今天收到移民局邮件要求补交一堆材料(近几年的信用卡、银行、电话帐单,租房合同、旅游行程、就业合同、电话号码、护照等信息),我是担保人申请配偶过来团聚,这邮件的意思是我之前提交的材料不够充分,还是说属于正常步骤?“背景调查”跟这个两码事儿吧?有没有经历类似的,请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