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自闭症孩子家长联名写信给DDA,要求撤换骗子

一庐春秋

居小庐看春去秋来
这个好理解啊,做妈的心,还总是向着女儿的,所以即便是离婚了,但因为自己,女儿还是频繁参与事务,所以可能觉得这个家的女主人,还是自己女儿的,女儿 move on, okay, 老詹move on, 不 OK。现在一下子来了个金毛,外婆不适应爆发可以理解的。

老詹有儿子以后,儿子第一,其他人通通排后,他性格固执,如果不对性格拍子的话,一起生活未必会很开心,她们未必就会觉得愧对楼主。。

你说的对!(y)(y)(y)

有没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可能小宝妈并没有多少过错,她有她的委屈和不得已?

我这是瞎说说的

其实不知道真相前,我们都可能说的不对。嗯,这么一想,我的负罪感减轻很多
 

一庐春秋

居小庐看春去秋来
前几个帖子老詹说过,外婆带孩子,老詹是付了工钱的。

这么说吧,我从来不认为祖辈有带孙子孙女的义务,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有完全不带孙的;有带孙,儿女每个月象征性给孩子伙食费的;有欢欢喜喜纯带孙的;也有跟我哭诉,儿媳妇不好,自己想带孙都不给自己带的,但带孙要收工钱的,我真是从来没有见过。。

墨菲定律说的,如果一个事情,可以往好处发展,也可以往坏处发展,那就不管往坏处发展 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一定会发展成坏的。。墨菲定律老詹就是,他遇到的人,有好的可能,也有坏可能,但最后,基本都是所有可能里面最不讲情义的。。

估计以下几种可能都有。

1,老詹处理问题不行,有问题总是拿钱来解决,别人不拿白不拿。。
2,外婆觉得离婚了,就没啥情面,孩子是你家的,带当然得要钱。
3,老詹固执,带孩子得严格依照老詹的想法,外婆没有含饴弄孙的快乐,只有打工的痛苦,所以,不给钱,根本不想干。

现在不知道外婆是几年前刚来帮忙就收费,还是女儿女婿闹矛盾才开始收费

如果是后者,应该是不愿意被新欢挖去太多肉吧,出发点是自我保护?
 

考拉不是熊

小猫是我大哥
骗子骗子是老詹的叫法,好比这网上谁说谁是神经病,色鬼一样,不是法律鉴定。。。

老詹找三十个人签名,属于投诉,要求,请愿,他们无权撤销她的职位,撤销她职位的是DDA。

你可以找几百个人,问题是老詹的上级机构是哪呢?
严格来说,骗子的部分定性属于诈骗,这是涉及刑事法律的罪名,除非结合上下文可以理解为朋友之间的玩笑,但在这里看不出这种语境,神经病,色鬼的称呼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性,同样的称呼,性质差别很大,如果对当事人造成生活,工作方面的不良影响,将会涉嫌构成名誉侵权,诽谤等法律纠纷。
你可以换一种说法试试,随便在网上说某某人是杀人犯,并且煽动舆论指向,看看会不会有麻烦?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诉讼成本较高,否则这论坛里一众狂欢的人早就该哭了,不了解法律没有关系,但是要保持一颗敬畏的心,不懂的专业,不要试图按照自己想当然的理解去解读,有时候,沉默更能显示一个人的智慧。
 
最后编辑: 2019-02-20
严格来说,骗子的部分定性属于诈骗,这是涉及刑事法律的罪名,除非结合上下文可以理解为朋友之间的玩笑,但在这里看不出这种语境,神经病,色鬼的称呼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性,同样的称呼,性质差别很大,如果对当事人造成生活,工作方面的不良影响,将会涉嫌构成名誉侵权,诽谤等法律纠纷。
你可以换一种说法试试,随便在网上说某某人是杀人犯,并且煽动舆论指向,看看会不会有麻烦?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诉讼成本较高,否则这论坛里一众狂欢的人早就该哭了。
不同意骗钱,骗信任,骗感情,同样都可以说是骗子。
 
给老詹普个法!
法官没有定罪前,都叫“嫌疑人”,现在宣判了吗?
如果没有宣判,你用三十一人的联名信代替法律,把人给定性成“骗子”,而且把人家的职务给开除了?
你这和共产党有什么区别?


如果有人召集一百三十一人,签个联名信,说你以前骗了股民的钱,说你是骗子?对你是不是很不公平?

重要的事说三遍,法律精神,法律精神,法律精神,法律精神!
去招吧。
 
前几个帖子老詹说过,外婆带孩子,老詹是付了工钱的。

这么说吧,我从来不认为祖辈有带孙子孙女的义务,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有完全不带孙的;有带孙,儿女每个月象征性给孩子伙食费的;有欢欢喜喜纯带孙的;也有跟我哭诉,儿媳妇不好,自己想带孙都不给自己带的,但带孙要收工钱的,我真是从来没有见过。。

墨菲定律说的,如果一个事情,可以往好处发展,也可以往坏处发展,那就不管往坏处发展 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一定会发展成坏的。。墨菲定律老詹就是,他遇到的人,有好的可能,也有坏可能,但最后,基本都是所有可能里面最不讲情义的。。

估计以下几种可能都有。

1,老詹处理问题不行,有问题总是拿钱来解决,别人不拿白不拿。。
2,外婆觉得离婚了,就没啥情面,孩子是你家的,带当然得要钱。
3,老詹固执,带孩子得严格依照老詹的想法,外婆没有含饴弄孙的快乐,只有打工的痛苦,所以,不给钱,根本不想干。
带孙子给钱的很多,不同的形式给而已。
 
严格来说,骗子的部分定性属于诈骗,这是涉及刑事法律的罪名,除非结合上下文可以理解为朋友之间的玩笑,但在这里看不出这种语境,神经病,色鬼的称呼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性,同样的称呼,性质差别很大,如果对当事人造成生活,工作方面的不良影响,将会涉嫌构成名誉侵权,诽谤等法律纠纷。
你可以换一种说法试试,随便在网上说某某人是杀人犯,并且煽动舆论指向,看看会不会有麻烦?现在唯一的障碍就是法律诉讼成本较高,否则这论坛里一众狂欢的人早就该哭了,不了解法律没有关系,但是要保持一颗敬畏的心,不懂的专业,不要试图按照自己想当然的理解去解读,有时候,沉默更能显示一个人的智慧。

老詹说过,欢迎骗子去告他,要不就是老詹输得起,打官司正好让所有人知道,要不就是老詹请教过律师。。

老詹发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应该是请教过加拿大的律师了,你看他从未上过照片,不论谁让他上,他也从未提到过人的名字。。
 
最后编辑: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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