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就让拉拉驹问到了。
现在有个今年夏天刚来加时买的独立屋,再有二个月有正式工作了就又可以低首付贷款买房了。我的打算是趁二三月份房价还没有像夏天那样很高大家都抢房时先买下第二个(用第一个房的LOC做首付),然后将第一个房建车库建篱笆等增加其价值(2007年夏天卖来不及了),2008夏天将其卖出。我咨询了有关人员,说只要我在卖掉它半年前还是住在这个房里的仍然不用交收益税。那我卖掉它后先不买第三个,而是搬到在此之前出租的第二套房,问题是我卖掉第二套时是否也算第一居所呢?此为第一方案。其中的税务问题让人头疼,到底何谓第一居所呢?到时怎样向税务局证明呢?
另外的方案就是,我夏天卖掉它,先不买第二套住公寓,等合适机会再买第二套。这个方案也挺好,没有了税务方面的问题,但家人会感到不安定。
我现在这个房子就自住和出租,贷款全帮我付了,哈哈,挺好。其实,如Janson老师所说,完全自住的房我也觉得很不划算,看到有人四五十万买个房子只有你两三个人住着觉得很浪费,换了我还不如买两个二十万的一住一出租呢。
大家谈谈第一套方案中的税务问题和对两个方案的比较吧,多谢了先!!!
现在有个今年夏天刚来加时买的独立屋,再有二个月有正式工作了就又可以低首付贷款买房了。我的打算是趁二三月份房价还没有像夏天那样很高大家都抢房时先买下第二个(用第一个房的LOC做首付),然后将第一个房建车库建篱笆等增加其价值(2007年夏天卖来不及了),2008夏天将其卖出。我咨询了有关人员,说只要我在卖掉它半年前还是住在这个房里的仍然不用交收益税。那我卖掉它后先不买第三个,而是搬到在此之前出租的第二套房,问题是我卖掉第二套时是否也算第一居所呢?此为第一方案。其中的税务问题让人头疼,到底何谓第一居所呢?到时怎样向税务局证明呢?
另外的方案就是,我夏天卖掉它,先不买第二套住公寓,等合适机会再买第二套。这个方案也挺好,没有了税务方面的问题,但家人会感到不安定。
我现在这个房子就自住和出租,贷款全帮我付了,哈哈,挺好。其实,如Janson老师所说,完全自住的房我也觉得很不划算,看到有人四五十万买个房子只有你两三个人住着觉得很浪费,换了我还不如买两个二十万的一住一出租呢。
大家谈谈第一套方案中的税务问题和对两个方案的比较吧,多谢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