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丽晶一对华裔老人往女子脸上泼热汤面临指控,警方回应(更新)

任何警察在执法的时候,公民都要配合,即使当时不合理,也要在事后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确实是有,但也不能过度使用暴力。

今天香港“占旺事件”,暴徒强行冲击防暴警察防线,结果数人被打得头破血流。这你怎么解释?
 
大家都在猜,又不是当事人,谁有功夫找证据

问题不在于事件的过程,而在于事件的本身,应该引以为戒,希望丽晶以后下一次事件的重演,这就是通过现象看本质的分析问题。
 
不是逻辑
有些人 觉得干了错事 就要羞辱

对错不论 我不在现场 没法评论
但是 不能羞辱人
铐 只是对待抗拒的手段 不能作为羞辱的手段

所以说你也同意拷只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行为,而不上升到肯定是一种羞辱的层面。执法尺度和规范是警察控制的,如果警察突破了范围,自然有相应的机构会质询。

就如同路上你被pull over了,或许你是被冤枉的,但是在警察调查的这个时间内,你只能老老实实的坐车里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配合调查,而不是认为老子没违章,却被你弄到路边警灯呼啦啦闪,自己像个兔子一样关在里面视为一种羞辱。

本地电视台有个节目叫《 Border security》, 播出加拿大各陆海空边境的各种出入境违章或疑似违章的办案过程,都是真实案例和录影。 推荐看看,对大人小孩都是一种普法教育。

有一期一个七老八十的美国老头儿开着自己的老掉牙房车入境加拿大,他人在大厅内,车在外面抽检中发现了一只来福枪,自然属于违禁品,立马老爷子就被双手向后给拷上了,请进调查审讯室。最后澄清下来确实是他多年前去camping或者打猎之类活动后遗忘在车里了,枪膛内也没有子弹,车上也没子弹,也联网查询了他的枪支持有记录等等,最后还是把他释放了。出来人家对着警察说的是,确实我自己大意了,你们没有做错,你们做了你们应该做的。

老头儿颤颤巍巍的,找我们国人的说法看上去肯定弱不禁风了,毫无威胁。为啥还要立马上铐子?这就是程序和定义,作为可能持有热武器的嫌疑人,肯定要立马限制其行为能力。真要是恐怖分子,老人,妇女,甚至未成年人,都可以掏出把手枪拉响腰间炸药而实施犯罪。凭眼睛判断和经验猜测本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判别标准以外形体貌为准,那是不是机场地铁都设个65岁以上免检通道呢?显然是不成立的。您说对吧?
 
所以说你也同意拷只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行为,而不上升到肯定是一种羞辱的层面。执法尺度和规范是警察控制的,如果警察突破了范围,自然有相应的机构会质询。

就如同路上你被pull over了,或许你是被冤枉的,但是在警察调查的这个时间内,你只能老老实实的坐车里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配合调查,而不是认为老子没违章,却被你弄到路边警灯呼啦啦闪,自己像个兔子一样关在里面视为一种羞辱。

本地电视台有个节目叫《 Border security》, 播出加拿大各陆海空边境的各种出入境违章或疑似违章的办案过程,都是真实案例和录影。 推荐看看,对大人小孩都是一种普法教育。

有一期一个七老八十的美国老头儿开着自己的老掉牙房车入境加拿大,他人在大厅内,车在外面抽检中发现了一只来福枪,自然属于违禁品,立马老爷子就被双手向后给拷上了,请进调查审讯室。最后澄清下来确实是他多年前去camping或者打猎之类活动后遗忘在车里了,枪膛内也没有子弹,车上也没子弹,也联网查询了他的枪支持有记录等等,最后还是把他释放了。出来人家对着警察说的是,确实我自己大意了,你们没有做错,你们做了你们应该做的。

老头儿颤颤巍巍的,找我们国人的说法看上去肯定弱不禁风了,毫无威胁。为啥还要立马上铐子?这就是程序和定义,作为可能持有热武器的嫌疑人,肯定要立马限制其行为能力。真要是恐怖分子,老人,妇女,甚至未成年人,都可以掏出把手枪拉响腰间炸药而实施犯罪。凭眼睛判断和经验猜测本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判别标准以外形体貌为准,那是不是机场地铁都设个65岁以上免检通道呢?显然是不成立的。您说对吧?
手动再点赞
 
所以说你也同意拷只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行为,而不上升到肯定是一种羞辱的层面。执法尺度和规范是警察控制的,如果警察突破了范围,自然有相应的机构会质询。

就如同路上你被pull over了,或许你是被冤枉的,但是在警察调查的这个时间内,你只能老老实实的坐车里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配合调查,而不是认为老子没违章,却被你弄到路边警灯呼啦啦闪,自己像个兔子一样关在里面视为一种羞辱。

本地电视台有个节目叫《 Border security》, 播出加拿大各陆海空边境的各种出入境违章或疑似违章的办案过程,都是真实案例和录影。 推荐看看,对大人小孩都是一种普法教育。

有一期一个七老八十的美国老头儿开着自己的老掉牙房车入境加拿大,他人在大厅内,车在外面抽检中发现了一只来福枪,自然属于违禁品,立马老爷子就被双手向后给拷上了,请进调查审讯室。最后澄清下来确实是他多年前去camping或者打猎之类活动后遗忘在车里了,枪膛内也没有子弹,车上也没子弹,也联网查询了他的枪支持有记录等等,最后还是把他释放了。出来人家对着警察说的是,确实我自己大意了,你们没有做错,你们做了你们应该做的。

老头儿颤颤巍巍的,找我们国人的说法看上去肯定弱不禁风了,毫无威胁。为啥还要立马上铐子?这就是程序和定义,作为可能持有热武器的嫌疑人,肯定要立马限制其行为能力。真要是恐怖分子,老人,妇女,甚至未成年人,都可以掏出把手枪拉响腰间炸药而实施犯罪。凭眼睛判断和经验猜测本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判别标准以外形体貌为准,那是不是机场地铁都设个65岁以上免检通道呢?显然是不成立的。您说对吧?
我的邻居是边境 成天跟我喷
陆地的卡车通道

他小舅子 飞机场的边警 娶个媳妇也是边警
 
是不是铐起来,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在场所有人的安全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两个老人在警察到达时处于状态? 持有武器? 正在与人撕扯?
 
是不是铐起来,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在场所有人的安全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两个老人在警察到达时处于状态? 持有武器? 正在与人撕扯?

您的思维很适合在中国大陆当法官 :LOL:

插入不算强奸,抽出也不算,一定要当场逮着正在抽动才算;
有人用刀砍你也不能反抗,除非刀锋已经接触你的皮肤才能反抗,才算正当防卫;(昆山龙哥那可死得冤呐)

另外纠正您一点:不是是否对“在场所有人”有威胁,是对任一在场人员包括执法人员有产生威胁的可能性,都会被采取限制行为能力的措施。

当警察到来时,如果这俩老帮菜试图对着警察大声辩解手舞足蹈比比划划试图澄清,也一样会被视为有威胁而采取进一步行动。这种case在北美发生的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机场里,飞机上,撒泼打滚也罢,提高调门儿也罢,都被安保人员当场按翻在地先制服了再说。这两位还没到这个待遇,算lucky了。
 
是因为那个女孩子把手机放在了餐桌上,那老太太嫌手机占了吃饭的地方(餐桌比较挤),然后那老太就扯开大嗓门就教育那个女孩子(女孩子不会中文,看工作服好像是个牙医助理),说了有十几分钟,虽然没带脏字,不算骂人,但是一副教育女孩子的口吻,可惜那个女孩子听不懂。
那个女孩子也知道老太在说她,很无辜地被训了十几分钟,吃完饭走时有些生气,就推了一把在桌上装着餐碗的盘子,这下老太急了。
一碗吃了一半的面汤就泼到女孩子的背上,等那个女孩转身过去看,又一满碗的面汤(老头吃的面)泼向了女孩的脸,所以那个女孩子报警时是满脸通红脸上还挂着面条,她挡住了第二碗面汤的大部分,剩下的泼到了我的背上。

这时周围的吃瓜群众都过来说那老太,那女孩挺冷静,直接打电话报了警。
估计那女孩子的脸有轻微烫伤,我皮糙肉厚的隔着衣服都感觉到热感
我旁边女士幸运些,她的背没有被泼到,可是她的LV包没能幸免,被浇了个落汤鸡
警察留了我电话,我可以为那女孩儿作证。事情经过大概就酱紫。
 
您的思维很适合在中国大陆当法官 :LOL:

插入不算强奸,抽出也不算,一定要当场逮着正在抽动才算;
有人用刀砍你也不能反抗,除非刀锋已经接触你的皮肤才能反抗,才算正当防卫;(昆山龙哥那可死得冤呐)

另外纠正您一点:不是是否对“在场所有人”有威胁,是对任一在场人员包括执法人员有产生威胁的可能性,都会被采取限制行为能力的措施。

当警察到来时,如果这俩老帮菜试图对着警察大声辩解手舞足蹈比比划划试图澄清,也一样会被视为有威胁而采取进一步行动。这种case在北美发生的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机场里,飞机上,撒泼打滚也罢,提高调门儿也罢,都被安保人员当场按翻在地先制服了再说。这两位还没到这个待遇,算lucky了。
关键是他们当时的状态。谁陈述了他们在警察到来时的状态?
 
最后编辑: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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