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界前辈、朋友,
大家好!
我来到这个论坛有一段时间了,此前在国内从事法务及律师工作,论坛上的少,现在我已经举家来到加拿大,所以对于自己今后的道路该怎么走,便提上了日程,至少需要有个切实的计划了。有想过改行,也有考虑过继续从事法律工作,但因为自己岁数比较大(八零年代初生人)而且对法律专业还算有点兴趣,所以我觉得还是继续这条路。
我在这就随意聊聊我的一些想法和疑问,如各位朋友觉得有不恰当的地方请不吝指出。
我前几年在英国读了一年GDL,回国后在律所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直到今年年初来到加国。加国属英联邦国家,普通法系国家,和大陆的法律完全不同,想要在加国工作,也就要读这里的学校、然后再找工作稳定下来,就像在英国一样。加国和英国又不一样,英国到现在还是双规制,solicitor和barrister分开,而加国不分,且每个省份的制度又不同,其中安省的paralegal又独树一帜可以考license执业,除此以外想要做律师就必须上法学院、进而进律所实习后拿证再执业。
加国法律的大致情况我也就了解到这个程度,我结合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加国从事法律的基本要求,我有以下想法,请各位看看是否合适:
1、在安省读paralegal然后找工作
我在论坛看了Julie女士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和经历,很是感动和敬佩,我感觉读了这个课程,就业面也比较广,可在法院、律师楼、政府机关,甚至自行执业都可以考虑。但对于我的情况来说,是否合适呢?因为年龄在那摆着,认真读下来,找工作时是否还有竞争力?另外一个是语言,我英语基本沟通还过得去,但想要深入探讨人生以及完全以英语为工作语言还差得远。所以自身还有很大的余地需要提高。
2、读法学院。
我又看了这方面的帖子,也有一部分人建议说想要一劳永逸的待在加国,读法学院比较好。但读法学院意味着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和财力,入学前要通过LSAT并取得好成绩,而且即使读完三年,还需实习一年后才考证后执业,前后至少四年。还不保证将来是否会有业务。这对于步入中年的我来说是否不切实际?另外,从技术层面看,如果真要读法学院,我在英国的GDL是否可以减免法学院学分和学期?如果可行,从时间成本上看也不比paralegal耗时多少。
3、另辟蹊径。
可以考虑通过QLTS途径考取英国solicitor资格证,然后在加国找工作。我想了解的是,在加国的英资律师事务所可能有类似的工作机会吗?或者,可以考虑考个加州bar,也在加国的美资律所找工?像上面的操作。在律所中以外国注册律师身份工作?像这些方面,有没有前辈尝试或有经历过类似的做法?
结尾:人家总说never too old to learn,但我心里还是没谱,很想听听各位前辈的意见,多谢?
大家好!
我来到这个论坛有一段时间了,此前在国内从事法务及律师工作,论坛上的少,现在我已经举家来到加拿大,所以对于自己今后的道路该怎么走,便提上了日程,至少需要有个切实的计划了。有想过改行,也有考虑过继续从事法律工作,但因为自己岁数比较大(八零年代初生人)而且对法律专业还算有点兴趣,所以我觉得还是继续这条路。
我在这就随意聊聊我的一些想法和疑问,如各位朋友觉得有不恰当的地方请不吝指出。
我前几年在英国读了一年GDL,回国后在律所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直到今年年初来到加国。加国属英联邦国家,普通法系国家,和大陆的法律完全不同,想要在加国工作,也就要读这里的学校、然后再找工作稳定下来,就像在英国一样。加国和英国又不一样,英国到现在还是双规制,solicitor和barrister分开,而加国不分,且每个省份的制度又不同,其中安省的paralegal又独树一帜可以考license执业,除此以外想要做律师就必须上法学院、进而进律所实习后拿证再执业。
加国法律的大致情况我也就了解到这个程度,我结合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加国从事法律的基本要求,我有以下想法,请各位看看是否合适:
1、在安省读paralegal然后找工作
我在论坛看了Julie女士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和经历,很是感动和敬佩,我感觉读了这个课程,就业面也比较广,可在法院、律师楼、政府机关,甚至自行执业都可以考虑。但对于我的情况来说,是否合适呢?因为年龄在那摆着,认真读下来,找工作时是否还有竞争力?另外一个是语言,我英语基本沟通还过得去,但想要深入探讨人生以及完全以英语为工作语言还差得远。所以自身还有很大的余地需要提高。
2、读法学院。
我又看了这方面的帖子,也有一部分人建议说想要一劳永逸的待在加国,读法学院比较好。但读法学院意味着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和财力,入学前要通过LSAT并取得好成绩,而且即使读完三年,还需实习一年后才考证后执业,前后至少四年。还不保证将来是否会有业务。这对于步入中年的我来说是否不切实际?另外,从技术层面看,如果真要读法学院,我在英国的GDL是否可以减免法学院学分和学期?如果可行,从时间成本上看也不比paralegal耗时多少。
3、另辟蹊径。
可以考虑通过QLTS途径考取英国solicitor资格证,然后在加国找工作。我想了解的是,在加国的英资律师事务所可能有类似的工作机会吗?或者,可以考虑考个加州bar,也在加国的美资律所找工?像上面的操作。在律所中以外国注册律师身份工作?像这些方面,有没有前辈尝试或有经历过类似的做法?
结尾:人家总说never too old to learn,但我心里还是没谱,很想听听各位前辈的意见,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