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搜索两个记忆深处的名字:戴云(Tom 戴),党道远。看到这两位并不是特别有名的新东方英语老师目前事业都是风生水起,我也傻乎乎地咧嘴笑了。他们两位根本不认识我,但我很感激他们。因为是他们开启了我英语学习的大门。恩师,的确是恩师。
从中学到大学,我是不折不扣的英语学渣。高考英语,英语四级,都是半死不活的成绩。大家听说过一本书叫做《薄冰英语语法》么?这是我一生的噩梦。我从高一买了这本书,读了5年,却没能读够1/3。而且头痛欲裂,生不如死。英语对我来说,是集中了西方古典哲学的深奥难懂、量子物理的不确定性、哥特式风格的恐怖骇人于一体的存在。在我大二之前,从未有任何一次英语考试,我能明白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到底在说什么的。考完之后,听力题目的答案,我拿来练习阅读。阅读理解题目,我拿着电子词典,当作课外拓展阅读材料。那些动辄几十道的选择题,我的正确率真的常年稳定在1/4左右。what a shame。
靠人品爆发蒙过了4级考试以后,我赶着时髦,报名参加了一个新东方托福培训班(老托福,大概670分满分那种)。记得那时候好像学费只要三四百块钱,上课地点在一个叫做水清木华园的小楼房。我是万万没想到,这次培训班改变了我的一生。它彻底击碎了阻碍我英语学习十年的混凝土工事,打开了我英语学习的大门。其中两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老师,分别是讲语法的Tom 戴,和讲听力的党道远。
Tom戴刚一亮相,就在课堂上说,英语语法乱七八糟有那么多,但都不重要,你们只要记住一点就行啦:每句话只能有一个动词,只要出现另外的动词,就必须用but that which what why whatever nevertheless这类的东西给连起来!作为例子,他说:I am dry. I am drier. I am the driest。我很干。我更干。我最干。I am dry but you are drier. 我很干但是你更干。当是我笑得不行,但是戴老师说,记住这个例子,这就是最基本的英语语法了!这是基础!其他的都不如这个重要!如果你不懂一句长长的英文,就用这种方法把句子解剖开,总能够找到一个个的主谓宾或者主系表结构,然后你必然就懂了!——虽然这点东西在皓若烟海的英语语法里面显得如此细微,但却在我心里埋下一个信念:英语语法的主干我理解了,剩下的就是分支。分支就慢慢来嘛!就这寥寥只言片语,真的彻底扭转了我对英语学习的畏难情绪。
党道远更有意思。我记得他讲过一个笑话。他说现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信任了。有一次他给学员讲完课,发现讲台上多了一个麦当劳的巨无霸套餐。他知道是学生留给他的,就拿回了清华的研究生宿舍。可是宿舍的舍友大敬小怪地对他说:来路不明的东西,你敢吃?党道远说,当时他气得不行,反驳说:有什么不敢的啊!随后吃得一干二净。吃完之后抱着被子哭了一夜,感叹人间的冷暖。
党老师对我们说,提高英语听力,用各种自作聪明的方法比如所谓的“听关键词”、“听首尾句”之类的,根本没用。听都听不懂,哪里知道什么词关键呢!他说,要想真的提高,最大的诀窍是买一个复读机,跟着托福听力里面的人一句句去学他们说话。等你把你说话的腔调和语速说得跟他们差不多了(当然只限于听力题目里面有的那些),你就发现你升华了。而且,这对提高口语帮助特别大,虽然当时的托福并不考口语。我下了课,立马去附近的商场买了一个复读机,回家就开始读。而且觉得学别人说话那个强调,还蛮有意思的。后来听力成绩果然是突飞猛进。
这两个老师还推荐说,别拿着四六级的单词书背单词了,太傻了,里面竟然还有“a,an,the”之类的词儿,与另外一堆生僻词在一起,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看一眼头都大了。单词书厚得跟砖头一样,没人有耐心看完。他们推荐一本“托福词频”,里面只有1800多个词,但都是托福常考词汇。按照出现频率而不是字母顺序排列,带有例句,生动易读。只要背会了这本薄薄的书,看原汁原味的英语文章,就轻松多了。后来,这本书确实是我背会的第一本完整的单词书,而且就靠着这个单词量,不但考出了符合留学申请要求的托福成绩,还一举过了大学六级。再后来,我背单词成瘾,考GRE之前把2005版的GRE红宝书背了200多遍乃至滚瓜烂熟,一举突破了日常英语单词量的瓶颈。
时光如梭,time flies。我后来还报名参加了GRE的培训。之后考托福考雅思考GRE,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又出国移民,如今在国外工作也有好几个年头。回顾自己的经历,上过的学很多、读过的书很多,但是真正掌握的有用的知识和能力远没有那么多。很多东西学了,就忘了,还给了老师。但是有那么几样屈指可数的东西,却是如今的安身立命之本。英语就是其中一项。虽然我的英语水平仍然是非常有限,但至少能够在居家办公之时,每天跟客户两三个小时的会议上收放自如,也算是对得起自己这块料了。每次想到这里,我都特别感激戴老师和党老师。
刚才看到他们的近照,原来英俊潇洒的党道远老师有点发福了,看上去有点喜庆。而原来明明是圆圆脸的Tom 戴老师,却身着俊朗的西装,脸上棱角分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dry”,呵呵。他们两位的事业如今都是如日中天,我也在加拿大遥祝两位给我莫大帮助的英语老师一切顺利。
从中学到大学,我是不折不扣的英语学渣。高考英语,英语四级,都是半死不活的成绩。大家听说过一本书叫做《薄冰英语语法》么?这是我一生的噩梦。我从高一买了这本书,读了5年,却没能读够1/3。而且头痛欲裂,生不如死。英语对我来说,是集中了西方古典哲学的深奥难懂、量子物理的不确定性、哥特式风格的恐怖骇人于一体的存在。在我大二之前,从未有任何一次英语考试,我能明白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到底在说什么的。考完之后,听力题目的答案,我拿来练习阅读。阅读理解题目,我拿着电子词典,当作课外拓展阅读材料。那些动辄几十道的选择题,我的正确率真的常年稳定在1/4左右。what a shame。
靠人品爆发蒙过了4级考试以后,我赶着时髦,报名参加了一个新东方托福培训班(老托福,大概670分满分那种)。记得那时候好像学费只要三四百块钱,上课地点在一个叫做水清木华园的小楼房。我是万万没想到,这次培训班改变了我的一生。它彻底击碎了阻碍我英语学习十年的混凝土工事,打开了我英语学习的大门。其中两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老师,分别是讲语法的Tom 戴,和讲听力的党道远。
Tom戴刚一亮相,就在课堂上说,英语语法乱七八糟有那么多,但都不重要,你们只要记住一点就行啦:每句话只能有一个动词,只要出现另外的动词,就必须用but that which what why whatever nevertheless这类的东西给连起来!作为例子,他说:I am dry. I am drier. I am the driest。我很干。我更干。我最干。I am dry but you are drier. 我很干但是你更干。当是我笑得不行,但是戴老师说,记住这个例子,这就是最基本的英语语法了!这是基础!其他的都不如这个重要!如果你不懂一句长长的英文,就用这种方法把句子解剖开,总能够找到一个个的主谓宾或者主系表结构,然后你必然就懂了!——虽然这点东西在皓若烟海的英语语法里面显得如此细微,但却在我心里埋下一个信念:英语语法的主干我理解了,剩下的就是分支。分支就慢慢来嘛!就这寥寥只言片语,真的彻底扭转了我对英语学习的畏难情绪。
党道远更有意思。我记得他讲过一个笑话。他说现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信任了。有一次他给学员讲完课,发现讲台上多了一个麦当劳的巨无霸套餐。他知道是学生留给他的,就拿回了清华的研究生宿舍。可是宿舍的舍友大敬小怪地对他说:来路不明的东西,你敢吃?党道远说,当时他气得不行,反驳说:有什么不敢的啊!随后吃得一干二净。吃完之后抱着被子哭了一夜,感叹人间的冷暖。
党老师对我们说,提高英语听力,用各种自作聪明的方法比如所谓的“听关键词”、“听首尾句”之类的,根本没用。听都听不懂,哪里知道什么词关键呢!他说,要想真的提高,最大的诀窍是买一个复读机,跟着托福听力里面的人一句句去学他们说话。等你把你说话的腔调和语速说得跟他们差不多了(当然只限于听力题目里面有的那些),你就发现你升华了。而且,这对提高口语帮助特别大,虽然当时的托福并不考口语。我下了课,立马去附近的商场买了一个复读机,回家就开始读。而且觉得学别人说话那个强调,还蛮有意思的。后来听力成绩果然是突飞猛进。
这两个老师还推荐说,别拿着四六级的单词书背单词了,太傻了,里面竟然还有“a,an,the”之类的词儿,与另外一堆生僻词在一起,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看一眼头都大了。单词书厚得跟砖头一样,没人有耐心看完。他们推荐一本“托福词频”,里面只有1800多个词,但都是托福常考词汇。按照出现频率而不是字母顺序排列,带有例句,生动易读。只要背会了这本薄薄的书,看原汁原味的英语文章,就轻松多了。后来,这本书确实是我背会的第一本完整的单词书,而且就靠着这个单词量,不但考出了符合留学申请要求的托福成绩,还一举过了大学六级。再后来,我背单词成瘾,考GRE之前把2005版的GRE红宝书背了200多遍乃至滚瓜烂熟,一举突破了日常英语单词量的瓶颈。
时光如梭,time flies。我后来还报名参加了GRE的培训。之后考托福考雅思考GRE,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又出国移民,如今在国外工作也有好几个年头。回顾自己的经历,上过的学很多、读过的书很多,但是真正掌握的有用的知识和能力远没有那么多。很多东西学了,就忘了,还给了老师。但是有那么几样屈指可数的东西,却是如今的安身立命之本。英语就是其中一项。虽然我的英语水平仍然是非常有限,但至少能够在居家办公之时,每天跟客户两三个小时的会议上收放自如,也算是对得起自己这块料了。每次想到这里,我都特别感激戴老师和党老师。
刚才看到他们的近照,原来英俊潇洒的党道远老师有点发福了,看上去有点喜庆。而原来明明是圆圆脸的Tom 戴老师,却身着俊朗的西装,脸上棱角分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dry”,呵呵。他们两位的事业如今都是如日中天,我也在加拿大遥祝两位给我莫大帮助的英语老师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