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2号收到体检通知,23号收到approval letter,签证到二月下旬过期。
老人家经过再三考虑,决定不办理续签,直接黑在这里,说现在不是新出一个条例,5月底之前签证过期的游客,可以在8月底之前申请restoration of statues. 所以老人家的意思是,如果申请续签,可能还能给续多半年,那也就是7,8月,但是如果拖到8月底申请restoration of statues,加上申请等候时间,可以呆到下半年。 我打电话给移民局问,他们给的答案也是模棱两可,只是说能够申请续签就尽量申请,我问如果呆到签证过期再申请restoration of statues会怎样?他说也不会怎样,是合法的。
他们暂时没有决定什么时候回国,就是觉得如果能在加拿大呆的时间久一些,自己选择回国时间也会自由一些。
有人对此有什么想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