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Derek Chuavin罪名成立

杀意也分两种,
1,
Intent to kill,
2,
Intent to harm knowing it could cause death,
这个intent是最难证明的,无论是一还是二,警察也不知道佛洛依德有冠心病,还吸毒过量,跪压又是标准动作。。。
 
我们的情况属于

Intent to harm knowing it could cause death,

因为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长期的空气污染会导致致命的疾病。我们不相信安省环境局和多伦多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缺乏常识到这样的地步,他们在 2019 年说,这个工厂的营业不会影响公众健康,但是也在 2019 年,法院判决书说,沥青厂排放的苯并芘是最大允许量的三倍。

我们只要求他们说说他们根据什么得出这个工厂的营业不会影响公众健康的结论,比如在现场调查或者其他渠道获得的资料,总之结论是怎样得出的,总得有个解释吧。至今我们没有获得回复,理由是忙于抗疫,那个program停止了。没关系,我们可以等,疫情结束后我们还是要问,他们怎么得出的结论。

我们还要求提供安省政府所说的 clean air 的标准,总不会和沥青厂的空气质量一样吧?更何况这个沥青厂还经常超标。安省环境局自己说,他们的工作是 ensure clean air, water and land for Ontarians. 我们想知道我们长期在沥青厂的环境中,他们真的做到了他们应该做的吗?
 
最后编辑: 2021-04-21
这个intent是最难证明的,无论是一还是二,警察也不知道佛洛依德有冠心病,还吸毒过量,跪压又是标准动作。。。
我觉得法治社会,这个证明要在法院实现,法官做裁判,原告和被告证明给陪审团,

普通网友可以评论,不可用浩大的声势直接胁迫判决,
 
过失杀人是存在的,故意杀人这个的话有点勉强,但是由于此事事关重大,假设判无罪或轻罪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过失杀人是存在的,故意杀人这个的话有点勉强,但是由于此事事关重大,假设判无罪或轻罪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Wrongful death是死人案里最轻的一类,用于肇事者不知道有人的情况,比如,打鸟的时候,刚好一个人路过,被打死了,不知道有人,乱开枪,属于过失杀人,

Manslaughter, 杀人,没有杀意,比如打架的时候,拿砖头拍别人脑袋,企图是制服对方,不想杀人,人死了,肇事者就是杀人罪,但不是谋杀,

谋杀,也分等,
一级的,有预谋,有设计,premeditated,

二级的,没有预谋,根本没计划今天要杀人,但是,有杀意,对持的时候,想灭绝对方,
 
贵在坚持,许多成功是在别人的嘲笑中实现的。加油↖(^ω^)↗
是的,

更多的情况是,不听劝,在失败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比例嘛,目测是1%对99%,

有的人,光看到梵高了,不知道有一个成功的梵高,还有99个一辈子瞎忙,

以为只要倔强的坚持,自己就是梵高,
以为相貌普通,自己就是马云,
 
是的,

更多的情况是,不听劝,在失败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比例嘛,目测是1%对99%,

有的人,光看到梵高了,不知道有一个成功的梵高,还有99个一辈子瞎忙,

以为只要倔强的坚持,自己就是梵高,
以为相貌普通,自己就是马云,
日本人有个精神,也是我前社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明知不行还要试试,所谓”駄目元”、日本人就是靠着这个劲头搞定了不少看似没戏的事。中国人则重视中庸,听人劝吃饱饭。。。
 
我感受到的政治味道是,各种集会, 各类人物, 包括政治,文化,新闻类人物急切的表达有罪判决的期待,暗示不符合他们的期待值, 就如何如何的不正义,有一个议员,在群众集会的场所, 公然的高呼, 有罪,有罪,有罪, 完全无视法院的权威,

这个有悖于法治社会的标准,有强迫法院的嫌疑,

民意应该对法律有影响, 但是, 应该走正当程序, 通过选举实现, 通过选出立法人员, 通过立法, 纠正程序, 而不是对审判做直接的影响,
撒老师绝对正确。 当事实已经不再重要了,政治和民意更能影响法律判决时,司法已无公正可言。尸检报告表明,死者血氧含量正常,应当说明并非跪压颈部窒息而死。
但是如果判为无罪的话,那个城市今早会成为一堆废墟,全美及加拿大会持续多日骚乱。
 
谢谢好言相劝。

1% 和 99% 的比例太低了,我对加拿大有信心,对大多数的加拿大人有信心,正义会来的,依靠的是我们的法律和正直的人们。

很多人在努力,我只是一份子,大海中的一滴水。

真正让我感动的是内部的工作人员,即使在整个大潮流都向着错误的方向去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秉持自己的良知,发出反对的声音。他们值得我们的尊敬和感谢,这些年来,我能看到的已经有好几位了,致敬,发自内心的致敬。他们冒的风险大,牵扯到饭碗,我们只是小百姓,在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说几句实话,没有大风险。
 
是的,

更多的情况是,不听劝,在失败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比例嘛,目测是1%对99%,

有的人,光看到梵高了,不知道有一个成功的梵高,还有99个一辈子瞎忙,

以为只要倔强的坚持,自己就是梵高,
以为相貌普通,自己就是马云,
能坚持的,就是有理由的。
反正一辈子也是瞎忙,忙啥都差不多,但几十年后,网友们谈起旧事,我们会记得小小喇叭这个网友为抵制沥青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做的不懈的努力的。
 
日本人有个精神,也是我前社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明知不行还要试试,所谓”駄目元”、日本人就是靠着这个劲头搞定了不少看似没戏的事。中国人则重视中庸,听人劝吃饱饭。。。
上升到种族差异了,

百折不挠也属于中华文化,孟姜女哭倒长城,铁杵磨针,愚公移山,
 
能坚持的,就是有理由的。
反正一辈子也是瞎忙,忙啥都差不多,但几十年后,网友们谈起旧事,我们会记得小小喇叭这个网友为抵制沥青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做的不懈的努力的。
理由有两种,好理由,坏理由,
事前,可以分析一下,
 
Wrongful death是死人案里最轻的一类,用于肇事者不知道有人的情况,比如,打鸟的时候,刚好一个人路过,被打死了,不知道有人,乱开枪,属于过失杀人,

Manslaughter, 杀人,没有杀意,比如打架的时候,拿砖头拍别人脑袋,企图是制服对方,不想杀人,人死了,肇事者就是杀人罪,但不是谋杀,

谋杀,也分等,
一级的,有预谋,有设计,premeditated,

二级的,没有预谋,根本没计划今天要杀人,但是,有杀意,对持的时候,想灭绝对方,
我认为本案应该判Manslaughter, second murder量刑太重了。
 
你在我这里的形象是稳健慧智,咋一时也非黑即白了呢?!
不管我发言对错,我尽量用好理由,好理由是努力靠近事实,靠近真理,

坏理由是捍卫自己的形象,不顾事实,

知道自己做事的理由,问一下这个理由的可靠程度,我不觉得是非黑即白,
 
不管我发言对错,我尽量用好理由,好理由是努力靠近事实,靠近真理,

坏理由是捍卫自己的形象,不顾事实,

知道自己做事的理由,问一下这个理由的可靠程度,我不觉得是非黑即白,
我认为小小喇叭网友所捍卫的事业是有充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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