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鏖战,我是全程见证者。但对这种破事,我也不太往心里去,所以严谨的记忆和证据也不存、不准。
雪熊显得斯文一些,跟跟表现得粗俗一点。但已有两位网友指出我说反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相反评价呢?我又细想一下。也可能是,雪熊文笔词句文彩一些,像一个大学毕业生之手,跟跟文辞直当硬杠一些,像个蓝领(我现在也不知道跟跟的实际毕业级别)。另一方面,雪熊行文可能刻骨阴毒一些,牛忙浅白粗口一些,又造成部分网友认为雪熊斯文为反。
从最最最开始来说,一定有一个先犯错,但这点已经不可考。如能发掘出来,是一根本罪证。
中途十几年,各有伤害,无可置疑。
另外,又有一个事实,雪熊先起诉。试想,如果一个骂人得势的人会先起诉吗?应该不会。一定是觉得受到了无可忍耐的侵犯,而且法官也判雪熊略胜,这点也是不可忽略的客观事实。
最后,还是牛忙动手伤人了,又是一个事实。
我不认识她们俩,也基本没有卷入过她们的争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