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中国正在承认双重国籍?

就算楼主给的事例是真实的,也不能说政府违法搞特权。中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原则是 不承认 而不是 不允许。对原有中国籍加入外籍后,规定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但对原外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只说不得保留原国籍,但无具体执行手段,所以只能是不承认 原则,即你加入中国国籍,我不再承认你外籍身份,至于剥夺你的外国国籍,中国政府管的着嘛

中国国籍法规定: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根据这个规定,加入中国国籍,还保留外国国籍就是违法。你违法了,政府就有追究的权利(当然也有追究的责任)。在真正的法治国家,是应该追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后编辑: 2022-02-11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就算楼主给的事例是真实的,也不能说政府违法搞特权。中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原则是 不承认 而不是 不允许。对原有中国籍加入外籍后,规定中国国籍自动丧失,但对原外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只说不得保留原国籍,但无具体执行手段,所以只能是不承认 原则,即你加入中国国籍,我不再承认你外籍身份,至于剥夺你的外国国籍,中国政府管的着嘛
不要自己想象,看看办理流程就知道了,没有4,就无法5。
你以为会让你钻这个你随意退不退外国籍的漏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之规定,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

在网上看到的申请入中国籍的流程。。。

1.递交申请
2.耐心等待
3.入籍/复籍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入籍/复籍,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这个“法律上绝对不可能”是你的臆测吧?曾经是中国公民的外籍华人恢复国籍就是这么操作的 事实上会存在一段时间的无国籍期。首先中国方面会给你一个复籍证明 用这个证明可以去退外国国籍 完成退出外国国籍后 用外国政府的证明去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和户口。这个流程知乎上一搜一大把的实践经验。你说话是不是过于绝对了
你的原话”想管还不简单 拿来原国籍的退籍证明才可以申请中国国籍。事实上入外籍的华人如果要恢复中国国籍 一直是这么要求的“,事实上,申请中国国籍是不需要退原籍证明的,在涉及批准国籍这种事关主权的原则问题,共产党不会含糊犯傻的。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官方要求:https://www.nia.gov.cn/n741445/n741604/n741668/c906506/content.html。疑问出现在申请批准后,共产党狡猾就在这里,原籍中国要恢复国籍的,要求退籍证明,原来没中国国籍的归化者,现在没见有公开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关于国籍的法律只有国籍法,其它包括要求提供退国籍证明的都算行政法令,严格说不能算法律,就像加拿大法律允许公民永久居民拥有半自动步枪,但特鲁多就可以出台行政令禁止AR15一样。
 
不要自己想象,看看办理流程就知道了,没有4,就无法5。
你以为会让你钻这个你随意退不退外国籍的漏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之规定,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

在网上看到的申请入中国籍的流程。。。

1.递交申请
2.耐心等待
3.入籍/复籍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入籍/复籍,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你还是那么天真,共产党这个漏洞说不定就是故意留的,而且国籍法只说“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这句完全是你们解读出来的
 
中国国籍法规定: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根据这个规定,加入中国国籍,还保留外国国籍就是违法。你违法了,政府就有追究的权利(当然也有追究的责任)。在真正的法治国家,是应该追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法要成本,违法必究,那是共产党吓吓屁民的,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做到违法必究
 
执法要成本,违法必究,那是共产党吓吓屁民的,地球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做到违法必究

我没有讨论共产党的法律是否是用来吓吓屁民的。

我回你贴子是针对你贴子中的错误说法:“中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原则是 不承认 而不是 不允许”。
如果你说话是不怎么讲逻辑的,也不注重事实的。那么和你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1644720502958.png
 
我没有讨论共产党的法律是否是用来吓吓屁民的。

我回你贴子是针对你贴子中的错误说法:“中国国籍法对双重国籍原则是 不承认 而不是 不允许”。
如果你说话是不怎么讲逻辑的,也不注重事实的。那么和你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浏览附件665069

法理和执行 编辑
按照法理,定居国外并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该法本来的存在目的是作为东南亚华侨,无法向国家申报自愿除籍之替代方案之用。虽然国籍法规定定居国外并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是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但在实际操作上,如果此类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没有向中国政府机构报告此情况,一般中国政府机构无从知晓此人的中国国籍已丧失。此种情况须符合“定居”及“自愿”两个要件,若非此种情况,中国国籍则不会自动丧失。 此外,中国国籍法第3条中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此处为不“承认”,而非不“允许”。亦即,中国政府对此类人士认定其为中国公民,而对其持有的他国国籍,则不予承认。
 
法理和执行 编辑
按照法理,定居国外并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该法本来的存在目的是作为东南亚华侨,无法向国家申报自愿除籍之替代方案之用。虽然国籍法规定定居国外并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是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但在实际操作上,如果此类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士没有向中国政府机构报告此情况,一般中国政府机构无从知晓此人的中国国籍已丧失。此种情况须符合“定居”及“自愿”两个要件,若非此种情况,中国国籍则不会自动丧失。 此外,中国国籍法第3条中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此处为不“承认”,而非不“允许”。亦即,中国政府对此类人士认定其为中国公民,而对其持有的他国国籍,则不予承认。

你不能只看第三条,不看第八条。

中国国际法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1644728872868.png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你还是那么天真,共产党这个漏洞说不定就是故意留的,而且国籍法只说“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这句完全是你们解读出来的

我看流程,没4就无法5,这个流程也是对国籍法那句话的的具体实施和体现
中国在法律面前经常玩人治,我也很清楚,这种成熟有啥好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3.入籍/复籍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入籍/复籍,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你不能只看第三条,不看第八条。

中国国际法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浏览附件665070
法律,行政的用词很严谨的,比如香港警方对游行的批复就用不反对,而不说同意。不反对和同意在法律上是完全二个意思。同理,中国队双国籍 并非不允许 也不是说 允许。因为允许 这个词通常意味 有 full authority, full jurisdiction, 而现实是,确实有事实双国籍的现象存在而且不在中国政府掌控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用 不承认 更符合实际。
 
我看流程,没4就无法5,这个流程也是对国籍法那句话的的具体实施和体现
中国在法律面前经常玩人治,我也很清楚,这种成熟有啥好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3.入籍/复籍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入籍/复籍,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至少,“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这句话是你们随意解读的,第8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从顺序来看,先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再谈不得保留原籍。 而你们的解读是,先退外籍,再加入中国国籍。当然,共产党在这里玩弄一下行政手段,要求批准入籍后,再凭退籍证明上户口,这个是针对复籍的,对归化的入籍要求是不是不一样,没见过报道,如果有不一样,我不意外,而且我也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行政令本来就不是法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鸡汤而已,而且兼有中西风味的鸡汤
 
至少,“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这句话是你们随意解读的,第8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从顺序来看,先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再谈不得保留原籍。 而你们的解读是,先退外籍,再加入中国国籍。当然,共产党在这里玩弄一下行政手段,要求批准入籍后,再凭退籍证明上户口,这个是针对复籍的,对归化的入籍要求是不是不一样,没见过报道,如果有不一样,我不意外,而且我也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行政令本来就不是法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鸡汤而已,而且兼有中西风味的鸡汤
说了这么多,想表达的是“共产党耍滑头,因此他们的话不能相信。” 是吗?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至少,“任何人不可能在不放弃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加入中国国籍"这句话是你们随意解读的,第8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从顺序来看,先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再谈不得保留原籍。 而你们的解读是,先退外籍,再加入中国国籍。当然,共产党在这里玩弄一下行政手段,要求批准入籍后,再凭退籍证明上户口,这个是针对复籍的,对归化的入籍要求是不是不一样,没见过报道,如果有不一样,我不意外,而且我也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行政令本来就不是法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来就是鸡汤而已,而且兼有中西风味的鸡汤

不用我多说了,自己分析理解吧 。
另,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得”两字,从法律上,程序上,都不难理解吧。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知
一、申请条件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须知

一、申请条件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不用我多说了,自己分析理解吧 。
另,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得”两字,从法律上,程序上,都不难理解吧。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知
一、申请条件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须知

一、申请条件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事项

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我们的看法分歧在于中国法律是规定先入中国国籍再放弃外籍,还是先放弃外籍再给入中国籍。如果是前者,就可以有时间差,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退籍,而这就是共产党操作的空间,所谓执法的弹性,而且你还不能说它违法,只是法律不完善被钻空子而已。我认为是前者,无论从国籍法的表述还是彰显行使管理主权都应该是先入再退,而且 美国加拿大都把 入它国国籍作为退籍的 先决条件,如果没有它们认可的入中国籍,根本无法完成退籍,先入它国籍再允许退本国籍。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我们的看法分歧在于中国法律是规定先入中国国籍再放弃外籍,还是先放弃外籍再给入中国籍。如果是前者,就可以有时间差,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退籍,而这就是共产党操作的空间,所谓执法的弹性,而且你还不能说它违法,只是法律不完善被钻空子而已。我认为是前者,无论从国籍法的表述还是彰显行使管理主权都应该是先入再退,而且 美国加拿大都把 入它国国籍作为退籍的 先决条件,如果没有它们认可的入中国籍,根本无法完成退籍,先入它国籍再允许退本国籍。

同样的须知,同样的“不得”,法律崇洋媚外? 你的意思国籍法法律可以允许违反“不得”?
加拿大美国允许双重国籍,退籍要求有其他国籍的国籍或正申请加入另一个国家的国籍,这个或正好与中国的程序吻合

3 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同样的须知,同样的“不得”,法律崇洋媚外? 你的意思国籍法法律可以允许违反“不得”?
加拿大美国允许双重国籍,退籍要求有其他国籍的国籍或正申请加入另一个国家的国籍,这个或正好与中国的程序吻合

3 申请被批准
4.退外国籍
5.正式入中国籍,落户口
法理上,申请被批准就是取得了中国籍,已完成入籍,第8条清楚表述。也被美国加拿大认可作为允许申请退籍的条件。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法理上,申请被批准就是取得了中国籍,已完成入籍,第8条清楚表述。也被美国加拿大认可作为允许申请退籍的条件。
在加拿大入籍批准了,还有宣誓程序才正式成为加拿大公民那,
中国批准你,你去办退外国籍,最后正式给你办理入籍。
没啥可开脱的。
“不得”的法律条款放在哪里,“不得”的执行须知放在哪里,中国为了需要为”不得“开了绿灯而已,这种事情在中国太多,人治国家。
 
最后编辑: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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