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VO是不相信你的婚姻关系是 genuine 的,换句话说,是认为有移民倾向性的那种结婚,如果你手里的证据只有你说的那些,恐怕真的远远不够赢了上诉的。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可以建议如下:
IP电话卡的卡片并不显示出你打出的电话是打给谁的,如果你能找出那种记录单最好,但我怀疑国内的服务有这项内容不,可以推荐你用 net2phone 打网络电话,这样可以在线打印出电话记录,相当于不到4美分一分钟;
通信,通过邮局寄信,VO最信这种东西,一定要把信封全留着,上边的邮戳表明了时间;
找些能表明在经济上有来往的东西,我不知道在国内的怎么办,在国外可以开联名银行帐户的,估计你俩可以互相汇款之类的?我也说不好。
两人和对方的家庭、朋友一起照的照片,证明在社会关系中两个人也是共同参与的。
建议你到澳洲移民局网站上查查“spouse visa”,
www.immi.gov.au, 那里边的要求写的很细,列出了VO真正需要的一些文件来证明你俩的婚姻关系是 genuine 的,有些听起来真的很 stupid,甚至要写家庭详细分工,比如说谁干哪个家务活儿之类的,还有未来几年的具体家庭计划等等,估计老外很吃这套,反正是很值得学习借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