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现在是新程序,尚未有人尝试过进入StageII,没有先例可循,所有人(包括中介)的意见都只是个人意见,不能作准。
我的意见是使馆既然到StageII才要求你递交材料,开始审理你的案子,那么你在递申请表后至StageII审理案子前的学历,工作经验,或配偶等等的变化,也可以为你加分,这是旧法, 而现在的所谓新程序,其实只是操作上的改变,移民法并没有改变,所以在新程序下你仍然可以享有这个权利。
在旧程序下递表时不满67分而后补材料才满67分获批的人大有人在,也未听过有人因为递表时不满67分而被拒的,所以我认为即使在新程序下,仍然与旧程序一样,到StageII时满67分才是关键。
再说,如果你到StageII时才满67分,使馆这时把你拒签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可以再递表申请,使馆还是要批给你的,使馆又何必要捉弄你,多此一举呢?
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果你选择不满67分时递表,你要明白这是存在着一些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