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显然是早已决定拒签,所有的提问都是走过场而已。
事后一想,VO收到匿名信应该也就是最近的事,因为之前担保通过还算顺利,审理过程中也没有背调申请人和担保人。这轻飘飘的一封信让我和老公在一年的等待之后还要再捱过上诉的一年甚至更长久的等待,两年时间,我们还有多少个两年?
坑害我们的人,太恶毒了。
我们正在为证实老公真的离婚而努力,同时打算拜托家人、国内和海外的亲戚朋友们写信证明我们的婚姻是真实的,必要的话做公证,如果能够提交来自不同国家和城市的证明信,对于最终的上诉结果应该是有积极意义的。十几二十封堂堂正正署名并附有寄信人联系方式的证明信,就不信对抗不了一封匿名信的破坏力!
刚看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同情!
匿名信的确应该是存在的,但其份量绝不可能重过“十几二十封堂堂正正署名并附有寄信人联系方式的证明信”,我很赞成用这种方法来证明清白,这也是假结婚者难以做到的一件事。此外,建议准备上诉材料时重精不重量,让对方找不到弱点。即使签证审理小组参考了匿名信来做出拒签决定,但在法庭上他们恐怕不可能说服法官把匿名信作为证供,所以我想你们准备充分的话,很大可能是在庭前调解时就取得胜利了,祝顺利!
谢谢版主的支持和详细的分析建议!现在我们要做的一是证明老公离婚是真的,二是证明我们的婚姻是真的,三是证明不是为移民而结婚,有多位亲戚朋友可以证实我曾劝老公回北京来生活,但是他感觉不适应国内环境,希望我们能在温哥华团聚。四是证明我们提交的材料是真的,那些亲友合影请照片上的人签名为证。证明信将同时证实以上几点。此外我补充一点,根据以前看到的案例,我一贯认为,在所有面试之前,签证官已经根据申请材料有了很明显的发签 或拒签的倾向,这跟在哪间屋子和由谁面试关系不大(大家可能对常拒签人的面试官不满,但拒签决定很可能不是由面试官一个人做出的。)
menria好!谢谢你的关心!我和老公在商议证明信具体该如何写,他说在国外联名信是受重视的,我们初步打算请亲戚朋友在同一格式的证明信上签名(发email给外地和国外的亲友,打印出来签完了寄给我们),各人可以把自己想说的话也写在上面,这样做是否合适,我们想听听家园的朋友们的意见,大家有什么好主意,请不吝赐教,先在此向各位道谢!
![]()
这个案子是一定要上诉而不是重新申请。因为你不上诉,就证明你默认了。以后再申请,就拒你没商量。联名信很可行。我一朋友以前申请技术移民,被人写了信,拖了好几年,面试后还是批出来了。你的婚姻是真的,上诉没商量。
nnong,多谢多谢!你所说的这个上诉成功的例子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还真有不止一个因匿名信而拒签的例子啊!
我们现在努力要写出一份简洁而有说服力的信,具体内容还在商讨中,很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