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花园--加拿大第十山地师 -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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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我们所使用的教材中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本上是用文字叙述方式来介绍的,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 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5% - 45% 的超额累进税率。(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5% - 35% 的超额累进税率。( 3 )稿酬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并按所纳税额减征 30% 。( 4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 )其它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16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国家规定个人发表文章、出版著作所获稿费应纳税,其计算方法是:(1)稿费不高于800元不纳税;(2)稿费高于800元但不高于4000元应缴纳超过800元的那一部分的14%的税;(3)稿费高于4O00元应缴纳全部稿费的11%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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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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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帮我算算吧?
【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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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税务局算的,是我公司一个非常不专业的会计算的。
我刚才上网查了,明明应该以20%的税率算,她给我算30%。
我改天要去税务局问一下,辛辛苦苦挣点钱不容易,那么让她再给我算错了?
发票的事情不妥,我雇主不会同意的。

雇主不同意那就没辙了!老外吧?
你pm博士吧,地税老同志!
亲自去一趟,没准还没有结果呢,他们的服务态度实在太差!根本不把你当纳税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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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同意那就没辙了!老外吧?
你pm博士吧,地税老同志!
亲自去一趟,没准还没有结果呢,他们的服务态度实在太差!根本不把你当纳税人看。
老外。
我不会短消息啊?
那也比给我算错了,我白白损失强啊,本来就辛辛苦苦挣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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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正在计算中?
很简单,对照着看看吧: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楚准确的计算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的各项申报所得,市地税采用分项目的方法逐一举例说明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将介绍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的计算。
一、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年所得,是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收入额计算。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额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和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之后的余额。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减除有关税费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其中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每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罗某为M服装厂设计服装三次,分别于2007年3月、7月、11月取得设计费3800元、28000元、63000元,分别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209元、1540元、3465元和扣缴个人所得税558.2元、4350.4元、12051.2元;客串B电视台某法律节目,2007年1-12月每月取得劳务收入5000元,电视台每月按规定扣缴营业税金及附加275元和个人所得税756元。年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年所得=3800+28000+63000+5000×12=154800(元)>12万元
年度终了,罗某因其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费用扣除标准)=3800-209-800+(28000-1540)×(1-20%)+(63000-3465)×(1-20%)+(5000-275)×(1-20%)×12=116947(元)
应纳税额:(1)(3800-209-800)×20%=558.2
(2)(28000-1540)×(1-20%)×30%-2000=4350.4
(3)(63000-3465)×(1-20%)×40%-7000=12051.2
(4)(5000-275)×(1-20%)×20%×12=9072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58.2+4350.4+12051.2+9072=26031.8(元)

劳务报酬所得
罗某为M服装厂设计服装三次,分别于2007年3月、7月、11月取得设计费3800元、28000元、63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00元、4720元、13160元;客串B电视台某法律节目,2007年1-12月每月取得劳务收入5000元,电视台按规定扣缴税款800元。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劳务报酬年所得=3800+28000+63000+5000×12=154800(元)>12万元
年度终了,如果罗某还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因其年所得超过12万元,罗某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800-800+28000×(1-20%)+63000×(1-20%)+5000×(1-20%)×12=1238009(元)
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稿酬所得
2007年,方某出版一部科技专著,取得收入50000元,出版社已代扣税款5600元。且在每期中国某科技报上负责某个版面科技文章的撰写,报社每月支付其稿费6000元,报社已代扣个人所得税。假设方某除稿酬所得之外,没有其他项目收入,则方某年所得的计算方法如下:
《自行申报办法》规定,稿酬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劳务报酬年所得=50000+6000×12=122000(元)>12万元
年度终了,方某因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50000×(1-20%)+6000×(1-20%)×12=97600(元)
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07年,叶某发明一项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4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400元,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拍卖收入81000元。其年所得计算方法如下: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00+81000=121000(元)>12万元
年度终了,如果叶某有其他项目所得,应合并计算年所得。因叶某年所得超过12万元,需要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40000×(1-20%)+81000×(1-20%)=32000+64800=96800(元)
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L

lemon25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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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manent Residence ―― PR
就是移民的意思。
永久居留权
我们整天讨论的不就是这个PR么?!真要命!

扫盲,启蒙。
真累!

什么都没搞清楚就慌慌着移民,即使真移过去了也难免将来“回流”,白白浪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

好好学英语!

不错不错,就是量太大了. 好好学英语吧,起码得保证记得比忘得快.
:wdb1:柠檬师长这是说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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