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2009野牛谷
下了一个多星期的雨终于停了,昨晚饭后与LG去湿地公园散步。湿地虽在吾家屋后,但已属市郊,夜幕早已降临,四处静悄悄,蛙儿也停止了喧哗(深秋进入冬眠?),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偶尔从远处会传来几声猫啼犬吠,两公里多长的散步堤上灯光昏暗,感觉有些慌兮兮的,但由于身边经常有巡视的园警飞车而过,加之俺城市是全国闻名的平安城市,所以平时饭后驱车来此散步的人还是不少的,只是今夜雨初停,寒气重,湿地内有些冷清。
俺与LG急行军式地狂走以达到锻炼之目的,这时对面出现一对情侣,男方揽着女方嘻笑地走来,俺还八卦地对LG评论:这对情侣个头相差好像有些悬殊哎,至少有三十多公分吧?当与对面走来的情侣擦肩而过时,俺真恨自己刚才没能迅速躲到树丛里,那女子竟是与俺在同一屋檐下居住了12年的老邻居!男子嘛,当然不是她个头不高的丈夫。俺双方在迟疑数秒钟后终于开始搭讪,简单地聊了聊各自孩子的近况就尴尬地道别了,此时,那男子已消失在夜色中。
分手后俺与LG非常自责,今天真不该到这里散步啊:第一,俺邻居来湿地一趟多不容易啊,从俺原来的家打的到这里起码要20多块钱呢;第二,两人一定策划了很久,认为这里夜黑人稀,肯定碰不到熟人,才兴高采烈地来到这里,世上怎会有这么巧的事呢?俺预测当晚在这十几平方公里的湿地里,游人大概不会超过20名吧。此事验证了一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原想以这句话作为本文标题的);第三,俺平白无故多了一位潜在的“敌人”,相信老邻居在与俺巧遇后灭掉俺们的心都有,所以当她问俺现在住哪时,俺只含糊其词地回答就在附近(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强的)。
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前一周俺去旧居信箱取信件时还看到邻居夫妇,说明他们没有离婚。再八卦一下,巧遇的邻居新男友很帅,个子在一米八五以上,年龄看上去比俺邻居小十多岁。(我为自己竟然写这样的八卦文章有些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