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是:子女22以下,经济不能独力,无婚。
超22岁,在校读书,未婚,可视为经济不能独力,需父母供养,可随同移民。(如不对请守法领导指正)
基于以上条件,超22岁,背调时重点是孩子是否在读,一搬是电话查询孩子学校。
我孩子因为是自费生,档案管理和正式生有别,接电话的老师说:查无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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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不一定是熟悉情况的老师接4月),移民局发函,要求对此作出解释5月,否则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接到函后,去学校学校很抱歉,找当事老师,没老师承认接过此电话,只能学校出据证明,提供更多的能证明在读的证据,及时的回函了。
三个月后9月,又来函了,二次电话查询老师的回答:还是查无此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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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有老师的姓名,继续补料,该老师本人的澄清函,校长本人的担保,等等,能想到证明方法全用上了,6天跑了8趟北京,后来就无消息了,(心想肯定背拒了),今年3月1日正在想去学校和老师再联系一下时,接到中介电话M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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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A中介说一搬只给一次解试机会,给两次是:第一次的补料内容多,全面(学籍档案,旧学生证,学校证明,班级花名册,班主任姓名电话,学校交费单,成绩单等),B第二次补料,(校长亲自签字的证明,校长手机电话,接电话老师亲自签名的解释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学校证明等),C本CASE条件较好(中介专作了查询)主付申请学历,资产,面试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