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和错殴两件事儿都关注过,觉得主要是语言障碍引起的误解。
电击枪不是为了杀人而设计的,就目前的技术而言,电击枪是避免滥用暴力的最好方案,警察能控制的只是一个电钮和通电的时间长短。除此之外的暴力都很难定量,铁棍子可以打得一点都不疼,橡皮棍子照样可以打断骨头,甚至徒手也可以打断鼻梁。
在这个案例里面警察顶多是按钮按得早了些,电击得次数多了些而已,况且最终也不能确认是电击致死。
错殴那件事儿纯属乌龙,事主没听明白原委,强行关门,要知道警察接到的是家庭暴力报案,你强行关门这边势必要暴力制止,形体接触中稍有反抗就会被认为是拒捕,暴力必定升级。
另外,警察也是人,也怕死怕伤,谁都愿意用最安全便捷而且责任最小的方式解决问题。
电击和错殴两件事儿都关注过,觉得主要是语言障碍引起的误解。
电击枪不是为了杀人而设计的,就目前的技术而言,电击枪是避免滥用暴力的最好方案,警察能控制的只是一个电钮和通电的时间长短。除此之外的暴力都很难定量,铁棍子可以打得一点都不疼,橡皮棍子照样可以打断骨头,甚至徒手也可以打断鼻梁。
在这个案例里面警察顶多是按钮按得早了些,电击得次数多了些而已,况且最终也不能确认是电击致死。
错殴那件事儿纯属乌龙,事主没听明白原委,强行关门,要知道警察接到的是家庭暴力报案,你强行关门这边势必要暴力制止,形体接触中稍有反抗就会被认为是拒捕,暴力必定升级。
另外,警察也是人,也怕死怕伤,谁都愿意用最安全便捷而且责任最小的方式解决问题。
行使暴力是警察的工作之一,如同任何一份职业一样,做工作的是人不是机器,人不会像机器那么精确,何况连机器也还有不精确的时候。
在电击事件上,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暴力”呢?30秒内电击2下?或者电击1下?
那如果就这一下电击就死了呢?那该说一下都不可以电了,应该徒手拿下,如果3个差人徒手压住以后也死了呢?那就该说,是下手重了,依旧是滥用暴力。那下手 轻重到底怎么算呢?一个人打出10拳会有10个力度,怎么算?
人死了确实是不幸,但不能用“人死为大”来压人,否则无异于悍妇街头撒泼,抓住一个理就可以把对方全盘否定。
杨佳怎么回事?
你要拿个案来说事,永远说不完
以偏概全了吧,只能说“上海警察”,甚至只是“你听说过的上海警察”。
一直不太清楚上次一个打工的持刀闯上海某警局那起悲剧的真正起因。估计也多少会有警民矛盾牵扯其中。
了解一点,不知对不对:
在上海以前有时会查非机动车证件(盗窃车很多),作为公民理应配合(国外也因该吧)。但有些人“爷性重”,尤其年轻人,会认为是对他的“奇耻大辱”。稍有社会经验的人,很能想象出,这种“爷性重”的人面对查证协管员,是怎样的一付“英雄气概”。毫不妥协(进局子前都是妥协机会,本来就错嘛),事情一直闹到局子,进了局子(国内警察门内狠,国外警察门外就狠了)遭遇“端正思想”了,具体不知。
后来警察上门道歉,但梁子化不开,这个对双方都是教训。死了这么多警察,警方都不好高调哀悼。悲剧。
另外想说:警方一般不能做为矛盾一方,往往作为处理矛盾第三方,带回句子是要慎重的,随便带回句子,要挨队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