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Kalowna,驱车3个多小时,就到温哥华了。不过我们那天一进温哥华,就遇上了堵车(好像是由交通事故引起),所以原本下午三四点可到的,实际到达时已五点多了。
入住酒店,卸下行李后,便去吃晚饭。短短的一路上看到中文招牌无数,有餐馆、车行、洗衣店、语言补习......等等等等。
餐馆是离我们酒店不远的一家中餐馆,名叫麒麟(Kirin),应该是香港人开的,服务和菜式都不错。为了犒劳自己一路走来辛苦了,我们点了龙虾等海鲜,所以这一餐吃得有点小贵,不过应该说和国内吃海鲜的价格相比,并不能说贵。
一步入该餐厅,LV和Gucci的包包,以及领口上镶有Burberry标志性格子图案的T恤便在眼前晃动(这些玩意,尤其是那T恤,乍就那么受国人待见呢?)。大概因为我对这些东东在国内的普及一直比较鄙视的缘故,所以虽然我对温哥华的龙虾非常满意,对这座城市却一开头就不算特别喜欢。
呵呵,这下大概要得罪喜欢温哥华和上述三大“玩意”的朋友了。不过既然这楼是我盖的嘛,我在自己家里难道还说起话来遮遮掩掩不成?
![吼吼 :wdb23: :wdb23:](/styles/default/xenforo/smilies/vbb/wdb23.gif)
那就请原谅我这只“没葡萄吃”的“酸狐狸”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