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婚姻法最新解释 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情况下家里房产都写在丈夫名下,离婚后连居住权都没有了。
看了中文网站上各路愤青们“为了个人重大利益”鬼哭狼嚎地肆意歪曲事实、胡搅蛮缠的咋呼贴,有时候我真不知道是贫穷导致了无耻, 还是无耻导致了贫穷...
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顾名思义, 是以这个财产获得的时间来划定的.
比如吴家庄的农民吴知与农妇吴耻结婚. 结婚前吴知的老爸吴用把他盖的一间房给了儿子吴知当婚房. 因为这个房子是在他们结婚前就盖好的, 或盖房的钱是吴知的老爸吴用在他们婚前就挣来得. 吴耻没在其中起过任何作用, 凭什么要在离婚时主张对它的权利?
如果吴知和吴耻婚后, 吴知在外面打工挣钱, 吴耻在家做家妇, 用吴知打工挣来的钱又盖了三间房子两个猪圈. 那么他们如果离婚的话, 这三间房子两个猪圈无论在谁的名下, 无论表面上看是用谁挣来的钱买的, 房产证圈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吴耻在家做家务, 使吴知可以放心在外面务工挣钱. 她在吴知挣来的财产中存在隐形贡献.
但这种隐形贡献, 显然不能追朔到他们结婚之前就获得的财产上.
说个笑话: 吴家庄的农民大学生吴德当上了红卫兵, 在校园里批斗历史系的教授:
吴德: 你写过一本<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书对吧?
教授: 是啊!
吴德: 统一中国这么大的历史事件, 你的书通篇只提秦始皇, 不提毛主席. 你是不是想反对毛主席、贬低毛主席的伟大贡献?
教授: 毛主席再伟大也是现在才伟大.....如果秦始皇那时就有毛主席我也会把他写上啊. 可惜那时还没他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