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最新解释 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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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两条核心:如果离婚,谁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买房,谁首付产权归谁。网友评论说老公就此变成房东,无房不嫁的婚恋观会不会改变?

  中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条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现在关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讨论俨然分成男人和女人两大阵营。对于房产产权的界定,普遍得到了男性的欢迎,一位王先生表示。

  王先生:比以前更清晰、更明确了。尤其是对我们这样还没有结婚的人群来说,买房的时候,在产权登记这块会更清晰一些,避免了以后产生其他的纠纷。

  新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为这笔钱往往是父母的全部积蓄,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伤害父母的意愿和利益。对此,一位女士表示:

  柳小姐:我无所谓!如果你父母以你的名字给你买房,我也没有觊觎你的房产的意图。因为,我结婚,绝不是为了通过婚姻去获得什么物质的东西。

  但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同时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以及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畅销书作家陆琪以同情女性的口吻评论说:“你辛辛苦苦和老公还贷款二十年,给人生孩子、又工作又养家、伺候人家,一百万的房子还了一百三十万贷款,最后你没有所有权,只有含糊不清的补偿权。”更有评论说,老公从此变成房东。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李佩璇表示。

  李佩璇:说实话,这个(司法解释3)出台以后,对婚姻经济中的弱者,是很不利的。以前的话,双方如果有离婚协议,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还可能去按照离婚协议来执行。但是现在,如果离婚协议没有拿到民政部门去备案,如果经济强势一方要反悔的话,那么弱势一方也是没有办法。

  但是,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认为。

  岳成:这些现象都在离婚诉讼中大量地存在,这样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法官便于操作,不然的话,法官标准不一致了,法官判例也不同。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很多人从操作上提出疑问,一位名为“水木丁”的网友就疑惑:一方还房贷,一方挣钱贴补了生活费育儿费,离婚的时候,房子怎么分?

  李佩璇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但是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李佩璇: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离婚日结束,这期间不管是在哪一方的银行卡上还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还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还贷的这部分本金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岳成认为,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遇到麻烦。

  岳成: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也卖不出钱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有书面的,那就成了隐患了。

  李佩璇建议,双方家人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

  李佩璇: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的时候,那就按比例分配就好了。

  有评论说,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执行,如今流行的无房不嫁的婚恋观,将被事实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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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太好了。你们是不了解国内现在的行情。亲眼所见:一朋友,男性,长相较难看,身高1.595米,大肚子,秃头(地方支援中央),成天头面油光发亮,严重口臭,有房几套,有车,较有钱。但还不算富人。44岁离婚(看似60岁)常常被人叫爷爷。一朋友介绍女友,26岁,客观说,长相中等偏上,身材中等。男方说结婚不能要孩子,答:没问题,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结婚后不能工作在家照顾家庭,答:没问题,(本来也没正经工作)所有的要求都答应。介绍的当晚主动留宿。你说现在的女孩怎么了?如果按很多农村的风俗20岁结婚生子的话都可以当她父亲了。:wdb26::wdb5:所以新婚姻法还是很符合国情的。:wdb6::wdb19:

这有点演义了吧
 

一庐春秋

居小庐看春去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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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热锅上蚂蚁的状态,

那锅可是小范炒菜的锅? :wdb2: 没事的,看你面相似有福之人,你上热锅,热锅立马熄火 :wdb40::wdb44:
 

一庐春秋

居小庐看春去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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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就是不能承受之重,如果开始就不能共同营造,只想着日后分对方一笔,这样的婚姻注定苍白而短暂。这个法律是公正的,如果不能共同营造,那么分手的时候是谁的就还给谁。

绝对支持!

看了中文网站上各路愤青们“为了个人重大利益”鬼哭狼嚎地肆意歪曲事实、胡搅蛮缠的咋呼贴,有时候我真不知道是贫穷导致了无耻, 还是无耻导致了贫穷...

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顾名思义, 是以这个财产获得的时间来划定的.

比如吴家庄的农民吴知与农妇吴耻结婚. 结婚前吴知的老爸吴用把他盖的一间房给了儿子吴知当婚房. 因为这个房子是在他们结婚前就盖好的, 或盖房的钱是吴知的老爸吴用在他们婚前就挣来得. 吴耻没在其中起过任何作用, 凭什么要在离婚时主张对它的权利?

如果吴知和吴耻婚后, 吴知在外面打工挣钱, 吴耻在家做家妇, 用吴知打工挣来的钱又盖了三间房子两个猪圈. 那么他们如果离婚的话, 这三间房子两个猪圈无论在谁的名下, 无论表面上看是用谁挣来的钱买的, 房产证圈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吴耻在家做家务, 使吴知可以放心在外面务工挣钱. 她在吴知挣来的财产中存在隐形贡献.

但这种隐形贡献, 显然不能追朔到他们结婚之前就获得的财产上.

说个笑话: 吴家庄的农民大学生吴德当上了红卫兵, 在校园里批斗历史系的教授:

吴德: 你写过一本<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书对吧?

教授: 是啊!

吴德: 统一中国这么大的历史事件, 你的书通篇只提秦始皇, 不提毛主席. 你是不是想反对毛主席、贬低毛主席的伟大贡献?

教授: 毛主席再伟大也是现在才伟大.....如果秦始皇那时就有毛主席我也会把他写上啊. 可惜那时还没他什么事呢....

有趣,笑。

女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论从容貌、才智、体力等各方面都要逊于男性,更别说还要承担生儿育女的家庭责任。浪费了青春,伤害了身体、耽误了了时间、荒废了事业,就为这个家庭无怨无悔的付出,最后却要被扫地出门,每一位男性请扪心自问,你们觉得你们这样干是纯爷们的行为吗?如果你想不通的话,可以去问问你妈,如果你爸爸把你们娘俩赶出门,你现在会是如何感想?

如果男人都这么想,世道会太平许多。

3、即使儿媳妇没有权利分房产,那咱们大家算清楚,女人在家操持家务,每天应该算多少小时,每小时多少钱,生一个孩子对女人的身体伤害应该付多少钱,看护孩子应该付多少钱,仔仔细细把每一份工作、每一笔报酬都分清楚,给女性一个保障,这才能说得上公平公正,这个司法解释不就是想把感情换算成钱吗?为什么女性的权益都被忽略了那?

这的确是个问题。是不是以后应该这么办,但凡夫妻共同商定女主内男主外或男主内女主外的,一律签定协议,谁毁约,谁就应该在经济上多付出一些代价,毕竟,有些精神损失是无法用金钱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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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推出后,我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许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批评,或者有人知道原因,却不知道真正将面临的结果。好,我结合现在中国的司法现状,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案例,给大家看四个实战推演的结果,你就知道,这事儿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一:小王(男)和小芳(女)谈恋爱,小王把房子钥匙摔在桌子上说:“我为了结婚买了房子,结婚吧。”小芳当然很高兴,有爱情又有房子,这是女人觉得安全有靠的最佳老公,于是两人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推演:从今往后,如果哪个男人把房子钥匙拍在桌子上,你可得小心了。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一套房子,而只是多了一百万的债务。。。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的还能争下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时间里,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
(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小王的这套房属于小王个人财产,但他贷款的债务却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债务。对,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二:小王和小芳结婚十年,小芳生了孩子,又含辛茹苦的跟小王一起还了六十五万的债务(还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小王突然带着个女人回家,说要和小芳婚,跟这个小三结婚。
小芳自然痛不欲生,她说:“离婚可以,小孩归我,房子归我,你净身出户。”
小王却讥笑道:“净身出户的是你。”
事实上也是如此,为什么?因为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只要债务没有还清,这套房子始终是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芳只有追讨补偿的权力,没有追讨房子产权的权力。
这个时候小芳才知道,自己比拆迁户还要惨,拆迁户至少别人还承认他的产权,而对小芳来说,房子她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争。 
男人有了小三,房子可以过户给小三,而正式的老婆只能带着小孩滚出家门,没有法律支持他们。 
推演:在这种离婚状况下,哪怕男方出轨,女方也没有资格争夺房产,因为房产和她没有任何的关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不认可她参与了购房,所以不算共同财产。只认可她参与了负债,所以只能拿补偿而不可能拿到房子。 j.Hf/vi`z
小芳供了这么多年贷款,以为自己至少还有一套房,但实际上,不过是在替小三供房,她和孩子根本没有物业。 6<]lW
案例三:小芳被赶出家门后,找到了法律条款,她发现新司法解释里有关于补偿的条款,于是去跟小王要钱,索要在十年里自己承担的还款的钱和房子升值的钱。 
小王说(那时候已经和小三住在房子里了),想要补偿可以,但不是随便给的。因为司法解释说了,是合理的补偿,什么是合理的补偿,那要上了法庭才知道。所以各自找律师打打看吧。
推演:这就涉及到中国的司法现实,找律师打打看,就意味着什么都能发生。
律师会说,这套房子买的时候一百万,现在值一百五十万,但没有升值,为什么呢?因为欠了二十年贷款,总共还款是一百三十万,加上小王首付三十万,是一百六十万。不仅没有升值,还贬值了(十年款根本没还他就不
律师也会说,小芳你住在小王买的房子里十年,省下的房租难道不是钱么?难道不用给房租么?(这是微博上有律师亲口说的)
律师也会说,你自己说参与还款,但凭证呢?你要举证啊。如果你没有所有还款的银行存根,就不能知道你参与了,那么补偿就要商榷。 
律师甚至会建议男方和你打一场抚养权的争夺官司,理由是他收入比你多,还比你有房子,你没有地方住,就不能好好的抚养孩子。想要孩子么?那就放弃补偿权啊。 
各位可以看到,所谓的合理补偿,其实是有各种打法的。有条款支持你对半分,但也有条款支持他不对半分。
最后拼的是什么?拼的是谁家关系硬,拼的是谁家律师的关系硬,拼的是谁家是本地人。(这句也是律师亲口说的。) 
案例四:我们就算给司法一个面子,当它完全的同意了小芳的主张,要求小王给小芳补偿五十万现金(这其实是假想的,按司法解释几乎没可能)。这个事情是否就成了?小芳是否就能拿到呢?当然不行。
推演: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物业的所有权,而不喜欢补偿权,原因就在于司法执行上。好好的一套房子在那边,但完全不属于你,你拿不到。而就算司法要求小王赔五十万,你觉的一个带着小三生活的男人,会拿出五十万现金给你么?他当然会拖着不给。他会把财产转移给父母,把现金转移给小三,每天刷小三的信用卡,自己身上背满负债,最后告诉你,我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可以告诉你,在中国,你的确不能拿他怎么样。因为没有强制执法的力度。你从一个帮别人还债的人,变成了一个别人欠你钱的人,而未来的日子,你就不断的要钱,不断的被羞辱,直至你放弃为止。
有钱的是老大,欠钱的是皇帝,这就是现状。
这四个例子,已经将事情分析的非常清楚。我从没说过,女人必须要男人买房才能结婚。也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因为一套房而活着。但不在乎,不代表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我还是那句话,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苏而

Mod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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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推出后,我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许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批评,或者有人知道原因,却不知道真正将面临的结果。好,我结合现在中国的司法现状,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案例,给大家看四个实战推演的结果,你就知道,这事儿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一:小王(男)和小芳(女)谈恋爱,小王把房子钥匙摔在桌子上说:“我为了结婚买了房子,结婚吧。”小芳当然很高兴,有爱情又有房子,这是女人觉得安全有靠的最佳老公,于是两人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推演:从今往后,如果哪个男人把房子钥匙拍在桌子上,你可得小心了。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一套房子,而只是多了一百万的债务。。。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的还能争下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时间里,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
(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小王的这套房属于小王个人财产,但他贷款的债务却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债务。对,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二:小王和小芳结婚十年,小芳生了孩子,又含辛茹苦的跟小王一起还了六十五万的债务(还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小王突然带着个女人回家,说要和小芳婚,跟这个小三结婚。
小芳自然痛不欲生,她说:“离婚可以,小孩归我,房子归我,你净身出户。”
小王却讥笑道:“净身出户的是你。”
事实上也是如此,为什么?因为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只要债务没有还清,这套房子始终是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芳只有追讨补偿的权力,没有追讨房子产权的权力。
这个时候小芳才知道,自己比拆迁户还要惨,拆迁户至少别人还承认他的产权,而对小芳来说,房子她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争。
男人有了小三,房子可以过户给小三,而正式的老婆只能带着小孩滚出家门,没有法律支持他们。
推演:在这种离婚状况下,哪怕男方出轨,女方也没有资格争夺房产,因为房产和她没有任何的关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不认可她参与了购房,所以不算共同财产。只认可她参与了负债,所以只能拿补偿而不可能拿到房子。 j.Hf/vi`z
小芳供了这么多年贷款,以为自己至少还有一套房,但实际上,不过是在替小三供房,她和孩子根本没有物业。 6<]lW
案例三:小芳被赶出家门后,找到了法律条款,她发现新司法解释里有关于补偿的条款,于是去跟小王要钱,索要在十年里自己承担的还款的钱和房子升值的钱。
小王说(那时候已经和小三住在房子里了),想要补偿可以,但不是随便给的。因为司法解释说了,是合理的补偿,什么是合理的补偿,那要上了法庭才知道。所以各自找律师打打看吧。
推演:这就涉及到中国的司法现实,找律师打打看,就意味着什么都能发生。
律师会说,这套房子买的时候一百万,现在值一百五十万,但没有升值,为什么呢?因为欠了二十年贷款,总共还款是一百三十万,加上小王首付三十万,是一百六十万。不仅没有升值,还贬值了(十年款根本没还他就不
律师也会说,小芳你住在小王买的房子里十年,省下的房租难道不是钱么?难道不用给房租么?(这是微博上有律师亲口说的)
律师也会说,你自己说参与还款,但凭证呢?你要举证啊。如果你没有所有还款的银行存根,就不能知道你参与了,那么补偿就要商榷。
律师甚至会建议男方和你打一场抚养权的争夺官司,理由是他收入比你多,还比你有房子,你没有地方住,就不能好好的抚养孩子。想要孩子么?那就放弃补偿权啊。
各位可以看到,所谓的合理补偿,其实是有各种打法的。有条款支持你对半分,但也有条款支持他不对半分。
最后拼的是什么?拼的是谁家关系硬,拼的是谁家律师的关系硬,拼的是谁家是本地人。(这句也是律师亲口说的。)
案例四:我们就算给司法一个面子,当它完全的同意了小芳的主张,要求小王给小芳补偿五十万现金(这其实是假想的,按司法解释几乎没可能)。这个事情是否就成了?小芳是否就能拿到呢?当然不行。
推演: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物业的所有权,而不喜欢补偿权,原因就在于司法执行上。好好的一套房子在那边,但完全不属于你,你拿不到。而就算司法要求小王赔五十万,你觉的一个带着小三生活的男人,会拿出五十万现金给你么?他当然会拖着不给。他会把财产转移给父母,把现金转移给小三,每天刷小三的信用卡,自己身上背满负债,最后告诉你,我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可以告诉你,在中国,你的确不能拿他怎么样。因为没有强制执法的力度。你从一个帮别人还债的人,变成了一个别人欠你钱的人,而未来的日子,你就不断的要钱,不断的被羞辱,直至你放弃为止。
有钱的是老大,欠钱的是皇帝,这就是现状。
这四个例子,已经将事情分析的非常清楚。我从没说过,女人必须要男人买房才能结婚。也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因为一套房而活着。但不在乎,不代表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我还是那句话,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wdb17: 云中鹤,注册3年整,俺最佩服你在这贴里说的所有话,可以当律师啦!:wdb37:
 

Michelle Libra

流金歲月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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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说过,女人必须要男人买房才能结婚。也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因为一套房而活着。但不在乎,不代表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我还是那句话,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wdb10::wdb10::wdb10::wdb45::wdb45::wdb45::wdb17::wdb17::wdb17:
 

cold88

识途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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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推出后,我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许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批评,或者有人知道原因,却不知道真正将面临的结果。好,我结合现在中国的司法现状,结合曾经发生过的案例,给大家看四个实战推演的结果,你就知道,这事儿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一:小王(男)和小芳(女)谈恋爱,小王把房子钥匙摔在桌子上说:“我为了结婚买了房子,结婚吧。”小芳当然很高兴,有爱情又有房子,这是女人觉得安全有靠的最佳老公,于是两人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推演:从今往后,如果哪个男人把房子钥匙拍在桌子上,你可得小心了。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一套房子,而只是多了一百万的债务。。。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婚的还能争下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时间里,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
(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小王的这套房属于小王个人财产,但他贷款的债务却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的债务。对,就是这么欺负你!)
案例二:小王和小芳结婚十年,小芳生了孩子,又含辛茹苦的跟小王一起还了六十五万的债务(还没有还清)。这个时候,小王突然带着个女人回家,说要和小芳婚,跟这个小三结婚。
小芳自然痛不欲生,她说:“离婚可以,小孩归我,房子归我,你净身出户。”
小王却讥笑道:“净身出户的是你。”
事实上也是如此,为什么?因为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只要债务没有还清,这套房子始终是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芳只有追讨补偿的权力,没有追讨房子产权的权力。
这个时候小芳才知道,自己比拆迁户还要惨,拆迁户至少别人还承认他的产权,而对小芳来说,房子她根本就没有任何资格争。 
男人有了小三,房子可以过户给小三,而正式的老婆只能带着小孩滚出家门,没有法律支持他们。 
推演:在这种离婚状况下,哪怕男方出轨,女方也没有资格争夺房产,因为房产和她没有任何的关系。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不认可她参与了购房,所以不算共同财产。只认可她参与了负债,所以只能拿补偿而不可能拿到房子。 j.Hf/vi`z
小芳供了这么多年贷款,以为自己至少还有一套房,但实际上,不过是在替小三供房,她和孩子根本没有物业。 6<]lW
案例三:小芳被赶出家门后,找到了法律条款,她发现新司法解释里有关于补偿的条款,于是去跟小王要钱,索要在十年里自己承担的还款的钱和房子升值的钱。 
小王说(那时候已经和小三住在房子里了),想要补偿可以,但不是随便给的。因为司法解释说了,是合理的补偿,什么是合理的补偿,那要上了法庭才知道。所以各自找律师打打看吧。
推演:这就涉及到中国的司法现实,找律师打打看,就意味着什么都能发生。
律师会说,这套房子买的时候一百万,现在值一百五十万,但没有升值,为什么呢?因为欠了二十年贷款,总共还款是一百三十万,加上小王首付三十万,是一百六十万。不仅没有升值,还贬值了(十年款根本没还他就不
律师也会说,小芳你住在小王买的房子里十年,省下的房租难道不是钱么?难道不用给房租么?(这是微博上有律师亲口说的)
律师也会说,你自己说参与还款,但凭证呢?你要举证啊。如果你没有所有还款的银行存根,就不能知道你参与了,那么补偿就要商榷。 
律师甚至会建议男方和你打一场抚养权的争夺官司,理由是他收入比你多,还比你有房子,你没有地方住,就不能好好的抚养孩子。想要孩子么?那就放弃补偿权啊。 
各位可以看到,所谓的合理补偿,其实是有各种打法的。有条款支持你对半分,但也有条款支持他不对半分。
最后拼的是什么?拼的是谁家关系硬,拼的是谁家律师的关系硬,拼的是谁家是本地人。(这句也是律师亲口说的。) 
案例四:我们就算给司法一个面子,当它完全的同意了小芳的主张,要求小王给小芳补偿五十万现金(这其实是假想的,按司法解释几乎没可能)。这个事情是否就成了?小芳是否就能拿到呢?当然不行。
推演:为什么我一直强调物业的所有权,而不喜欢补偿权,原因就在于司法执行上。好好的一套房子在那边,但完全不属于你,你拿不到。而就算司法要求小王赔五十万,你觉的一个带着小三生活的男人,会拿出五十万现金给你么?他当然会拖着不给。他会把财产转移给父母,把现金转移给小三,每天刷小三的信用卡,自己身上背满负债,最后告诉你,我就是没钱,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可以告诉你,在中国,你的确不能拿他怎么样。因为没有强制执法的力度。你从一个帮别人还债的人,变成了一个别人欠你钱的人,而未来的日子,你就不断的要钱,不断的被羞辱,直至你放弃为止。
有钱的是老大,欠钱的是皇帝,这就是现状。
这四个例子,已经将事情分析的非常清楚。我从没说过,女人必须要男人买房才能结婚。也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因为一套房而活着。但不在乎,不代表就可以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我还是那句话,当社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社会本身还在欺负女人的时候,就不要提什么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这个帖子很有水平。很多女人幻想爱情永恒,自己不会嫁一个忘恩负义的男人,但是现实非常残酷。男人变心的可能性比飞机失事的概率大的多,看看中国的离婚率就知道了。除了已经离婚的,无奈的以泪洗面,还在委曲求全的妻子们,还没有统计进去。

我想云中鹤老兄之所以站在女性的立场,绝对不仅仅是因为有女儿,还有正义感驱使。

盼望社会公平或者盼望自己运气好,而将自己被动地交给男人,是年轻女孩的大忌。我觉得,更多的人应该思考:怎么办?而不是怨天尤人。

只有自己有足够的才智,才有可能化被动为主动。虽然数量很少,但是的确有女人完全掌控家庭的经济命脉,控制财权,这是根本。自己也要自强不信,不能放弃事业,随时准备应对婚姻危机。如果婚前就发现男朋友在经济上和自己不同心同德,尽早分手。在物质主义盛行的今天,金钱是爱情的试金石,千万不要太天真。
 

Michelle Libra

流金歲月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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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社会公平或者盼望自己运气好,而将自己被动地交给男人,是年轻女孩的大忌。我觉得,更多的人应该思考:怎么办?而不是怨天尤人。
只有自己有足够的才智,才有可能化被动为主动。
没错。女人要独立、要公平的待遇,需要自己去争取的,期待施舍或者好命,那是不现实的。如果自己不争取、不呼吁、不独立、不思考、不追求,再好的条件,也很容易被社会所淘汰。
大家去查一查北美妇女为自己谋权益的抗争史,就知道,原来这么多年来,那些勇敢的女性们,努力通过各种运动为我们争取了今天这么好的条件。
我看到当时那些因为和平示威要求平权的女人们被当时的美国政府关到监狱里虐待的故事时,不由得感动落泪 -- 她们很多都是出身富裕家庭,根本不需要出外工作及养家受苦,但是,这些有觉悟有勇气的坚强的女人们,为那些受压迫和歧视的女性一直抗争到底。
同时,她们的呼吁和亲身经历(被关入狱中遭到虐待)也唤醒了当时的人们去思考这个问题,并获得了大部分人包括许多当权男性的大力支持,通过立法保障妇女权益、并鼓励妇女更加独立自主的生活方式。
这也是为什么美加两国的民权、人权及平权状况都比其他地区好很多的原因。因为,一直以来,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都在以公义与博爱的原则活着,不仅仅为自己、也积极地为别人而争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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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女人要独立、要公平的待遇,需要自己去争取的,期待施舍或者好命,那是不现实的。如果自己不争取、不呼吁、不独立、不思考、不追求,再好的条件,也很容易被社会所淘汰。
大家去查一查北美妇女为自己谋权益的抗争史,就知道,原来这么多年来,那些勇敢的女性们,努力通过各种运动为我们争取了今天这么好的条件。
我看到当时那些因为和平示威要求平权的女人们被当时的美国政府关到监狱里虐待的故事时,不由得感动落泪 -- 她们很多都是出身富裕家庭,根本不需要出外工作及养家受苦,但是,这些有觉悟有勇气的坚强的女人们,为那些受压迫和歧视的女性一直抗争到底。
同时,她们的呼吁和亲身经历(被关入狱中遭到虐待)也唤醒了当时的人们去思考这个问题,并获得了大部分人包括许多当权男性的大力支持,通过立法保障妇女权益、并鼓励妇女更加独立自主的生活方式。
这也是为什么美加两国的民权、人权及平权状况都比其他地区好很多的原因。因为,一直以来,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都在以公义与博爱的原则活着,不仅仅为自己、也积极地为别人而争取着。

楼上对自己要求太高了,恐怕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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