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如何在加拿大投资理财(十一)---分红型基金,债券和分红型信托理财产品(5)
分红型理财产品的税务特征
(续前)
例5. 现在我们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分红投资回报的税务效果。
假设某投资者在2010年取得的分红投资的收入中,$20,000来自于分红,其中,有20%属于利息类共计$4,000;10%属于资本利得类共计$2,000;40%属于合格股息共计$8,000;还有30%属于非合格股息共计$6,000.
除此而外,他还在投资分红型产品时,自主取得了$10,000的资本增值。
因此,他的应税收入应该是:(以下均指加元)
利息类100%申报:4,000
资本利得类50%申报:(2,000+10,000)/2=6,000
合格股息:8,000*144%=11,520
非合格股息:6,000*125%=7,500
应税收入总计:4,000+6,000+11,520+7,500=29,020
合格股息的联邦税款抵减额:11,520*17.9739%=2,070.59
非合格企业的联邦税款抵减额:7,500*13.3333%=1,000
股息的联邦税款抵减额合计:2,070.59+1,000=3,070.59
只考虑投资者本人与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基本非退税税款抵减额为:
(10,382+2,101)*15%=1,872.45
这位投资者的应税收入没有超过$40,970,所以,适用于15%的所得税率来计算所得税:
29,020*15%=4,353
他应该缴纳的2010年联邦所得税为:
4,353-1,872.45-3,070.59=-590.04
因此,这位投资者仍然不用缴纳一分钱的2010年加拿大联邦所得税。他可以考虑在申报资本利得时,取得一些额度用于今后的资本损失capital loss的抵偿。
而这位投资者在2010年的实际收入是:20,000(分红)+10,000(资本利得)=30,000(加元)
如果他的配偶在2010年也有$10,000的收入,她也不需要纳一分钱的联邦所得税,因为没有超过每个人的基本税款抵减额度$10,382.
对于中下等收入的家庭而言,分红型投资的魅力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