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赡养费不是说多少就给多少的。而且伴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都可以向法庭申请修改的。
我的一个朋友离婚,他老婆跟别人睡了,然后跟他坦白,所以他很生气,两个人吵起来,自然就惊动了警察,然后离婚也是离的很昏天黑地的。不过他是本地长大的白人,除了知道老婆偷情那一天打了她一下耳光之外,别的都很冷静地处理了。
老婆要了孩子的抚养权,养老金也对半分了,他负责抚养费,是工资的一个百分比。很遗憾他老婆分手后,到处玩,根本就不管孩子,两个人谈不拢他也拿不到抚养权,于是他开始不断去看心理医生疗伤,然后因情绪问题不能胜任的理由离职,换了份工去麦当劳做cashier,一个钟头十几块,身上一大笔律师费欠着,暂时租用了父母家的地下室生活,一个月税前月收入也就是两千到头的那种,加上要还债(律师费),所以他前妻一个月能拿到的钱也不过两百刀而已。才两三个月,他老婆就撑不住了(带两个孩子花费很大的),找了个有钱男人同居了,也没法好好“爱”孩子了。
两个人的律师经过谈判后,前妻同意把抚养权转让给他,也不要抚养费了,那几百块钱有什么用。这样,他顺利的要回了自己的孩子,借了父母钱搬来了我们的城市,在银行找了份新工作,一切重头开始。至于他的前妻,据说很快又和有钱人分了手,现在在酒吧里打工,常换男人,过的好不好大家都不是很清楚。
故事是听来的,不知道是否真实,不过我可以肯定,加拿大的法律是不会强求一个收入只有2000刀的人去支付2000刀的抚养费的,1000刀都可能不会批准。因此,女人如果认为可以狮子开大口要抚养费的想法,也是很天真的。大家不再相爱了,就不要再苦苦相逼,好离好散,那位男人的前妻本来一个月几千刀的抚养费,又有房子,生活完全可以过的很好,可惜她不懂得珍惜,逼的前夫宁可去麦当劳混上两年,让自己最后也什么都得不到,又何必呢。
故事是听来的,不知道是否真实,不过我可以肯定,加拿大的法律是不会强求一个收入只有2000刀的人去支付2000刀的抚养费的,1000刀都可能不会批准。因此,女人如果认为可以狮子开大口要抚养费的想法,也是很天真的。大家不再相爱了,就不要再苦苦相逼,好离好散,那位男人的前妻本来一个月几千刀的抚养费,又有房子,生活完全可以过的很好,可惜她不懂得珍惜,逼的前夫宁可去麦当劳混上两年,让自己最后也什么都得不到,又何必呢。
卷缩在行李箱中, 在冰冷的水中沉了两个月。令人心碎。 就是聊斋蒲松龄老人在世也会长叹。 嫁给一个普通的男人, 并生了两个孩子。 任何一个正常家庭的男人, 都会知道这个女人对你和家庭的爱。 现在死者已逝。 无法向大家诉说那残忍,可怕的一幕, 以及她以前所经历的痛苦。 只有冷酷杀人的人还在侃侃而谈。 他的语言和他的行为一样的冰冷。 我相信这个人, 会在加拿大监狱里腐烂。 他将用一生来思考并最终理解他的行为是错误的, 而且会感到后悔。
难道男的工作,女的在家带孩子,就是依靠老公活着,女的就应该谦卑?这是什么逻辑?
女的在家带孩子,做家务,难道不是一项工作吗?认真算算,一天多少小时在工作,时薪应该是多少?难道男的挣的工资想自己全留着,然后在家白吃、住、生养孩子、享受家庭温暖....?女人的劳动就没有创造价值?男的仔细想想,本来一个家庭就是不分你我的,能简单的靠钱来分吗?
难道就是中国男人辛苦,要养家,其他国家人就不是这样吗?可是,放眼所见,都是大部分老婆在做家庭妇女,带孩子的啊,没听人家说在家得做下等人啊?人家夫妇不知多恩爱。
那些不知呵护婚姻,不愿负家庭责任,和老婆也要算计的男人,我看真的不适合婚姻。一个人生活多自在啊,自己挣钱自己花,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也不需要忍受老婆的万般不好。
真不懂,这些人当初为什么要找老婆呢?
如果牟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个胡小姐有比较严重的“产后抑郁症”,这些善变、打孩子的症状就像了,加上她年少就离开了家,比较缺少家庭温暖,和自己父母也相处不来,可偏偏还找了一个“不会说好话”、缺少体贴关怀的老公,所以就杯具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