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牟忠明:胡雅婷不是好妈妈 常打孩子 变脸如翻书
牟忠明不应该杀人,他就是看不开,气量小,残暴。
如果他再婚,再生两个孩子,赡养费就下来了。我还认识个菲律宾男人,结过三次婚,于现任妻子有两个孩子,和两前妻有3个孩子。他年薪5万,已经不用付前妻的费用了,按加拿大法律,他的收入只够他现任的家庭支配。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加拿大法律规定不能剥夺父亲的探视权。
是的,赡养费不是说多少就给多少的。而且伴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都可以向法庭申请修改的。
我的一个朋友离婚,他老婆跟别人睡了,然后跟他坦白,所以他很生气,两个人吵起来,自然就惊动了警察,然后离婚也是离的很昏天黑地的。不过他是本地长大的白人,除了知道老婆偷情那一天打了她一下耳光之外,别的都很冷静地处理了。
老婆要了孩子的抚养权,养老金也对半分了,他负责抚养费,是工资的一个百分比。很遗憾他老婆分手后,到处玩,根本就不管孩子,两个人谈不拢他也拿不到抚养权,于是他开始不断去看心理医生疗伤,然后因情绪问题不能胜任的理由离职,换了份工去麦当劳做cashier,一个钟头十几块,身上一大笔律师费欠着,暂时租用了父母家的地下室生活,一个月税前月收入也就是两千到头的那种,加上要还债(律师费),所以他前妻一个月能拿到的钱也不过两百刀而已。才两三个月,他老婆就撑不住了(带两个孩子花费很大的),找了个有钱男人同居了,也没法好好“爱”孩子了。
两个人的律师经过谈判后,前妻同意把抚养权转让给他,也不要抚养费了,那几百块钱有什么用。这样,他顺利的要回了自己的孩子,借了父母钱搬来了我们的城市,在银行找了份新工作,一切重头开始。至于他的前妻,据说很快又和有钱人分了手,现在在酒吧里打工,常换男人,过的好不好大家都不是很清楚。
故事是听来的,不知道是否真实,不过我可以肯定,加拿大的法律是不会强求一个收入只有2000刀的人去支付2000刀的抚养费的,1000刀都可能不会批准。因此,女人如果认为可以狮子开大口要抚养费的想法,也是很天真的。大家不再相爱了,就不要再苦苦相逼,好离好散,那位男人的前妻本来一个月几千刀的抚养费,又有房子,生活完全可以过的很好,可惜她不懂得珍惜,逼的前夫宁可去麦当劳混上两年,让自己最后也什么都得不到,又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