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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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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群应该如何进行理财规划----西人老师整体理财规划课的部分内容(六)



怎样按照自己的心愿留下遗产给我们挚爱的子女并保障他们的利益(5)



2.没有遗嘱情况下的继承dying without a will

当没有立下最后遗嘱last will的安省居民在安省去世后,当地安省法院Ontario Court (General Division) ,将会指定司法部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下属的“公众监护及托管办公室the 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简称OPGT)”,作为该居民的遗产处分受托人estate trustee,按照安省的相关法律规定,负责为过世者寻找和确认合法继承人;寻找和确认过世者所有遗产,并评估它们的具体价值;寻找并确认过世者生前最后的债务种类和数额,寻找并确认债权人;最后,在为过世者支付了一切的税费,债务,并收取所有的遗产分配各个环节的费用之后,为合法继承人分配过世者的净遗产net estate。这时具体的受托人被称为“执行人executor”。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处理仍然要缴纳遗嘱认证费。并且,在净遗产确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都需要从过世者的遗产中先行支出。这个过程由于可能牵涉到很多的专业人士的工作,所以,总体费用高昂,西人老师说一般会到遗产数的15%,甚至20%。

净遗产确定后,执行人executor就会按照如下的分配原则,将过世者的净遗产进行分配处理:

1. 有活着的配偶和一个子女的情况下,配偶先取得净遗产的第一个$200,000 (自 1995年4月1日开始执行)。剩余的超过了$200,000 的净遗产部分,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2. 有活着的配偶和多个子女的情况下,配偶先取得净遗产的第一个$200,000 。剩余的超过了$200,000 的净遗产部分,由配偶分得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由所有子女平分。

3. 有活着的配偶无子女的情况下,净遗产全部由配偶继承。

4. 无配偶有子女情况下,净遗产在子女间平分。

5. 无子女无配偶情况下,净遗产给予父母。

6. 无父母无子女情况下,净遗产给予活着的兄弟姐妹。

7. 无父母无子女无活着的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净遗产给予活着的侄儿侄女或外甥外甥女 living nieces and nephews。

8. 以上顺序之后,旁系远亲也可以排在继承的序列上。

备注:所有婚生和非婚生子女,过继子女和领养子女的继承权利相等。半血亲与全血亲的继承权利也相等。

9.如果过世者没有任何的血亲或者法定继承人,则净遗产归安省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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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7:谢谢.学校1月2号开学,我们就打算1月1号的飞机了,不知道机场的移民局新年是否正常工作,来得及办手续吗?

圣凯瑟琳娜,离尼亚加拉瀑布很近的小城市.

1月2号就开学啊?我儿子的学校好像是要6号还不知道8号才开学呢。

移民局的窗口是设在机场里的,想来应该办公的,否则,那很多新移民不得滞留在机场里无法入境了?:wdb2:

如果是在公共假期里,有可能你们落地后办理sin卡会迟后一两天。最多也就是这样了。

我估计圣凯瑟琳娜应该很美,去过几次大瀑布,非常喜欢那周边的环境,尤其是尼亚加拉湖边小镇,美呆了。: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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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姊姊 要是有照片就更好了

夏天常可以看到老爷车在路上跑

很拉风呢~~有些还是敞棚的 老太太或老头


打扮的很有味道~属于他们自己的味道 酷

非常可惜,那天没有做好准备,照相机的电池,在拍了两三张后就没电了。:wdb14:

第二个星期拉着儿子再去,因为那天天气不好,很少有车在那里展览,结果他大失所望,拉着我就走了,也没有拍成照片。希望明年暑期再有就好了。

你说得没错。很多老爷车真是很拉风的,酷毙帅呆!: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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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著名股评人韩志国:股市正走向更深熊市
  中国经济正滑向滞胀泥潭,欧元区正面临破产威险,美国经济正陷入二次衰退,在如此严竣的经济环境下还在鼓吹牛市的人都无疑是忽悠股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能涨多少而是会跌多深,2319点的两年来低位跌破后,所有的支撑位都已消失。股市正在探大底,时间会相当漫长,信不信由你!(韩志国)

有没有那么悲观我不知道。不过,觉得本次金融危机之后的整体世界经济,至少还需要3~5年来修复。所以,中国经济的滞涨是完全有可能的。:wd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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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我在2010年在中国挣了100万加元,
这笔钱存在北京的中国银行;

然后我在2011年1月1日成为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

从那天以后我又从中国那边挣了100万,
我把这第二个100万存在北京的工商银行,

今天,我把存在北京的中国银行的那笔100万汇来了加拿大,

我有三个问题?

1. 你说,这个100万是2011年1月1日以前挣的呢,还是2011年1月1日以后挣的?

我觉得那是2011年1月1日以前挣的。


2. 我有中国银行完整的对账单“证明”那个帐户里的100万全部都是在2011年1月1日以前存进去的,这是不是足以“证明”我汇来加拿大的这100万全部都是2011年1月1日以前挣的呢?

是的。


3. 是不是只要我“证明”了这个100万是2011年1月1日以前挣的,我就不用为2011年挣的那个100万向加拿大缴税了呢?

不是。之后挣的当然应该申报纳税。


还有第4个问题:如果当初我把2010年挣的100万和2011年挣的100万一起存在中国银行的同一个帐号里,那么我今天汇来加拿大的100万是算2010年挣的呢,还是算2011年挣的呢?



我觉得如果2011年挣的已经申报纳过了税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如果2011年挣的100万没有申报纳过税,遭遇税务局查就可能会发生问题。

至于汇过来的钱100万,无论怎么说都可以。


另外,我自己在金融机构工作,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加拿大税务局审计你,它有权调看你的银行资料;但是,税务局对银行账户是没有实时监控的。

所以不会出现因为你有大笔的钱汇进加拿大而导致税务审计这种结果。

这个因果关系是反过来的:

如果税务局能够看到你有大笔的钱汇进加拿大,是因为你正在被审计,所以审计官正在调看你的银行资料。

税务局不会监控你的资金往来,但是却是有一个政府部门会做这个事,这个部门叫做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 (FINTRAC),中文可以简单叫做反洗钱部

反洗钱部有权问你的资金来源于去向、往来收付方、双方关系、往来目的、是否有继续往来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只是为了确认你的钱不是黑钱,与税务完全无关。并且,由于隐私权法的限制,税务局和反洗钱部也互相看不到其各自掌握的居民个人隐私资料。

我有一个朋友的邻居,去年就是因为从台湾汇过来23万加币,被加拿大税务局查问,这么一大笔钱的出处,是否移民后的收入.

后来,那人向税务局提供在台湾的投资证明,说明这笔钱是他移民前就有的,才免于补交所得税。


还有就是,那个每年5万美元是“中国居民个人”的换汇额度,而不是向境外汇款的额度,并且,当你移民加拿大以后,你就不再是中国居民了,而是加拿大居民,如果你回中国,你的身份就是华侨,在中国外汇管理局的定义里,华侨属于“境外居民个人”,而中国政府对“境外居民个人”的换汇和汇款出境控制与“中国居民个人”是不同的。

这点Jason你可能不太了解国内现在的情况。

我LG这次加元下跌时,就是以他个人的身份(凭身份证),为我换汇等值5万美元的加元,并且还汇给了我。并不因为我们移民了,身份就有所改变。

此外,因为他用完了自己今年的换汇额度,所以,委托其他北京亲朋这段时间为我们换汇和汇钱,每人都是被限定在5万美元的加元。



不知道对JASON提的问题的理解正确与否。:wdb2:请老师予以指教为盼!:wdb17::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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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那个每年5万美元是“中国居民个人”的换汇额度,而不是向境外汇款的额度,并且,当你移民加拿大以后,你就不再是中国居民了,而是加拿大居民,如果你回中国,你的身份就是华侨,在中国外汇管理局的定义里,华侨属于“境外居民个人”,而中国政府对“境外居民个人”的换汇和汇款出境控制与“中国居民个人”是不同的。

这点Jason你可能不太了解国内现在的情况。

我LG这次加元下跌时,就是以他个人的身份(凭身份证),为我换汇等值5万美元的加元,并且还汇给了我。并不因为我们移民了,身份就有所改变。

此外,因为他用完了自己今年的换汇额度,所以,委托其他北京亲朋这段时间为我们换汇和汇钱,每人都是被限定在5万美元的加元。
这个我知道的。你LG用身份证的话,就是境内居民身份,因为严格意义上,你和你LG取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就应该注销户口和身份证了。境内居民的购汇限制是每年5万美元,汇出限制是每天5万美元。(假设你前年去年今年换了15万美元,那么你今年可以分3天汇出,每天5万美元。)
你LG也可以用中国护照+枫叶卡在国内银行重新开户,这样开出的户口就是JASON说的境外居民。境外居民的汇出每天是没有限制的,不管多少美元都能汇出,但是没有购汇额度,也就是说不能用人民币进行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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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知道的。你LG用身份证的话,就是境内居民身份,因为严格意义上,你和你LG取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就应该注销户口和身份证了。境内居民的购汇限制是每年5万美元,汇出限制是每天5万美元。(假设你前年去年今年换了15万美元,那么你今年可以分3天汇出,每天5万美元。)
你LG也可以用中国护照+枫叶卡在国内银行重新开户,这样开出的户口就是JASON说的境外居民。境外居民的汇出每天是没有限制的,不管多少美元都能汇出,但是没有购汇额度,也就是说不能用人民币进行购汇。

:wdb11:明白了。解释得非常清楚。:wdb17:非常感谢!: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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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号就开学啊?我儿子的学校好像是要6号还不知道8号才开学呢。

移民局的窗口是设在机场里的,想来应该办公的,否则,那很多新移民不得滞留在机场里无法入境了?:wdb2:

如果是在公共假期里,有可能你们落地后办理sin卡会迟后一两天。最多也就是这样了。

我估计圣凯瑟琳娜应该很美,去过几次大瀑布,非常喜欢那周边的环境,尤其是尼亚加拉湖边小镇,美呆了。:wdb19: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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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税务居民前在国内挣的钱,无论什么时候带过来都不需要纳税。但是,如果这些钱在你成为税务居民较长时间后带入,而且是一大笔钱地带入,就会引起加拿大税务局的关注。他们会要求你说明这些钱是你成为税务居民前挣的,还是之后挣的,如果是后者,那有没有申报纳过税。

前些天我和那位西人老师约谈了一次。谈话中聊起了我们是花了12万加元,从加拿大政府那里“买得”了永久居民身份的。这事令那位西人老师大为吃惊,他说12万加元的现金是一笔很大的数额,说这里的很多人,一辈子都交不了那么多的税。

我告诉他加拿大政府现在还double了这笔费用,现在需要24万加元了.他听后连说:Unbelievable!

当时他的面部表情真是非常惊异的样子,说明这样数额的钱,对于加拿大一般人和政府来说,都是“巨款”了,虽然咱们不觉得什么。

所以,如果要带进来的钱,一定要能够经得起检查,需要随时能够向加拿大税务局证明:这些钱是自己在成为税务居民前就挣下的。

每年每个中国公民可以向国外寄出相等于五万美元的任一种外汇。对于加拿大税务局来说,对于收钱者而言,这些钱同样需要能够说明其属于什么性质的钱,理由同上。
国内想来加拿大的人太多,听说还有人建议再长投资移民费用呢?对于国内有钱人没问题,对那些有点钱,刚够标准的人要慎重。加拿大好多事情还不如中国,我来三个月。脚上的骨刺犯了,特痛,预约看专科医生却要3个半月才行,在国内随时去医院看了。这里看牙病,是不能报销的。除了吃饭穿衣,其他东西是很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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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的邻居,去年就是因为从台湾汇过来23万加币,被加拿大税务局查问,这么一大笔钱的出处,是否移民后的收入.

后来,那人向税务局提供在台湾的投资证明,说明这笔钱是他移民前就有的,才免于补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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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点糊涂了,对于加拿大税务部门而言,每年汇多大一笔数目的钱才是正好合适而不被他们认为是“一大笔钱”呢?:wd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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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的邻居,去年就是因为从台湾汇过来23万加币,被加拿大税务局查问,这么一大笔钱的出处,是否移民后的收入.

后来,那人向税务局提供在台湾的投资证明,说明这笔钱是他移民前就有的,才免于补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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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点糊涂了,对于加拿大税务部门而言,每年汇多大一笔数目的钱才是正好合适而不被他们认为是“一大笔钱”呢?:wdb2:

同问!!:wdb26::wdb2: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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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据说赠予,可以免税啊。

在加拿大,赠与收入确实是免税的。

但是,如果你有应税收入而未申报,你并不会因为把原本属于自己的钱交由别人再汇给你而免除任何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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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赠与收入确实是免税的。

但是,如果你有应税收入而未申报,你并不会因为把原本属于自己的钱交由别人再汇给你而免除任何纳税义务。

那能不能这样处理以下情况:
一家三口移民,丈夫每年短时间逗留,按非税务居民申报,每年给妻小汇赡养费用,不用申报,可视为赠与。妥否?谢谢解答!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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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JASON提的问题的理解正确与否。:wdb2:请老师予以指教为盼!:wdb17::wdb19:

真佩服Jennifer的涵养!遇上我这么抬杠的人还不说“讨厌”,还一口一个老师呢。谢谢!!!

我为什么问那四个问题,其实Jennifer在回答第4个问题的时候已经给出答案了:

你该不该缴税其实跟你的汇款没有关系。你汇多少款进来也不会让你多缴1分钱的税,你不汇款也不会允许你少缴1分钱的税。

收入税只跟你的收入有关,而跟汇款无关。

而且,税务官不会问“你这笔钱缴没缴过税”这样一个问题,要是哪个税务官问你这个问题,这个税务官一定应该被开除,因为这个人的会计基本知识不合格。

要解释清楚这个会计概念,我们先回到前面跟Jennifer讨论过的corporate class基金。

假设你投入100万进一组corporate class基金,到年底的时候你从报表上看到基金给年赚了8万元,现在你有108万了,你决定把这8万元取出来花掉,这时你又连个选择,取8万盈利出来,还是取8万本金出来,如果你选前者,你要缴税;如果你选后者,你不需要缴税。同样是你赚了8万,也花了8万,但是不同的帐务处理会使你应缴的税不同。

你从自己拥有的私人公司取钱出来也是这样,如果你拿红利,你要缴税,如果你从capital dividend项下拿钱,你不需要缴税,因为capital dividend是完税的资金。

corporate class基金能这么做,也是因为它实际是公司。

是公司就有帐,公司的帐是按会计准则设置和记录的,在账上,本金和盈利是分开记在相应科目下的,因为有这个帐,所以你可以说你从公司取的钱是本金还是盈利,是缴过税的还是没缴过税的。

而个人可不可以设同样的帐,把自己的钱分成缴过税的还是没缴过税的呢?

答案是你可以自己做帐,但是这个帐上的相应科目并不被税务官承认,也就是说你没有办法在个人帐上把你的钱分成缴过税的还是没缴过税的。

在个人税务概念里,可以说你这个人有没有为某个特定税务年度完税,也可以说你的某笔收入有没有记入应税收入,有没有完税,但就是无法说你的某笔钱,特别是某笔汇款有没有缴过税。

所以,税务官在审计你的时候,会问你某项收入是否如数记入了应税收入,但绝不会问你的某笔汇款是否缴过税。

我知道这个概念对于做过会计工作或者学过会计的朋友很容易理解,但是如果没有会计基础,即使像我这么解释也不一定能理解。恕我无能,一时想不出更通俗的解释方法来了。

Jennifer那位台湾朋友或许他/她自己以为他/她有大额汇款而导致了税务局对他/她的注意,其实这个因果关系还是颠倒着的,是税务局注意他/她在先,因为税务局在注意他/她,所以会有税务官找银行调看他/她的交易记录,然后因为税务官从交易记录看到有可疑交易,所以才询问他/她。但是税务官在询问的时候,也不会问这笔汇款是否缴过税,而是通过这个线索查他/她在加拿大以外都有什么收入,这些收入是否已经计入应税收入。那个审计是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的,其实被审计的人并不知道。

平时税务局是看不到你的银行账户交易的,只有在审计一个特定的人时,他们会到银行调看这个人过去6年的交易记录。那个传说中的自动监控系统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反洗钱部,与银行之间也没有什么自动监控系统,他们的监控是通过与银行的反洗钱部门的合作来实现的,也就是说是由银行自己主动向反洗钱部报告可疑交易然后反洗钱部才知道。

另外,你并不会因为说不清一笔汇款的资金来源而导致这笔钱被全部算作应税收入,因为如果你告诉税务局你完税了,而税务局说你偷税的话,举证责任在税务局而不在你,法律意义上,如果它不能证明你偷税你就是完税。

但是,如果问你一笔汇款的资金来源的是反洗钱部,而你说不清楚的话,那么你可能会有大麻烦,首先是你的帐户被冻结,然后是进一步的严厉调查,那个联合执法部门的其中一个成员是皇家警察。

关于中国那边的换汇和外汇出境,谢谢sunny的补充。只再补充一点,

“境外人士个人”所拥有的外汇可以随时汇出境,所拥有的人民币要兑换外汇的话,无论多大金额,只要来源合法并且个人不欠税,去外管局申请批准然后就可以兑换了。想想看,要是在中国挣的人民币不许换成外汇,哪个老外还敢去中国投资啊?还有哪个老外愿意去中国工作啊?

当你持有枫叶卡的时候,你就是老外了,在中国反倒享受一些中国人享受不到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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