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下,爸妈想明年来玩,第一次来加国,之前已有N次出国旅游经历。是直接申请Visitor下的旅游,还是Visitor---探亲?是直接申请多次往返,还是先一次往返?是他们同时申请,还是分开申请?
我的情况是: 全职学生,配偶上班,都是移民身份,来加1年左右,没有申请爸妈团聚移民。
爸妈上海人,护照上海签发,都是十年期的那种。我和配偶也是。爸在工作,妈已退休。
我曾看过使馆网站上解释过多次往返只限6个月。可以分析:如果多次往返可以续签的话,根据现有的案例有续签2年的例子,那这样的话单次和多次还有什么区别?会有这样的好事吗?太好了,我有一个问题,不知你是否能解答。我父母今年7月份第二次申请来加拿大,给的是5年多次往返签证,然后马上就来了。 他们如果想住超过6个月时间,是不是也要申请签证延期?但是我听说多次往返签证如果申请延期,有可能把多次往返的签证给改成单次往返的,所以我有些疑虑,问了加拿大使馆,但是回答的不是很清楚。有没有类似的经历? 多谢了。
1,2010年全年都在国内,11年就申请探亲,这样的条件本身就弱一些。楼主你好。我有个问题,希望你能帮忙给点意见。我上个星期递交了母亲的探亲申请,今天收到移民局的信,让我们补充资料。1. 我和先生的2010年NOA (我们没有,因为2010年整年都在国内,而且在给签证官的心中已经说明这个情况,不明白为什么他还要向我们要?)2. 我母亲在国内个人所得税的缴税单(由于我母亲在父亲的公司上班,所以我写的工资(RMB15000)跟她在账面上的有出入,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希望热心的楼主可以给点意见!十分感谢!
1,2010年全年都在国内,11年就申请探亲,这样的条件本身就弱一些。
2,不知是签证官没看到,还是要强调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分析应该是后者。看来这是顺签的一个障碍。
3,1w5/月属于高收入,和账面不符,他既然追问这就是个大麻烦。你既然敢报就会有办法怎么办,这样的主意不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