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钓鱼岛属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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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显然属于日本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66687


发布于 2012-9-13 1700

作者:推倒柏林墙

自钓鱼岛撞船事件以来,最近网上又掀起了一股论证该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风潮。这钓鱼岛可能古代的时候还确实是中国的一 部分,但是到43年之后还是不是可就不好说了。如果你看过台湾热血保钓男马英九在“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钓鱼台问题简析》,就会发现里面 有一段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异常蛋疼的文字:

“二次大战后,罗斯福跟史达林想把琉球交给中国,但是中国觉得琉球当年是日本占领的,所以希望琉球独立。结果是先由美军先托管,以后再说。美军托管琉球时发布的第一号命令,就是划出托管区,而公布的托管区经纬度地图包含钓鱼台列屿,但是当时中华民国政府却没有反应。为何会如此?有人立委质询过后来的外交部政务次长沈剑虹先生,他说是为了区域的安全,所以没有表示意见。”

不仅是马英九,在另一篇关于“钓鱼台列屿问题学术研讨会”的报导《争钓鱼台,国际法不利台湾》中,几位学者都提到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蒋介石在二战时期主动放弃了琉球群岛的主权,并且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大陆这边同样有多篇文章提到,在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曾携王宠惠与罗斯福单独谈话,席间罗斯福询问蒋介石是否想要索回琉球主权,蒋介石却回答:“我觉得此群岛应由中美两国占领,然后国际托管给中美共同管理为好。”两天后罗斯福再次确认了蒋介石对琉球的看法,在得到相同的答复后认定中方已经放弃了琉球主权。

大陆的网络上所流传的文章大多没有引用来源(只有一篇引用了张其昀的《开罗会议纪实》),但此说并非毫无根据。美国国务院出版的《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此书有免费PDF版:http://digicoll.library.wisc.edu/cgi-bin/FRUS/FRUS-idx?id=FRUS.FRUS1943CairoTehran)第324页“Chinese Summury Record”里便有如下记载:

“The President then refe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 The 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 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 and, eventually, joi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 under the trusteeship of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蒋介石参加开罗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收复澎湖列岛等失地,为何对别人双手奉上的琉球群岛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推三阻四?有人说这是因为蒋介石惧怕日本人,有人说美国人开的是空头支票,老蒋自己则向美方表示,不希望美国认为中国有在战后扩张领土的野心。这些观点从逻辑上来讲都有些说不通,个人认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景平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http://www.infzm.com/content/6798)所给出的解释最为靠谱:

“根据1943年5月宋和罗斯福总统的谈话记录,宋子文正式提出过,反法西斯战争结束以后,中国要收回东北及台湾、琉球,罗斯福表示赞成。但是在同年的开罗会议期间,蒋向英美方面谈到琉球主权问题时,表示中国只要求参加战后和美国一起对琉球的管理,属于国际托管,不要求收回。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差别呢?我认为重要因素之一,是蒋宋关系在开罗会议前的史迪威事件中破裂了,蒋震怒之下,拒不见宋,不再让宋处理外交公务,宋无法出席开罗会议。如此重要的国际会议,外交部长却不能出席,岂非咄咄怪事?后来去的那些幕僚,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宋和罗斯福有过那样的谈话。”

根据吴景平的理论,可以想象出这么一副场景:蒋介石对于自己在开罗会议上要争回哪些领土,本来都是照本宣科,这时美方突然抛出一个计划外的琉球群岛,老蒋顿时手足无措。为了防止在罗斯福面前露怯,还得硬着头皮回答,于是乎什么“共同托管”、“没有扩张野心”之类的奇谈怪论都冒出来了――估计连罗斯福都觉得蛋疼了,所以才会反复询问。据说事后蒋介石琢磨着这事儿哪里不对劲,跑去咨询王宠惠,王宠惠说琉球群岛很重要,应该收回。蒋介石责问说你丫怎么当时不提醒我,王宠惠回答:“我作为委员长的部下,自然要与委员长保持一致。”蒋介石口吐鲜血,叮嘱王宠惠低调处理,大家假装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件事。这就不难理解后来美国划托管区的时候民国政府为何视而不见了。

不管是重大行政失误也好还是怎么回事也好,蒋介石放弃琉球群岛的事实可说是确凿无误。不仅是老蒋了,某台湾网友的考据文《为什么钓鱼台是日本的》(http://tw.myblog.yahoo.com/jw!ARR7C...一样抽风,以后它也仍然将是日本的一部分。人家一不偷二不抢的,谁叫你政府无能,只能自认倒霉。

两岸本来一直没把钓鱼岛当回事,一直到1968年,情况有变,在钓鱼岛突然发现了海量石油。于是乎两岸在同一时间完成了“地图开疆”的壮举,钓鱼岛也在一夜之间突然就他娘的“神圣”起来了。这就好像你穷困潦倒的时候人们都对你敬而远之,有一天你突然飞黄腾达,于是人们又一个个恬不知耻的过来跟你称兄道弟追忆过去了,两岸政府所扮演的就是这么个势利小人的角色。由此你也可以看出,政府成天宣传什么“领土问题诀不动摇、诀不妥协”,无非是骗骗老百姓,其实领土早就已经被他们明码标价了,哪天卖掉了当然也无所谓。周恩来当年就有言:“我们不要在这里为它(钓鱼岛)争论了。毕竟,在地图上,它们是你几乎找不到的几个小点。它们之成为问题,只不过是因为它们周围发现石油而已。”一个政府对待国土的态度都那么功利,对待国民的态度自然可想而知。

想想这日本人也是倒了八辈子穷霉,他们把我们不要的东西视为珍宝,结果态度决定一切,白捡了一个大便宜,谁知半道突然杀出两个死皮赖脸的流氓。有人说我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是软蛋外交,其实等你搞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回头一想,原来共同开发的提法简直就是缺德冒蓝烟,就好像日本人说:北京到底属于日本还是属于中国,目前尚有争议,但我们不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无怪乎日本不愿意就钓鱼岛问题展开谈判,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好谈的,你敢派船过来,我就敢抓你船长,爱咋咋地。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振振有词的说:国际政治本来就是这样,没有道德,只有利益!在一个能往婴儿奶粉里掺三聚氰胺的国家,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

钓鱼岛还是属于日本

前段时间写了一篇关于钓鱼岛的文章,大意是国民政府在二战时期就已经放弃了钓鱼岛的主权,而共产党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也没有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甚至于53年在人民日报上公开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直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钓鱼岛发现大量石油后才声称钓鱼岛是“中国自古以来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写到这里我就收笔了,因为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无赖至极,已经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了。但不知道是我的道德观比较特殊还是怎么着,有些读者似乎跟我没有共鸣,而是反复跟我强调“就算中国曾经放弃了钓鱼岛的主权或者根本就不重视这个岛,但我们依然可以钻国际法的空子,用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再把这个岛再要回来”,这让我感觉自己完全是在鸡同鸭讲。

这种情况以前我也曾经遇到过。有一回我在某论坛提及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统计中崇善堂埋尸记录造假的问题,当时一群爱国人士上来拍砖,其思路是这样的:崇善堂的记录是伪造的也无所谓,我们可以用别的方法证明南京大屠杀确实死了三十万。这些人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当我告诉他们中国曾在一场严肃的国际审判中公然造假,而且他们也不得不接受我的观点的时候,这些人并没有对造假这个行为本身表现出哪怕最轻微的谴责或愤怒,也没有去重新审视自己建立在谎言之上的旧观念,而是忙不迭的试图用其它方法来维护它,甚至不遗余力的谴责我这个揭穿谎言的人“不爱国”。由此你可以看出这些人的价值观:造假对他们来说是件根本不值得一提的事情,只要结果符合他们的利益就行――我大概能想象得到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怎样的货色。事实上,所谓“符合利益”也只是他们自以为的而已,我本人实在看不出在遇难人数问题上造假对中国有什么好处,大屠杀不管是死了五万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多报点人数并不会让这桩罪行变得更加可耻,其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世人怀疑剩下的人数是不是也有问题,现实中唯一因此受益的似乎只有认为大屠杀纯属虚构的极端右翼分子。另外,我还相信这些爱国人士平时可能从来就没有去思考过“三十万”遇难者到底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直到某一天有人站出来质疑这个“权威数字”,他们便突然间变得怒不可遏,指望靠一点临时功课来维护一个仅仅因为从小被反复灌输就变得不容置疑的“真理”,我实在想象不出世界上还会有比这更愚蠢的人了。

所以说,有时候别人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很可能是因为你眼里的某些无耻行为,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一些人在钓鱼岛一文后的回应,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他在街边买了一张两元钱的彩票送给别人当生日礼物,后来发现中了五百万,于是他不仅跑到法庭上坚称那张彩票依然属于他,还满心欢喜的以为法官们会被他的舌灿莲花忽悠得连基本是非黑白都分不清楚,这不仅是贬低自己的人格,而且还严重侮辱了世人的智商。当然,从《北大学生答日本记者问》之类的文章来看,有些人一贯喜欢在自己意淫的世界里把别人都想象成智力不到60的蠢货,以便迎合他们自身的水准。

一些人认为蒋介石政府把钓鱼岛交给美国政府“托管”,并不等于“放弃”了主权,只不过是“小弟”把领土交给“大哥”暂时“保管”而已。这听起来就很莫名其妙,中国的土地闲着没事交给美国人“保管”干嘛?事实上联合国宪章第十二章《国际托管制度》第七十八条就规定:“凡领土已成为联合国之会员国者,不适用托管制度。”要是共产党的那群土鳖不知道这一条倒还说得过去,毕竟毛主席曾公开表示过民法刑法宪法那套全部都是shit,无论从哪个方位观测,这票子所谓的开国领袖身上都透出一股山寨手机的气息。而民国作为联合国的创立国之一,没理由搞不清提出国际托管就等同于放弃该地的主权,其行为的意义是非常明确的,没有任何法律空子可钻。当然,普通人没有必要去了解联合国宪章的条条框框(事实上,我之前甚至都不知道原来地球上还有这么个托管制度)。我觉得可笑的是,假如你搞不清托管和放弃主权之间是什么关系,那完全可以使用疑问句,毕竟这个论点是我提出的,我当然有义务去论证它。有些人却言之凿凿的告诉我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只不过是中国“把自己的领土交给美国代为保管而已”,句尾还要加几个感叹号,其语气之确定让人不得不相信丫就是传说中的国际法专家。我实在搞不清这种信口开河的自信到底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在蒋介石提出托管以前,美国认为整个琉球群岛(就像人民日报所说的――包括钓鱼岛在内)是由日本控制的中国领土,理应还给中国;既然中国方面否认钓鱼岛是中国的,那别人自然只能认为钓鱼岛并不是日本用武力强行夺走的,而是本就属于日本,《开罗宣言》里的“日本从中国窃取的一切领土”自然也不包括钓鱼岛。因此哪怕中国后来参与了“国际共同托管”,最好的结果也只不过是让整个琉球独立而已,不可能再把钓鱼岛变成本国领土。

蒋介石在1951年再次强调,琉球在历史上的地位“与朝鲜相等”,是个“独立王国”,总之不是中国领土。如前所述,人民日报也表示钓鱼岛是日本的一部分。有人从这中间又嗅到了“法律的空子”的味道,觉得蒋介石的讲话也好人民日报的文章也好国防部制作的地图也好,不是法律条约,在国际法庭上不具备效力。其实在实际案例中,国际法的应用并没有某些人幻想的那么呆板。例如1994年利比亚诉乍得一案,国际法院最终将奥祖地带判给乍得,原因之一是利比亚对乍得的抗议长期表示沉默,“默许”了乍得对该地“声称拥有”的主权。因此哪怕忽略掉蒋介石的讲话和人民日报为中共党报这两个问题(套一句苏联人的话:真理报在那个年代从不失误),光是从1946年安理会发布21号决议到70年代美国移交钓鱼岛这20多年间的沉默以及发现石油之后的高调登场就足以让国际法庭看清两岸政府在打什么小算盘了。还是那句话:你不能一边想讨回一张早就送人的彩票,一边还指望法庭会蠢到来助你一臂之力,我们现在说的是国际法院,不是南京市鼓楼区傻逼常理法院。

另一个更有参考价值的案例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白礁岛之争。单单考虑历史因素的话,白礁岛无疑是马来西亚柔佛王国“自古以来神圣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44年后新加坡在该岛修建灯塔,此后该岛基本处于新加坡的实际控制之下,并且马来西亚长期无异议。直到1979年,马来西亚在地图中把白礁岛标为本国领土,引起双方的争议。国际法院最终将白礁岛判给新加坡,除了因为马来西亚长期以来的“默许”行为以外,更关键的是1953年新加坡当局曾致信马来西亚当局询问该岛是否属于马来西亚,而马来西亚柔佛州代秘书则回信说“柔佛政府没有主张过对白礁岛的所有权”,因此国际法院认为,1844年以前该岛确实属于柔佛王国,但此后主权已经因马来西亚一方的放弃而发生转移。

对岸的马英九等保钓派用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叫“争钓鱼台国际法不利于台湾”,以我看来残酷的现实是中方的胜算基本为零。事实上,钓鱼岛问题本来也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因为国际仲裁只有在冲突双方都同意的时候才能进行,还要日本人愿意跟你玩才行。拜大陆弱智的掩耳盗铃式外交政策所赐,台湾政府也没有申请国际仲裁的主体资格,大陆政府本身更不会靠国际法去解决问题,一来没有胜算,二来咱也从来就没有玩法律的能力,三来就像老毛说的,法律什么的对我们来说一直就是shit,永远是独裁政府最痛恨的东西之一。在我看来,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武力侵略钓鱼岛(基于中国早就放弃了该岛主权的事实,“侵略”一词用在这里是非常合适的),两岸政府当然更没有这个胆量。如果说过去那些四处建立殖民地的列强都是强奸犯,那么两岸现在的行为就有点像口头性骚扰,不停的叫嚣着我要强奸你我要强奸你,但就是不敢解裤带。当然,后者的行为不如前者可耻,社会危害也要小得多;但是从某种角度来看,似乎又更加猥琐一点。

整场关于钓鱼岛的争论里最搞笑的地方,是有些人不断的称呼我为“卖国贼”,我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敲几个字出来居然就能把钓鱼岛卖掉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现实是,钓鱼岛之所以落入日本人之手,最大的原因是国共两党以前根本没有把它视为本国领土。有些人连到底谁在卖国都搞不清楚,跟这种人讲话真他妈的累。

不讲道理也可以

花了两篇文章的功夫之后,我很欣喜的看到绝大多数爱国青年们终于不得不承认在钓鱼岛的国际法归属这一问题上,中国确实是没什么空子可钻了(虽然我觉得对聪明人来说,只要一篇就已经足够了)。这回爱国青年转换了策略:妈呀,博主你也太迂腐了,国际政治就是强权,谁他妈讲道理!你看美国打伊拉克时遵守国际法了吗?列强当年瓜分我中国时遵守国际法了吗?还有那谁谁谁,谁谁谁……可能这些人前一天还在大声谴责日本无视国际法的野蛮行径,但等他们发现原来钓鱼岛背后还隐藏了那么多故事、中国根本占不着理之后,便又转而宣称“国际法算个屁”了。这生存适应能力实在太令我钦佩了。

我觉得,这些人的天才理论不仅适用于国际社会,也同样适用于中国社会,因为我完全看不出法律在我国的处境能比在国际社会里好上多少。君不知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话叫: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在这个官员们前一天才被绳之于法后一天就能低调复出、《人民日报》天天都在教育我们政府的种种违宪行为是多么天经地义的神奇国家,特权阶级肆意践踏法律却又不受惩处的例子我想写多少就能写出多少。按照某些人的逻辑,既然中国政府自己都经常带头犯法,那我们还有什么必要装得像个文明人一样,干脆以后大家都随心所欲的上街坑蒙拐骗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算了,完事后咱还能义正词严理直气壮的告诉那些弱小的受害者:反正中国就是个强权当道的丛林社会,和尚摸得,难道俺们就摸不得了?

在中国,认为“法律只不过是强者用来欺凌弱者的工具”的人一直不在少数。我觉得这帮人的自我感觉也太良好了,强者真想欺负弱者,只需用拳头就足够了,谁还闲得蛋疼跟你讲什么法律,那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让他们的行为显得冠冕堂皇一点的包装纸而已,就像中国即使没有“嫖宿幼女罪”,某些色情狂也照样可以逃脱制裁。恰恰相反,越是没有力量的人反而才越需要靠法律或道德之类的东西来约束强者,从而保护自己。我甚至可以负责任的说一句,当年欺负中国的列强们虽然也算不上什么文明人,但假如人家真的一点道理都不讲,学习元灭宋清灭明或是日军侵华那样,到今天“中国”这两个字可能都已经变成历史名词了。毕竟中国当时不仅非常弱小,而且还极度欠揍。我小时候就一直疑惑,为什么会有八个国家联合起来打我们,要知道当年众列强们都是桌上谈笑桌下踢脚的主,何况有些列强单枪匹马就可以把中国打得满地找牙,何必找那么多人来分赃?后来才整明白,原来是某些人没实力还硬要装逼,明明是弱者却还整天摆出副不讲理的流氓样。俗话说失道寡助,这种国家即使遭遇了什么不公正的待遇,在外人手上也挣不到什么同情分,今天那些被美国整得死去活来的基本上都是这么一类货色。这些国家的政府在另一个领域倒是颇有建树,那就是它们总是擅长于把自己的国民也整得死去活来。

诚然,到目前为止,国际法依然有很多漏洞,而且严重缺乏约束力,尤其是无法保护某些流氓国家国民的人权。但这世界上本来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总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今天的国际秩序哪怕是跟二战前相比也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套用一下江core的理论,这种趋势才“代表了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那些弱小的国家之所以能生存下来,正是拜文明发展之所赐;而他们之所以受欺凌,恰恰是一些国家不讲理的结果。在别人正为一个更好的世界奋斗的同时,有些混蛋却告诉我,得了吧,国际法什么都是虚的,我们就是要不讲道理,要退回几百上千年前那种国与国之间相互嗜血残杀的野蛮社会。有的时候,我真的打心眼里鄙视中国人。不是因为这个国家贫穷,也不是因为它的科技、军事或是政治制度不如别人,而是因为某些国人的大脑开化程度,远远落后发达国家国民几千年的水准。

当然,咱们也可以把和谐世界的美好理想先摆到一边,姑且回归一下现实主义:这年头只要你别整天随地乱丢原子弹,偶尔小小的践踏一下国际法也不会怀孕。可笑的是,有些人嘴里叫嚣着要搞强权外交,我却实在看不出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到底强权在哪里。咱的渔政船在日本军舰的映衬下,寒酸得简直令人心生同情,离钓鱼岛还有几十海里就灰溜溜的打道回府。看到这些丢人现眼的小动作,就连那些G点外露的粪青这回都高潮不起来了。所以我很想问问,咱现在既不肯讲道理,又不敢拼暴力,很显然也没什么智力,到底打算怎样争回一个法律上根本不属于中国的小岛。难道就靠当众意淫?

“自古以来”与“神圣不可分割”

我个人把钓鱼岛的故事分为三个段落:第一天我们买了张彩票,第二天我们把它送人了(或者更准确的说,宣布这张彩票并不是我们的),第三天彩票中奖了,于是纠纷开始了。咱们中国人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一般只讨论第一天的故事,其实第二天的问题讲清楚了,第一天是怎么回事也就没必要多谈了。不过我这个人还有个变态的恶趣味,就是别人越不死心,我越喜欢一步步的把他逼得精神崩溃。所以咱不妨再深究一下第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结果很可能会发现,所谓“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都是个非常可疑的结论。

日方有一主张为钓鱼岛其实一直是“无主地”,是由日本先在此地进行了有效统治,而中方则反击说我们的某某古籍在14XX年就已经有关于钓鱼岛的记载,比你们日本人早了快500年云云。但是早在1925年美国与荷兰之间的帕尔马斯岛一案中国际法庭就已经表示,先发现不代表主权就一定是你的,必须实施有效的统治才行,哪怕是插个国旗也好(帕尔马斯群岛是西班牙早在16世纪就已经发现的,后由荷兰实际统治,此后西班牙通过巴黎和约将菲律宾及沿海岛屿割让给美国,美国认为其中应包括帕尔马斯岛,但国际法庭认定这次割让无效,该岛仍然属于荷兰)。很不幸,清王朝时期可能是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皆是粪青”的传统思维影响,以为自己眼睛能看到的就算是咱的领土了,除了时有渔民路过打打酱油以外,基本就没有什么在钓鱼岛上直接展示自己主权的行为了。

中方于是又拿出明朝的《筹海图编》、清朝的《大清一统舆图》等地图,证明至少我们在地图上标注过钓鱼岛。但是地图这玩意不可能说是你把非洲画进去于是非洲也归你了,把火星画进去火星也归你了。在实际案例中,地图作为证据的效力随地图本身的性质不同而有质的差别。那些随条约粘附的地图(经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来标示边界划分的地图)可以凌驾于条约本身的文字描述之上,军事地图往往也可以从侧面证明一国对某地的实际控制力。在其它场合,地图作为证据的说服力往往非常有限。例如帕尔马斯岛一案中,法院指出地图作为证据的最基本要求是地理上的精确性(geographical accuracy),此案中美国从世界各地搜罗了超过一千张地图,其中仅有三张是支持荷兰的,结果法院还是把帕尔马斯岛判给了荷兰。明代的《筹海图编》先不论其意义极为模糊,其地理精确性我建议各位自行考察,大概跟我小学时经实地勘测后画出来的最短上学路线图差不多。在危地马拉与洪都拉斯的边界纠纷中,法院指出当地图指向一个没有受到实际控制的地区时(no administrative control is exercised)其意义不大(slight significance),主法官更直接声称这玩意蛋用没有(no or little value)。在加拿大与纽芬兰的领土纠纷中,加拿大的地图开疆流最终也败于纽芬兰的实际控制流。在英法海峡群岛案中,法院指出对争议地区远古权利(ancient title)的考证(此处不单指地图,也包括古文献等)并不重要(unimportant),关键仍在于谁能在近期更有效的对其进行统治(关于地图的效力,可参考《Maps as Evidence in International Boundary Disputes: A Reappraisal》,《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 57, No. 4 (Oct., 1963), pp. 781-803)。

反观日本政府则在十九世纪末花大量的精力研究过钓鱼岛,发现此岛并没有清政府管辖的痕迹。但是日方注意到该岛已由中国命名,且接近清朝势力范围,所以虽然没有证据表明这是清朝领土,日本仍然担心“万一有何不测,则难以收拾”。到1895年,一场甲午海战把日本人的翅膀打硬了,于是立即将钓鱼岛划入冲绳县管辖范围,建立界标,次年又将此岛租给古贺辰四郎搞个体经营,到1909年时岛上已有移民近250人。日本方面的问题在于,他们虽然进行了实际统治,但直到1952年的《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才对外公开宣告过钓鱼岛已被划入冲绳县,行事隐秘,颇为猥琐,对时效占有的主张有一定影响(所谓“时效”即哪怕一国用武力强行占领他国领土,只要能在足够长的时间内和平统治,则可合法获得此领土。为了避免助长侵略,另要求占领方需公开宣告主权,且其它国家对此没有异议才算数。该原则一直争议较大,但实际案例中仍有应用。日方即使在“无主地先占”这一环失利,仍然可以转投“时效”的主张)。但日方的“秘而不宣”对钓鱼岛“无主地”的属性并没有影响,而清政府既没公开宣告过主权,也没进行过实际统治,更牛逼的是直到70年代钓鱼岛发现石油之前,中国在七十多年的时间里也从来没有对日本或美国在钓鱼岛上进行的统治表示过任何异议。

上世纪70年代,一位身在美国的“盛家后人”盛毓真横空出世,出示了一张1893年慈禧将钓鱼岛赏赐给盛宣怀的手谕,以证明清政府并不是没在这根电线杆上撒过尿。保钓派获此至宝,顿时欣喜若狂,盛毓真一时也成为爱国明星,跑到台湾骗吃骗喝了一阵。孰料好景不长,两岸学者先后发现此手谕不仅格式混乱,而且犯了若干穿越错误,例如盛宣怀提前三年升了官、慈禧用了早就弃之不用的印章等等,断定系伪造之作。更扯淡是,就连盛家的其他后人都不知道自己老爸居然在美国搞出个女儿,而且还私下把这么重要的文件交给她,但一时间也无法确定对方身份真伪。直到盛毓真多此一举,拿出另一份伪造的“家书”,众人一看,我嘞个擦,根本就不是老爹的笔迹吗,这才真相大白。事情败露之后,这个骗子居然还跑到盛家要求对方配合作假,共保钱途无量(详情见宋路霞著《盛宣怀家族》,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了这个伪造的证据,中方还认为钓鱼岛是包含在“台湾附属岛屿”内随着《马关条约》一起割让给日本的,可见确实是清朝领土,理应遵循《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中的有关规定还给中国。问题是,日本早在《马关条约》前三个月就已经将钓鱼岛划入冲绳治下,而且当时清政府担心日本的魔爪伸得太长、把福建沿海岛屿也一并扩展到“台湾附属岛屿”中去,要求双方以地图形式确认割让的领土,而日方所出示的地图中根本没有把钓鱼岛画在其中。此后双方签署了《交接台湾文据》,表示一切“均皆清楚”。很不幸,今日的保钓人士似乎仍然没搞清楚。

说到这里事情已经非常不妙了,但这还没完,日方还有一个主张,即钓鱼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理应属于日本,因此中国这边还得拼着老命去证明绝对没这回事。根据中日双方的古籍记载,在古琉球时期,钓鱼岛肯定不属于琉球。但是自日本1895年将钓鱼岛划入冲绳辖境以来,不仅是日本和美国,连中国都开始宣称钓鱼岛属于琉球了。1953年《人民日报》和1968年台湾的《联合报》倒还不算什么,杀伤力最大的是1920年民国驻长崎领事给日本政府发出的感谢状,里面直接称钓鱼岛为“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而美国在1950年发布的军政府22号令、1952年68号令、1953年27号令以及日本政府在1952年发布的《日本外交文书》中都将钓鱼岛算作琉球的一部分,其立场是非常明确的。之前有《文汇报》报导指出1944年日本政府曾自摆乌龙,把一起发生在钓鱼岛周边的渔场纠纷判决给台北州管辖,后经考证发生又是个伪证,看来唯一一个搞不清钓鱼岛到底属不属于琉球的国家就只有咱们中国了。事实上,今天还有一批保钓派的理论便是“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中国,因此钓鱼岛属于中国”。对此我只能劝他们不要痴心妄想,琉球现在属于日本基本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要想让日本人吐出琉球,只能期待他们国家里也出个像毛主席那样视领土如粪土的神人了。

综上所述,除了我之前所指出的托管问题之外,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其实一直在做出种种与自己的主张自相矛盾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之所以会频繁产生,正如我之前所说:中国在钓鱼岛发现石油以前,从来没有真正将该岛看成过自己的领土。如今整天忽悠什么“自古以来神圣不可分割”,对外装流氓破坏中日关系,对内搞忽悠煽动民族主义,除了降低中国青年的平均智商并给盛毓真之流提供市场以外没有任何意义,反倒不如李登辉当年一边老实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一边提出渔权谈判来得实惠。如今的中国挥舞着那几本古书,对种种近现代的不利证据采取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态度,仿佛我们假装不知道别人就不会提了,把耳朵捂上铃就不会响了,在此我只能对诸位保钓人士说一句: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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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真相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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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德士(Miner Searle Bates)和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调查报告】

贝德士:1897年5月28日生于俄亥俄州,纽瓦克。金陵大学历史学教授。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成员,是一个创建成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作证指出日军在南京城犯下的魔鬼罪行。

“实际上,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早在1938年3月即已着手此项工作。委员会委托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史迈士(贝德士)主持此事。调查从1938年3月8 日开始,至6月15日截止。前后花费三个多月的时间。史迈士综合各项调查结果,编成《南京城区战争损失,1937年12月1938年3月》(War damage in the Nankingarea, December,1937 to March, 1938.Urban and rual survey, by Dr.LewisStrong Casey, Smythe and assistants, on behalf of the NankingInternational Relief Committe, completed une, 1938. Shanghai, theMercury Press, 1938.table 4。)

贝德士在为此书撰写序言,其中有:“但是,国际委员会注意到,中国人已经发表的有关南京地区人民损害的报道,对日本人往往有排外的夸大的谴责;而那些由日本人发表的报道则把焚烧和抢劫说成是中国人干的,是他们大发慈悲圆心阻止。为了预防对于这个报告的可能引起争议的滥用,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列举的损害原因作详细而具体的陈述。

在紧靠南京城墙的市区,还有南京东南面的某些乡镇被焚烧,是中国军队作为军事(防御)手段造成的其是否恰当不应该由我们判定。少量民从生命财产的损害,是由东南方向沿路军事行动造成的,还有连续4天的猛烈攻城。事实上,所有城内和大部分乡村的焚烧,都是日本军队逐次干的。(12月19日,进城一周以后,南京一真燃烧到次年2月初)在调查设限的时期内,整个地区的绝大部分推劫和所有施诸民众的暴行,也都是日本军队干的至于政策名义上的合理不合理,也不是我们所能裁定。从1月初开始,逐惭有中国平民进行抢劫;稍后,特别是3月以后,燃料的争夺造成未住人房严重的结构性损害。还有,乡下终于出现严重的匪患。在我们报告的某些部分,业已说明这些造成损害的因素。”

这份战争损失调查资料的时间:农村的实地调查工作从3月8日至23日。城市的家庭调查从3月9日至4月2日,补充工作从4月19日至23日;建筑调查从3 月15日至6月15日。报告的主体为三部分,一是市区调查,包括人口、战争伤亡、就业与收入、留居南京家庭之损失,房屋与财产损失总计。二是农村调查。包括农业损失‘冬粮与春种(子)、战争与人、战争影响、城乡比较等。三是救济需要与救济项目产生的效果。。。第四部分是附录,包括:A、组织与方法的进一步注释;B、全家迁移;C、已利用之调查表格。第五部分是图表,共32种,条分缕析,极为细致。第六部分为地图,包括南京市和宁属地区两种。南京市区调查之家庭调查,共计949家,实际覆盖应为949*50+47450家。农村调查范围较广,包括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六合等五县。但六合因受治安、交通方面的限制,只调查了一半地区。每三个村调查一村,每十家调查1家,共调查950家。另外还对国际委员会申请救济的13530家进行调查。

正如史迈士在调查报告中所指出:“我们有理由认为,由于害怕占领军的报复,关于日军造成的死亡与暴行的报告偏低。实际的报告偏低已由于没有任何纪录幼童被残杀而非常凸显。”

南京地区战争损失调查表:

时间 死亡原因 受伤原因 抓走 伤亡总数 士兵暴行造成的百分比
(1937年1938年) 战争 士兵暴行 不详 战争 士兵暴行 不详
12月12以前 600 / / 50 / / / 650
12月12、13 50 250 / / 250 / 200 550 91
12月14日-1月13日 / 2000 150 / 2200 200 3700 4550 32
1月14日-3月15日 / / / / / / 250 /
时间不详 200 150 / / 600 50 50 1000 75
总计 850 2400 150 50 3050 250 4200 6750 81
12月13日以后发生的暴行百分比 89 90

对三月份申请救济的13530个家庭调查的结果

项目 总计 每个家庭平均数或百分比
调查家庭数 13530
赈济家庭数 9256 3、7/每家,68%
房屋焚毁数:自有 405 3、0%
租赁 2487 18、0
总数 2892 21、0%

焚毁房屋价值 ¥1418146 ¥490/每家
金钱损失总数 ¥221663 16、38/每家
卧具损失件数 12321 0、91件/每家
男人被抓走数 1553 占16-50岁男性之19、75%
女人被奸污数 762 占16-50岁女性之7、84%
寡妇(赈济家庭者) 1524 占16岁以上的女性之14、1%


从此表可以看出,在这13530个家庭中,每5家就有1家房屋被焚毁,每5个16岁以上有劳动力之男子就有1人被抓走,每7个16岁以上的女性就有1人失去丈夫,每14个1650岁妇女就有1人强奸。
再如表列被强奸的妇女数,考虑到中国传统的贞节观与怕丢面子,必定大大低于实际被奸污数。

因士兵的暴行而致死者二千四百人,被强行拉走后杀害者四千二百人,合起来共为六千六百人。这个数字告诉我们,死亡中的市民人数之多是出乎意料的。国际救济委员会本身也意识到这一点,认为根据他们推算出来的市民的死亡数大大少于实际情况。因此在其调查报告中加了一个注:“仔细统计掩埋在市内和城墙附近一带的尸体,有一万二千名普通老百姓死于暴行。其中不包括手无寸铁或被解除武装的数万名中国兵。”

“但在此一万二千名这个数字中也是有疑问的。当时,救济委员会成员、金陵大学贝茨博士(贝德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证,也提出一万二千名这个数宇,但正如已经介绍的那样,这只是在安全区及其附近调查结果所获知的情况, 并在附言中说;“其他,在市内还有许多人被杀,但我们无法调查被杀的人数。另外在市外也有很多人被杀。”

日本战败后不久,中国发表了关于在日华战争中初期损失的调查报告。韩启桐编著的 《中国对日战争损失之估计(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三年) 》(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丛刊第二十四种,一九四六年一月出版)就是这样一类调查报告。他说,在南京市及其附近五个县的死伤居民达三万七千八百二十八。这个数字是在《南京地区战争受害情况》中之第四表和第二十五表所示南京市及其附近四、五个县的死亡人数的合计,即南京市三千四百人,被强行拉走四千二百人,受伤三千三百五十人,共一万零九百五十人;附近四、五个县二万六千八百七十人。附带提一下,中国方面对“随便”发表上述数字作为官方公布的数字感到为难。


贝茨博士除提出上述数字外,还说:从掩埋尸体的情况来看,在南京城内外被屠杀的非武装人员不少于四万人,其中百分之三十左右系普通老百姓,其他为士兵(“便衣兵”)。

也就是说,贝德士始终认为,中国有平民大约一万二千名左右死于日军的暴行,这个估计的结果和拉贝日记中的描述相互印证。而贝德士等外国人士之所以认为日本在南京城屠杀了近五万中国军民,还是相信了在下关,堆积如山的中国人的尸体,都是日本人在作孽。当时的中国人和安全区委员会无一人提及在南京下关及附近江边那些密密麻麻的中国人的尸体是另一种原因造成的。他们都理所当然的把这些人的死亡的帐都算在了日本人头上。

【下关的“大屠杀”】

下关的死难者多被认为是因为日军的兽行。这其中包括日本的士兵和中国的官方及民间。但在下关发生的却是另一件旷古罕有的事。这样的悲惨是空前绝后的。是超过任何人的想象的。那就是中国守卫民国首都南京城的十万大军经过下关撤退过江时,却自相残杀,最后安全过江的只有几千军人。请看史料记载:

“由于下关与浦口之间,仅有几艘小火轮和200余条民船一夜之间要运送原定的两个师过江,已属不易。现在陡然又增了5至6个师的兵力,是根本无法完成的。更严重的是,此口一开,许多原定向东南突围的部队,均蜂拥至江边,其数量已达10个师约十余万人。“中山、中正马路上兵民混杂,枪场四起,秩序太乱。”挹江门前“人马愈停愈多。堵塞无隙地,不独车辆不能进退,人与人之间已无法转动。”“渡江时,人人争渡,任意鸣枪,船至中流被岸上未渡部队以枪击毁,沉没者有之,装运过重沉没者亦有之。”

负责掩护机关及直属部队渡江的第78军军长宁希濂鹄立江北:“遥闻隔江嚎恸之惨,唯有相向唏嘘,默然泪下。”据第3战区所撰的《南京会战经过概要》记载,近十万等待渡江部队,“终以人数过多,除一部渡江及泅水而过者,大部均作壮烈牺牲。

“人多船少,道途堵塞,为夺路争船,演出了战争史一幕少见的惨剧。”据卫戍司令部科长谭道平叙述:“查该军参加南京保卫战的全部官员为11986人,安全撤退的仅4937人。宪兵部队指挥人员,于事后总结经验教训说:”渡河准备不充分,致十余万大军云集江边,均无船可渡,不得已而扎筏,当时溺死于江中者甚多。”

站在维护南京大屠杀立场的日本人洞富雄《南京大屠杀》资料中,还有一个数字是日本军发表的关于中国军队的遗弃尸体数。举行南京入城式的第二天十二月十八日,日本军发表说:“敌人的遗弃尸体不下于八、九万具,俘虏达数千人”。十二月二十七日又发表说,十万中国军队约有八万伤亡。其中遗弃尸体五万三千八百七十四具(南京日本会议所编:《南京》〔昭和十六年出版〕,第六二六至六二七页。华中派遣军报道部编: 《南京战迹指南》,第五至六页);十二月二十九日发表说,遗弃尸体八万四千具。还有一个数字是前面已作介绍的,即南京宪兵分队队长、栎派短歌作家崛川静夫大尉所吟的:“弃尸八万,令人惊叹,有口难言。”

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出,在下头,大约有五万到八万的中国士兵死于自己的友军相击中(百姓死亡的人数无法统计。这些人死亡后的尸体在江中漂流,成为日本人销尸毁迹的另一铁证);也是一些世界红十字会成员认为日军在下关屠杀中国人的最直接有证据。他们只看到尸体,没看到屠杀;当时但很自然的把凶手栽在日本军队身上了。那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中国军队在撤退时,竟然损失了绝大部分的军人和辜及了很多的平民百姓。这一点同样没有出现在远东国际法庭上。几十年后的今天,仍然有很多中国人对这一无所知,但这并不影响到他们把这部分死难者当成了日本人兽性大发的结果。在这种自己人杀自己人的屠杀中,这些死亡者,并没有人为他们哀掉,却莫须有的把他们当成被日军屠杀中的中国人的尸体,从而更增对日本人的仇恨情绪。如果还有人试图争辩,说我们中国并没有将这些死难者统计在日军的暴行录里。那么,请问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上的遇难同胞300000是什么意思?遇难就是所有因为日军侵略而造成死亡的中国人。因此,这些死于自相残杀的中国士兵和中国百姓,同样也是。但这样一统计,问题也出来了。那就是这几万人都是“正常”死亡的,并非被屠杀。如果这样来推算南京大屠杀,那么,南京大屠杀也应该由现在的30万喊到20万左右。

但如果我们从贝德士的角度来看南京大屠杀,如果他在得知死于下关的中国人并不是日本军队的疯狂,那么,他将会怎样重新评估死于日军暴行中的南京人呢?那时候,他会不会得出,真正死于日军暴行的中国军民,如果除去这成千上万死在下关的中国军民,还有多少人是日军兽行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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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说你说的一切都不是在造假,你所得到的资料和别人所得到的资料无非都是图书馆里的藏品,为什么你的藏品都是真的,别人的都是假的。
其实我并无意论战所谓真假,因为他毫无意义,历史从来都是屈从于实力和现实服务的(即使你多么的不愿意,多么的无奈),而且,这不是中国现象,如果把现实的民主国家从欧洲工业革命开始至今乃至利比亚核武器的历史翻开,真的假的,你辨别的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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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说你说的一切都不是在造假,你所得到的资料和别人所得到的资料无非都是图书馆里的藏品,为什么你的藏品都是真的,别人的都是假的。
其实我并无意论战所谓真假,因为他毫无意义,历史从来都是屈从于实力和现实服务的(即使你多么的不愿意,多么的无奈),而且,这不是中国现象,如果把现实的民主国家从欧洲工业革命开始至今乃至利比亚核武器的历史翻开,真的假的,你辨别的清吗?

红字这句话我同意。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50年来中国人学习到的现代史。

不想论道理,就拿出拳头。到底是野性还是兽性?

钓鱼岛是谁的,我并不清楚。 只是在加拿大看戏。
在我眼中,说不出道理只懂得瞎喊的这些人素质最差。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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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挖出了这篇“反动”文章了!

希望家园里的爱国青年们能积极组织起来,

找出“不造假”“不虚构”“不含糊”的真材实料了彻底驳倒这个居心叵测的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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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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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挖出了这篇“反动”文章了!

希望家园里的爱国青年们能积极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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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前几天就看到了,看小强是不是敢先贴。:wd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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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呢,
1.不管是谁的,在自己家里乱砸一气并不能把钓鱼岛砸回来。
2.还有就是我觉得其实上街去砸日货的人其实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没见一个人主动砸自己家的日货。
3.游行示威演变成打砸抢后,没见歹徒得到拘捕,倒是那些微博上贴出的打砸抢照片被删除了。政府到底是支持打砸抢还是反对呢?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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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前几天就看到了,看小强是不是敢先贴。:wdb6:

呵呵!

怪不得在钓鱼岛归属的历史渊源问题帖子里,

和我争了一半,你小子就溜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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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经看过如此牛逼的强劲“汉奸”文章了!

那有啥心得体会要跟大家谈谈吗?

好期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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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挖出了这篇“反动”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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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反动了,我前两天转贴了一个钓鱼岛的来龙去脉,跟这个比简直是小儿科啊,就冲进来一群爱国青年破口大骂,这反反动的文章竟然没人骂脏话,老天不公啊,难道这篇是家园admin转的?
 

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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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怪不得在钓鱼岛归属的历史渊源问题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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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经看过如此牛逼的强劲“汉奸”文章了!

那有啥心得体会要跟大家谈谈吗?

好期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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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












就算汉奸,你也顶多是个小头目:骑自行车的夜袭队队长:wdb6:
这个是由你的/血统/作息时间/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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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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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反动了,我前两天转贴了一个钓鱼岛的来龙去脉,跟这个比简直是小儿科啊,就冲进来一群爱国青年破口大骂,这反反动的文章竟然没人骂脏话,老天不公啊,难道这篇是家园admin转的?

你转的是个漫画!

属于文化快餐产品,比较适于“爱国愤青”们的智力理解水平,

既然一看就懂,那势必和日本车一样,立刻遭到当头海扁!

上面这篇文章,全是文字,里面逻辑关系复杂,又引用多种古籍和国际法判例!

“爱国愤青”们自然需要多花些时间来慢慢“啃”

等他们查着字典看明白了这文章写的究竟是啥的时候,

这楼里,照样会极端热闹的!

你就等着看全武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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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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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












就算汉奸,你也顶多是个小头目:骑自行车的夜袭队队长:wdb6:
这个是由你的/血统/作息时间/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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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才是白天出动的正牌“日本鬼子”啊!

当初以为你的“财务自由”是拜对日贸易所赐,

现在刚知道,原来你那完全是“国内贸易”啊!

看来叫你“汉奸”是委屈你了!

你就整一个化妆成中国老大妈,骑着毛驴来偷地雷的正宗日本鬼子吗!

那么是叫你“太君”好呢,还是“皇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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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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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争,也不能把历史人物从地下挖出来证明一下。

空头愿意说啥就说呗, 额就看实际行动:

1)现在又有钓鱼岛之争, 米国QE3, 向全球输入通货膨胀, 你牛,你就卖空中国股票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关喊话,发帖子,打嘴仗,没劲。

2)脑子都有, 不用看历史,如果压根就不是中国的, 何来美国对主权不持立场,日美可是同盟啊。

老蒋怎么说的不能听一面之言, 况且按博主所言仅是美中共管, 米国转让的是托管权, 不是主权。
 

五一劳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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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贴一个:

一、琉球群岛的地理位置

琉球群岛地处北纬二十四至二十八度与东经一百二十二度至一百三十三度之间,在日本九州岛与中国台湾岛之间,共有36 岛组成,其中北部9 岛,中部11 岛,南部16 岛,36 岛连成一片如珍珠般洒落在西太平洋上①,是东北亚地区东出太平洋的必经之地,依东北、西南走向依次为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蜿蜒1000 公里,总面积4600 平方公里,是中国东进太平洋的咽喉之地,也是美国包围中国的第一岛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与军事战略价值举足轻重。由于地处亚热带,琉球群岛常年气候温暖、空气清新,为碧绿的海水所环抱,素有“东方夏威夷”之美誉。

二、琉球群岛的历史与现状

(一)琉球群岛历史上建有琉球国,为中国藩属,中国享有宗主权。公元1372 年,琉球群岛的中山、山南和山北三国向中国明朝政府称臣,正式成为明朝藩属。数年后,中山国完成统一,中山国国王被明政府册封为琉球王,成立了历史上的琉球国。1650 年成书的琉球国第一部国史《中山世鉴》,即用汉语编撰,其中记载:“盖我朝开辟,天神阿摩美久筑之。……当初,未〔有〕琉球之名。数万年后,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万涛间远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但按中国典籍,虬为龙的一种,龙在中国古代为华夏帝王之象征,为避讳遂在明洪武年间正式改为“琉球”,故琉球之名实为中国所取。据琉球国史及各种史料记载,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正式确定君臣关系,此种关系绵延五个多世纪。自明洪武五年(1372)后,琉球国一直延用中国年号,奉行中国正朔,直至清光绪五年(1879)[1],日本强行“废琉置县”为止,琉球国的官方文书、外交条约、正史等,均用汉文书写,其间也有不少闽人陆续移居琉球,至清朝曾先后八次派使册封琉球王,朝贡亦依明例。明嘉庆11 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详细记载了中国与琉球的密切关系。[2]

(二)日本觊觎琉球国,乘中国内忧外患、国力式微,无暇东顾之际,以武力吞并琉球。

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国力渐强、羽翼渐丰,迅速走上对外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吞并琉球遂成为其首要目标。1873 年,日本兵临琉球,废除国王,另立傀儡。1875 年,日本得寸进尺,大举入侵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用明治年号取代中国年号。1879 年3 月,日本以武力对琉球国进行解体,将国王尚泰掳至日本,并悍然宣布“废琉置县”,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3(] 22),是时,琉球国遣使清政府求援,使臣林世功为求清政府出兵救援,以死谏国、壮烈殉杀,但清政府因内部腐败,国力衰微,自顾不暇,无力派兵,遂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与日本进行外交交涉,始终未承认日本吞并琉球。日本迫于压力遣使商讨“分岛改约”[4](70-75),向中国提出“琉球本岛以北归属日本,琉球南部的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归属中国”[5](9-10),南北分治。清朝为存琉球宗祀,被迫接受日本建议,于

1880 年10 月草签条约。根据该条约,日本应于1881年2 月于八重山将上述地区之领土与人民移交中国。后因中俄关系缓解、国内主战派强力反对及琉臣林世功愤而自刃殉国抗议,导致中国最终改变初衷,拒绝签署。此后,日本趁中国国力式微,列强入侵,无力东顾,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更不提条约签署一事。至?1894 年,中国在甲午战争败北,并签署《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日本后,日本即对琉球国单方面进行改制,全面占领、控制了琉球群岛。

(三)二战日本战败,根据条约,再次确认日本不拥有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1945 年日本战败投降,并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

1943 年12 月1 日公布的开罗会议宣言,明确宣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它,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波茨坦公告》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6(] 112-114);1946 年2 月2 日麦克阿瑟总司令部所发表声明: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仅限于本州岛等四个主要岛屿以及附近的一千个小岛,并以北纬30 度为限。琉球群岛的位置在北纬30 度以南,显然是划在日本政府权力范围之外,而且,根据《开罗宣言》,琉球群岛本不是日本历史之固有领土,乃依武力及贪欲攫取之土地,理应将日本驱逐出境,还其本来之面目。故此,1947 年4 月,联合国通过《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琉球群岛随同钓鱼岛列屿等岛屿列为托管地,划归美国管理。

然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从冷战需要考虑,决定扶植日本以牵制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1951年9 月,美国在中国没有与会的情况下召集48 个同盟国与日本签订《对日旧金山合约》(中国政府始终未承认该合约,根据国际法,合约中任何涉及当事国利益的处置决定都是无效的、非法的),并与日本单独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1969 年,美国从战略利益考虑,与日本单独签订了《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即“归还冲绳协定”),私相授受琉球群岛。

此事立即遭到海峡两岸中国人的强烈反对。为缓和事态,美国政府在1971 年10 月发表声明:“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张毅:琉球群岛法律地位的国际法分析兼论东海划界问题的新思维71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年9 月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7(] 25)这一声明进一步表明,即使美国也没有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其归还给日本的仅仅是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国际社会并不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时至今日,日本占据琉球依然没有任何法理上的基础。

三、琉球群岛法律地位的国际法分析

(一)关于宗主权

宗主关系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国与国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关系,所谓宗主权,是指宗主国对藩属国享有一定统治权,宗主国一般对藩属国的内政事务不予干涉,但外交、军事等重要事务由宗主国主导,藩属国不享有完全主权,其元首上台或国王即位,须经宗主国任命、批准或册封,其与外国签订的协议、条约及法律地位的变更和外交关系的变化须经宗主国批准或认可。对于中国来说,从西汉开始就有藩属国,以“华夷秩序”为核心的宗藩关系历代延续,直至清末。

其中,明清时期,朝鲜、越南、缅甸、琉球等国家都是与中国保持数百年朝贡关系的藩属国,中国享有绝对的宗主权。18551859 年间,琉球与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使用的都是“咸丰”年号,故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也得到了西方认可[8](105-106)。至清末,由于中国内政腐败,国力衰微,内忧外患,国际地位与日俱下,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维持近千年的宗藩关系受到严峻考验,与琉球之关系首先受到日本挑战,随后越南、朝鲜先后脱离中国。但与琉球情况不同的是,越南、朝鲜脱离中国都有条约可循,1885 年中法战争后,法国迫使中国签署《中法新约》,确认中国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迫使中国签订《马关条约》,明确中国放弃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然自1879 年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国至二战结束,中国从未与任何国家就琉球主权之变更达成协议,可以说,根据宗藩关系,琉球法律地位之任何变更须经宗主国-- 中国的确认方可生效,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始终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内任何中国政府承认,彼时之清政府也未声明放弃对琉球之宗主权,故日本吞并和占领琉球国在国际法上有明显之瑕疵,琉球主权仍应视为“悬案”。

(二)关于“征服”和“时效”

传统国际法上,领土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五种:一是先占,二是添附,三是时效,四是割让,五是征服。随着历史的进步,这五种方式有的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合法性,有的仍为现代国际法所承认。所谓征服,是指国家使用武力占领他国领土的全部或部分,在战争状态结束后将该领土加以兼并的一种领土取得方式。这是在发动战争被认为是一种主权权利和战争是合法的时期被接受的领土主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按照传统国际法,有效的征服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征服国正式表示兼并战败国领土的意思;如果征服国兼并的是战败国的部分领土,战败国须放弃收复失地的企图;如果兼并的是战败国的全部领土,征服国对该国的全部领土实行有效的控制,同时,战败国及其盟国须放弃一切抵抗[9](176-180)。至近现代,国际法已不再承认“征服”取得领土主权的合法性,但具体界限并不明确,学界一般以1914 年爆发的一战作为分界点。一战后,由于《国际联盟盟约》第10 条、1928 年《非战公约》等均规定,战争已成为非法,因此,通过侵略战争取得之利益,包括侵占之领土,均属非法。

依此判断,1879 年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当属武力征服无疑,当年,琉球国派使臣到清朝求援,清政府虽最终没有出兵救援,但作为宗主国并没有承认日本的占领,而是提出了强烈抗议,并进行了外交交涉,两国为此还草签了《分岛改约》,后因中国国内情势变更及琉球使臣的死谏而做罢,故琉球问题悬而未决,与此同时,琉球国境内的反抗此起彼伏,琉球人民与日本占领者进行了艰苦卓绝地斗争,直至1894 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后,琉球的反抗才逐渐停息。为此,即使日本1879 年通过征服吞并琉球领土,其在琉球建立有效而稳定的统治也是到1894 年以后的事情,故此,自1894 年开始的统治至二战结束,50 年左右的稳定统治是否有效,以致形成领土主权,应该依据传统国际法的“时效”原则,然稳定、有效统治的时间在国际法上并没有固定期间,50 年是否足够长历来在国际法上有争议。二战后,由于日本的战败投降和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即宣告其对琉球有效统治的中断。因而,无论是根据“征服”原则

还是根据“时效”原则,日本虽长期占领和统治琉球,但始终未获得有效的领土主权。

(三)关于国际条约

关于琉球群岛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主要有三个――《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

1、关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如前所述,《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均宣示,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72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显然,琉球为日本以武力攫取之土地,理应排除在日本固有领土之外,恢复其本来面目。为此,1947 年,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将琉球群岛列为托管地,划归美国管理,国际社会也没有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

2、关于《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亦即《日美冲绳归还协定》)

1969 年,美国从战略利益考虑,与日本单独签订了《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私相授受琉球群岛。在中国强烈抗议下,美国政府后在声明中也强调,其转让的仅是施政权而非主权,并建议关于主权争议应由当事国协商解决。为此,美国并不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同时,根据《波茨坦公告》,美国对琉球群岛的处置违反《波茨坦公告》第8条之规定,即琉球群岛的最终地位“应由主要盟国予以决定”。1947 年,联合国将琉球群岛交由美国托管,仅是将琉球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权赋予美国行使,也就是美国在1971 年声明所说的,它仅获得了琉球群岛的施政权。美国并没有获得其他盟国及联合国授权,在琉球群岛托管结束后有权决定其命运。因此,美国在1971 年单方面决定琉球的归属,并与日本签订协议私相授受本不属于自己的领土,本身在国际法上就是非法的、无效的。至今,日本恬居琉球没有任何国际法的合理依据。

(四)关于托管制度

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实行“国际托管制度”(INTERNATIONALTRUSTEESHIPSYSTEM)的基本目的之一是:“增进托管领土居民之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上进展;并以适合各领土及其人民之特殊情形及关系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为原则,且按照各托管协议之条款,增进其趋向自治或独立之逐渐发展”。《对日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琉璜列岛)及冲之鸟礁与南鸟礁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在提出此种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11](10-11)。同时,依据1947年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再次明确琉球群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联合国明确之托管地多是前殖民地或主权没有归属之地,托管制度的立法目的就是促进托管地最终走向“自治或独立”。因而,美国在琉球群岛托管结束后单独将其交与日本,显然违背的托管制度的立法目的,违背的琉球人民走向自治或独立的意愿,是非法的、无效的。

四、并不存在的“东海划界问题”

(一)中日不是邻国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日本之所以在东海划界及钓鱼岛问题借机发力,步步紧逼,其实是在掩盖一个不争的事实日本并不拥有琉球群岛的领土主权,不享有琉球的主权,与中国何来的东海划界问题,何来的钓鱼岛争端?很大程度上看,中国和日本并不是邻国,更不一衣带水。退一步讲,中国在东海的邻国是琉球国。在琉球群岛理应回归中国或恢复历史独立的情况下,中国与日本仅在东海东北部有小部分重叠,经两国协商可以根据人口比例进行划分。因此,中国应当尽快废除冲绳以及冲绳海沟等日本的伪称,恢复历史上的“琉球”、“中国东海海沟”等称呼。

(二)琉球国际地位之处置

琉球本来是一个独立国家,只不过在19 世纪后期被日本武力吞并,如朝鲜般成为日本的一个殖民地,当年琉球人民为反抗日本的统治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斗争;1971 年,美国决定将琉球“归还”日本时,又有大批的琉球民众请愿,不愿成为日本人,希望能走向独立自主;近十年来,琉球要求独立的呼声再度高涨,在琉球的书店里,醒目的琉球历史书中印着:

“琉球曾是中国的附属国,我们不是日本人”。[13]其实,一直以来,琉球的复国运动就从来没有停息过,如星星之火照亮琉球前进的方向。作为琉球历史上的母国,也作为琉球几世纪以来的友邻,更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应该尽速敦促日本正视琉球的国际地位问题,正确对待琉球人民的呼吁和前途,要求日本根据国际法及联合国托管制度相关之规定,尽快退出琉球领土,让琉球人民充分行使其民族自决权,举行全民公投,推动琉球走向自治或独立,如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原殖民地国家一样,恢复其本来面目
 

Johnny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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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为什么说钓鱼岛属于日本

这篇文章,全是文字,里面逻辑关系复杂,又引用多种古籍和国际法判例!

“爱国愤青”们自然需要多花些时间来慢慢“啃”

等他们查着字典看明白了这文章写的究竟是啥的时候,

这楼里,照样会极端热闹的!

你就等着看全武行把!


:wdb6::wdb6::wdb6:


我又被自己的准确预料给吓着了!

果然所言不虚啊!


:wdb6::wdb6::wdb6:
 

五一劳动节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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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为什么说钓鱼岛属于日本

小强,别2了,你除了说瞎话还能干啥, 还预料。 爷登录写帖时,本话题刚盖到12楼。

主要是看和尚。。。

还有啊,你就是说中国整个都是日本的, 额都不奇怪,况一个钓鱼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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