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个问题 就是模糊记得之前家园论坛上一个帖子说得,找不到链接了。
有一个正常盈利老企业A,然后为了eb5再重新成立新公司B,之后2年之中再慢慢从A向B转移业务及用工,这样是否可行?将来移民局那里是否会查到转移人员信息及业务的痕迹记录认可吗?哪怕是业务及用工即使不百分之百全部从老企业中平移到新建企业?
欢迎大家给个确认信息
谢谢
有一个正常盈利老企业A,然后为了eb5再重新成立新公司B,之后2年之中再慢慢从A向B转移业务及用工,这样是否可行?将来移民局那里是否会查到转移人员信息及业务的痕迹记录认可吗?哪怕是业务及用工即使不百分之百全部从老企业中平移到新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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