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拒签三年后,打算重递,先做好背调和再拒的准备
我老公比我大二十多岁,儿子都已经成家有小孩了,女儿也不希望有个年龄差距太大的小弟小妹,所以我们不再生孩子的原因之一是避免让儿女难接受,家人之间互相体谅。还有就是超生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大家都懂的。
谢谢关注:)我很同情你,我也是二婚,也是奔4了,我是同居伴侣移民的。我和老公在之前的婚姻也都有自己的小孩。我不知道你和老公的具体细节(虽然也看过你的爱情故事,但是有些事是从故事里无法理清的)。
说说我自己,我和老公彼此很相爱,所以我们决定在一起后,我很快的决定怀孕生小孩,因为年纪不小了。但是我生小孩不是为了团聚申请,只是因为我爱他,我想拥有我们的小孩。而且我怀孕时我们并不知道有同居伴侣移民,而且我老公只有分居纸,因为他前妻刁难他不肯去法院。
我说这些的意思是,如果你和老公是相爱的为什么不想要你们的小孩呢?我现在小孩13个月啦而我还在计划要第二个呢。在加拿大这边40岁以后生小孩的太多了。
希望你不要多心,我并没有怀疑你的婚姻,因为如果是假的也不可能会7年,只是觉得如果相爱就算是奔4也可以要小孩。
我老公比我大二十多岁,儿子都已经成家有小孩了,女儿也不希望有个年龄差距太大的小弟小妹,所以我们不再生孩子的原因之一是避免让儿女难接受,家人之间互相体谅。还有就是超生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大家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