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运自己的私人物品过来,移民的话,有2年内的期限,虽然有条文说要在入境的时候在清关文件B4表上盖章,但是实际上当物品到达加拿大,去办理清关的时候,海关工作人员只是看是不是符合免税条件,就是新移民,或者移居加拿大。我多次往返旅游签证(有效期限超过5年)入境的,所以不方便在入海关的时候报告说运了东西过来。入境后开始申请境内团聚,东西到了之后,去办的清关,出示了寄送办理境内团聚的邮寄单,(当时还没有收到CIC的确认信)海关是以Settler的类别(也就是新移民类别)让我办理的免税,办理的人员说,因为我在办团聚,而且旅游签证期限超过5年,符合办理条件。所以说,移民局landing时候已经给了移民纸,已经符合了海关规定的条件。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用吧。
Hi Sasa,I really really very happy coz my application have approved in Principle.Thanks God!!
Thanks for the supports from this forum.
I can apply for OWP le!!
But I still thinking how to write a porper reasons for applying it.
给你一个我的建议:不要买太多的东西,这里的好多物品都比国内便宜,而且还便宜好多!我本来打算回国时候买一大堆的东西,然后海运过来,所以现在也不知道要带什么东西。
你也是申请境内团聚移民,现在进度到哪了(Stage 1 or 2)?
我们打电话问过CIC,他们说不需要自己办无犯罪证明的。我是境內團聚,但是不知是 Stage 1 or 2 因我的還未AIP,4月收到申請,7月尾 Processing, 只在10月中收到信要求補無犯罪。
等了一个半月,今天被退料了~说是因为IMM 1344申请人没签名,还有个人背景不够详细,退回来的表格上写了个UCI号码。
请问我重新递料是否需要重新填过所有表格?重新填表,IMM0008表格上是否要写上这个UCI号码?
还是在退回的IMM1344表格上补上签名后,直接把原来的表格再寄出去?
急啊~
可以补签名,直接寄回去。 不需要重新填表,如果重新填表,那个uci号码可以自己写上去,那个号码是一个人专属的,他们有记录。
我是退料补好后直接寄的退回那份,后来邮件告知正在处理,可见这个不是个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