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房的还不如没房更加well established,怎么样才算稳定呢。一口气付了30%多的首付,没钱怎么有底气呢?另外自己还剩4万多的存款呢。很多well established本地同事听说我买新房都很羡慕,因为他们付不了那么多的首付。因为我们之前在加拿大上大学,这几年都是在退学费,基本没有交过什么税。买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给人的感觉是负债,T4和NOA起一样的作用,关键看上面是什么数字,泰国旅游基本不算travel history,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楼主及配偶在加拿大暂时不算well established(签证官眼里),也许换个签证官就给了
小城市有国会议员吗?不知道流程是怎么样的。
是否把父母描述的穷点,而自己在加拿大经济状况好些,这样能更加照顾签证官的感情?签证官一爽就批了?没有税单的确不说明你没有能力支付各项费用。
但是反过来说,没税单,你用什么证明你有能力支付呢?
也许你有钱,但是你得让人家知道啊?
银行存款毫无意义,随便谁都可以借点存上啊。
而且既然你有工作,那么大火气何必呢,现在都可以报税了,网上报几天就能下来,拿到NOA再申请一次呗。
还有房子交个title insurance 复印件就得了,贷款的事不用告诉他们。
你们父母出了首付的事情更不应该提及。
我们双方父母的申请都说明了他们自己负担来加费用,主要是想证明母亲还是有经济实力的。当时也没想过签证官会怀疑有人会放弃在北京这样大城市居住去黑在加拿大一个小镇。因为你这几年不在加拿大吧,除了房贷能合上一人一年一万左右的生活费吗?
邀请信里定明谁担负什么钱了吗?比如父母支付自己的生活费和机票什么的。
肯定不是旅游记录的问题,但也想不出别的什么地方。
对了,你那首付赠与的证明为什么要交呀,证明你们没钱,老人给钱在这买房,所以怀疑老人有可能不回去了。
有用的交,别什么都交,不是越多越好。
你父母一辈子都没有到你家住过,他们百年之后你觉的遗憾吗?让他们来自己家住住,心里开心。至于带他们去哪里旅游,那些对我来都是次要的。这可怕?我觉得这很好理解,如果就是为个亲情,你回国探亲就解决了呀,不是老人必须来加的理由,你说呢?
父母在国内奋斗几十年,他们的收入都还可以,比我在加拿大还多,我都提供了。我妈毕竟已经退休一个月也就1000左右加币退休金,但我提供了一个30多万的定期存折加上退休金存折有40多万,不够吗?不了解你的情况,但我知道很多还在租房住的人,或收入比你们低的人都申请成功了父母签证。
是不是你们提交的材料没准备好?例如父母承担所有费用的话,他们的收入与存款必须要达到规定的数目才行;如果是你承担费用的话,你们俩的收入与承受能力要达到规定的数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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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是个要强的人,怕长期和我生活一起,婆媳关系处不好让我为难,从来都表示不会和我们住在一起。这回好不容易说服老妈办个签证,还被拒签了,老妈心里应该也不好受。父亲刚去世,就剩母亲一个人了,母亲过来散散心咋的了,这签证官也太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