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絮语

回复: 状告前房东的最终结果

[FONT=宋体]去年写到过我起诉前房东的事,现在所有事尘埃落定,把结果跟关心的朋友们汇报一下。[/FONT]

[FONT=宋体]我是[/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初对前房东提起诉讼,这里的规定,竟然是叫起诉人去送达起诉书给对方,但由于当初的租房合同上没写房东地址(根据租赁法案,房东联系地址和电话是合同必要条件,也是承租人权利),而当初的经纪没觉得自己失职有愧,拒绝提供相关帮助以弥补过失,导致起诉书第一次寄送被退回,我几经周折才顺利送达,把送达单回复给法庭,已是[/FONT]12[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号。定下,[/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号开庭。庭上辩论,我是处于劣势无疑,因为对方请了律师,而我没有,语言的障碍,使我的辩论能力不及中文状态的十分之一。对于对方欠我的押金,因为有明确字据佐证,对方律师一开始就一口允诺要支付,所以辩论集中在当时的供暖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上。由于住在里面的时候没想到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而且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房东必须确保冬季室内温度能保持在[/FONT]22[FONT=宋体]度以上,否则这个属于房子的“重大缺陷”,房客有权拒绝付租,如果已付租,如果及时投诉,法律支持可退赔没修好期间的房租),在两个北房间温度接近零度的情况下,我们并没有取证。我唯一的证据是我不断发给房东要求维修的邮件。实际上,我的要求维修的邮件从搬进去当天([/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0[FONT=宋体]月[/FONT]14[FONT=宋体]号)断断续续一直发到了第二年的[/FONT]5[FONT=宋体]月份,但是,由于语言的局限及疏忽(没想到以后会成为呈堂证供),在[/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0[FONT=宋体]号以后的邮件里一直没有明确的文字写明联系的是暖气系统维修,用字模糊。而对方利用了这一点,请了好几个证人,指证暖气早已经维修好,那过后的邮件联系的是其他维修项目。庭上的气氛对我是不利的,因为对方陈述清楚,而我说话磕磕绊绊,对方请了大量证人作证,而我孤军奋战。我虽然据理力争了,但是手上的文字证据有些模糊的情况下,我没有能力用英文把这些证据很好地串联表述。到庭审结束的时候,我明白,我唯一能得到的是那被扣的押金[/FONT]150[FONT=宋体]刀。我对自己在庭上的表现是不太满意的。但是,由于我从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弱势,而且,我事先拒绝了英文相对流利的儿子请假陪我上庭,是因为只想用最小的成本去挑战前房东的无理和傲慢。在不影响家人所有学习生活安排的前提下,用我一个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的空闲时间去换一个日进斗金的医生的庭上一天,即便什么都不赢回来,也觉得值。由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被无视和被蔑视,我起诉的动机纯属以怨报怨,金钱的动力倒是其次。[/FONT]
[FONT=宋体]法庭的通知上写着,庭审后[/FONT]30[FONT=宋体]之内判决送达,所以到第三十一天没收到判决我就到法庭去问了,咨询处人员一番忙乱后告诉我,判决还没出来,并且解释,[/FONT]30[FONT=宋体]天是指[/FONT]30[FONT=宋体]个工作日。于是再等。到了第[/FONT]30[FONT=宋体]个[/FONT]business day[FONT=宋体],还是没有收到判决,再去,很尴尬地解释,还是没出来,回去再等吧,快了。几天后,判决书送达,除了判退回拖欠押金[/FONT]150[FONT=宋体]刀,其余请求不予支持。只是不支持的理由出乎意料,说,我最后一次明确要求维修暖气系统是[/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0[FONT=宋体]日,而起诉书成立日是[/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日,已过一年的申诉有效期限,故不予支持。我由此揣测:我庭上的辩论虽然糟糕,却依然让法官窥见了一些真实,他对对方的言之凿凿不无怀疑,所以迟迟不下判决。最后不予支持的理由自然是无可辩驳的,过了有效期,便是丧失权利。想必这个理由也是后来才意识到,不然,判决书不至于如此难产?[/FONT]
[FONT=宋体]判决书规定房东须在[/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0[FONT=宋体]日之前归还[/FONT]150[FONT=宋体]刀,逾期按年息[/FONT]3%[FONT=宋体]计付利息。不见他的支票来,我也不急。到了今年,[/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下旬,想着,若再不催,过了一年有效期是否又要丧失权利?又想,对方会否觉得我把他忘记了?必须让他知道下,我还惦记着他,嘿嘿。于是,邮件一封,告诉他,很遗憾他至今未履行判决书义务,提醒他,我还在等他的支票。发完邮件,想,若他不睬,三月前要去申请执行否?没想到是我多想,呵呵,对方一周之内就把支票寄来了。过两天,对方邮件来催,要我确认收到了支票。此时正值春节,一家三口心情大好,密谋:要不要回邮件?觉得方案有二:一,回复他,告诉他说,他忘记付大半年的年息[/FONT]3%[FONT=宋体],希望他完整执行判决书云云,目的是再恶心恶心他,嘿嘿。二,不回复,象他当初[/FONT]IGNORE[FONT=宋体]我们一样地[/FONT]IGNORE [FONT=宋体]他。最后决定选择第二方案。想我泱泱[/FONT]GDP[FONT=宋体]世界第二大国的海外居民,是不屑于为了几个[/FONT]DOLLAR[FONT=宋体]放弃一次报复性[/FONT]IGNORE[FONT=宋体]的机会滴。哈哈。[/FONT]
:wdb10:学习楼主的百折不挠的精神,同时也知道了记录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回复: 光天化日,加国停车场受骗记, NEW TRICK (原创,欢迎转帖)

是黑皮肤的,后来这家伙被抓住了,骗了不只我一个。

前两周,我的车子又因为这个原因在半路抛锚了,开着,开着,熄火了,还好碰到好人帮忙推到了路边的停车场。还是车下的那个接头,被雪水腐蚀了导致接触不好,油泵停止工作。

看到他被抓的新闻了,恶有恶报!觉得还是相信警察,相信还是好心人多。
 
回复: 状告前房东的最终结果

[FONT=宋体]去年写到过我起诉前房东的事,现在所有事尘埃落定,把结果跟关心的朋友们汇报一下。[/FONT]

[FONT=宋体]我是[/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初对前房东提起诉讼,这里的规定,竟然是叫起诉人去送达起诉书给对方,但由于当初的租房合同上没写房东地址(根据租赁法案,房东联系地址和电话是合同必要条件,也是承租人权利),而当初的经纪没觉得自己失职有愧,拒绝提供相关帮助以弥补过失,导致起诉书第一次寄送被退回,我几经周折才顺利送达,把送达单回复给法庭,已是[/FONT]12[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号。定下,[/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号开庭。庭上辩论,我是处于劣势无疑,因为对方请了律师,而我没有,语言的障碍,使我的辩论能力不及中文状态的十分之一。对于对方欠我的押金,因为有明确字据佐证,对方律师一开始就一口允诺要支付,所以辩论集中在当时的供暖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上。由于住在里面的时候没想到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而且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加拿大的法律规定:房东必须确保冬季室内温度能保持在[/FONT]22[FONT=宋体]度以上,否则这个属于房子的“重大缺陷”,房客有权拒绝付租,如果已付租,如果及时投诉,法律支持可退赔没修好期间的房租),在两个北房间温度接近零度的情况下,我们并没有取证。我唯一的证据是我不断发给房东要求维修的邮件。实际上,我的要求维修的邮件从搬进去当天([/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0[FONT=宋体]月[/FONT]14[FONT=宋体]号)断断续续一直发到了第二年的[/FONT]5[FONT=宋体]月份,但是,由于语言的局限及疏忽(没想到以后会成为呈堂证供),在[/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0[FONT=宋体]号以后的邮件里一直没有明确的文字写明联系的是暖气系统维修,用字模糊。而对方利用了这一点,请了好几个证人,指证暖气早已经维修好,那过后的邮件联系的是其他维修项目。庭上的气氛对我是不利的,因为对方陈述清楚,而我说话磕磕绊绊,对方请了大量证人作证,而我孤军奋战。我虽然据理力争了,但是手上的文字证据有些模糊的情况下,我没有能力用英文把这些证据很好地串联表述。到庭审结束的时候,我明白,我唯一能得到的是那被扣的押金[/FONT]150[FONT=宋体]刀。我对自己在庭上的表现是不太满意的。但是,由于我从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弱势,而且,我事先拒绝了英文相对流利的儿子请假陪我上庭,是因为只想用最小的成本去挑战前房东的无理和傲慢。在不影响家人所有学习生活安排的前提下,用我一个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的空闲时间去换一个日进斗金的医生的庭上一天,即便什么都不赢回来,也觉得值。由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被无视和被蔑视,我起诉的动机纯属以怨报怨,金钱的动力倒是其次。[/FONT]
[FONT=宋体]法庭的通知上写着,庭审后[/FONT]30[FONT=宋体]之内判决送达,所以到第三十一天没收到判决我就到法庭去问了,咨询处人员一番忙乱后告诉我,判决还没出来,并且解释,[/FONT]30[FONT=宋体]天是指[/FONT]30[FONT=宋体]个工作日。于是再等。到了第[/FONT]30[FONT=宋体]个[/FONT]business day[FONT=宋体],还是没有收到判决,再去,很尴尬地解释,还是没出来,回去再等吧,快了。几天后,判决书送达,除了判退回拖欠押金[/FONT]150[FONT=宋体]刀,其余请求不予支持。只是不支持的理由出乎意料,说,我最后一次明确要求维修暖气系统是[/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0[FONT=宋体]日,而起诉书成立日是[/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日,已过一年的申诉有效期限,故不予支持。我由此揣测:我庭上的辩论虽然糟糕,却依然让法官窥见了一些真实,他对对方的言之凿凿不无怀疑,所以迟迟不下判决。最后不予支持的理由自然是无可辩驳的,过了有效期,便是丧失权利。想必这个理由也是后来才意识到,不然,判决书不至于如此难产?[/FONT]
[FONT=宋体]判决书规定房东须在[/FONT]2012[FONT=宋体]年[/FONT]3[FONT=宋体]月[/FONT]20[FONT=宋体]日之前归还[/FONT]150[FONT=宋体]刀,逾期按年息[/FONT]3%[FONT=宋体]计付利息。不见他的支票来,我也不急。到了今年,[/FONT]2013[FONT=宋体]年[/FONT]1[FONT=宋体]月下旬,想着,若再不催,过了一年有效期是否又要丧失权利?又想,对方会否觉得我把他忘记了?必须让他知道下,我还惦记着他,嘿嘿。于是,邮件一封,告诉他,很遗憾他至今未履行判决书义务,提醒他,我还在等他的支票。发完邮件,想,若他不睬,三月前要去申请执行否?没想到是我多想,呵呵,对方一周之内就把支票寄来了。过两天,对方邮件来催,要我确认收到了支票。此时正值春节,一家三口心情大好,密谋:要不要回邮件?觉得方案有二:一,回复他,告诉他说,他忘记付大半年的年息[/FONT]3%[FONT=宋体],希望他完整执行判决书云云,目的是再恶心恶心他,嘿嘿。二,不回复,象他当初[/FONT]IGNORE[FONT=宋体]我们一样地[/FONT]IGNORE [FONT=宋体]他。最后决定选择第二方案。想我泱泱[/FONT]GDP[FONT=宋体]世界第二大国的海外居民,是不屑于为了几个[/FONT]DOLLAR[FONT=宋体]放弃一次报复性[/FONT]IGNORE[FONT=宋体]的机会滴。哈哈。[/FONT]
--------------谢谢jj分享经历,提供宝贵经验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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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出炉的加拿大宜居城市排行榜(Canada’s Best Places to Live 2013)
http://www.moneysense.ca/2013/03/20/canadas-best-places-to-live-2013/

最佳十大城市Top 10 Large Cities
1. Calgary
2. Ottawa
3. Edmonton
4. London
5. Winnipeg
6. Halifax
7. Toronto
8. Mississauga
9. Québec
10. Vancouver
伦敦首次上榜!

十佳新移民宜居城市Best Places for New Immigrants
1. Burlington
2. Vaughan
3. Calgary
4. Richmond Hill
5. Toronto
6. Oakville
7. West Vancouver
8. Saanich
9. Markham
10. Vancouver
伦敦没份!

全国200个城市的综合排名 Best Cities Overall(以12项指标的数据)
1. Calgary
15. London
22. Toronto
52. Vancouver
134. Montreal

伦敦在全国综合排名差不多每年都是排在十几的位置。国人扎堆的温、多排名并不怎样,数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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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己越来越成为“伦敦本地人”, 对于伦敦的各种排名倒越来越不介意了。排名当然是有可参考性的,尤其是对于尚未落地的移民来说,既然都是看图说话,那么有些“权威数据”作注解总是好的。但是排名设计往往有个统计范畴和权重设置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同一时期不同机构会给出不同排行榜的原因。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来说,呵呵,可能更多地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去感受伦敦,对于数据倒是忽略了。
学校的排行,我也建议只做参考。我家当初是儿子冲着Central学校来的,由于时机不对,根本没商量余地。但他上了Lucas后几个月就觉得非Central不上的念头好笑,所以我家后来买房的时候,他的意见就是:只选社区、不选学区。Central所处的社区,确实不能叫人恭维,而好的社区对应的学校,其实都不错,因为加拿大的教育体制,各公校的基础投入和师资力量是没啥区别的。central的排名为什么会高,我们在帖子里讨论过无数次了,不再赘述。我们华人新移民中,不少家长完全用国内“重点高中”的概念解读Central,把Central看成孩子上“好大学”甚至藤校的通道,我曾经费尽口舌妄图“纠正”,然而常常枉费,所以也不愿意多说了。关键还在于,大家对教育这个概念的理解本身就很不一样。在我看来,教育就是人的整体成长,而升学永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升学上的“成功”应该是孩子整体成长的必然结果,是水到渠成,而非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的结果。如果还有人说,移民就是为了孩子的教育,那么我建议,请一定把教育和升学两个概念给区分一下。如果仅仅为了所谓名牌,或曰藤校,那么,留在国内的机会可能大大多于加拿大。刚刚国内最新新闻,东南大学五个学生同时被哈佛录取,五个孩子高考成绩相差很大、兴趣爱好各异。真诚建议有藤校爱好的家长多研究藤校录取标准,然后比对自己孩子情况做现实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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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爬楼,伦敦也是我的目的地选择之一,以后要多请教

登陆前的重大课题之一就是落脚城市选择,每个移民家庭恐怕都有此体验。困难在于,每个城市的现实是客观的,而每个家庭的个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所以,我们每个人谈论的好与坏,都是相对概念。对我而言,能做到的是知无不言,但到底伦敦是否适合某个家庭,决策一定是同学们自己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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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衷钦佩楼主的勇气!:wdb17:

当时其实也是逼上梁山的感觉。我家有个十七八岁的儿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由于父母的语言不好,与房东的后期交涉大部分是他出面完成的。对于涉世不深又一直要求是非分明的孩子还说,这个过程既痛苦又Confusing。之前他对房东一直非常尊敬甚至钦佩,很大的原因是对方有个体面的职业,是他心目中的有知识阶层。但过程中,房东的丑陋一览无余,这很可能颠覆年轻人对“有知”、“体面”,甚至是对加拿大这个国家的认识。对于一个半文盲的妈妈来说,上法庭并不容易,但是我要用自己的努力向他证明:第一,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是取决于他/她的行为,而非学历、职业、财富等等,如果对方的行为不正,不管他身处何位,我们都可以从内心否决他。第二,在加拿大这个地方,循着文明的思路,我们还是可以找到说理的地方,龌龊终究不能为所欲为。
其实在那个事件中,有两家牵涉的中国人,行为也值得唾弃。其中有一家,欠我们的钱数倍于前房东。之所以放过,实在是因为觉得不必也不值得与之动真格。我家儿子在国内长大的,对于某种国人的嘴脸早已熟悉不过,从小到大,我教育他对那种人要同情并宽恕之,他早接受了,没有认知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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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ain114成年人移民,犹如成材树移植,连跟拔起,伤筋动骨,要在新的地土中重新扎根,再次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殊不易。所以我希望我们都有众木成林的意识,少互相排斥,多肩并肩共同抵挡异乡的风雨不适,将移植的痛苦降到最低。 四十以后还敢移民,都算是有闯劲的一群了。顺便自我表扬一下,呵呵。我觉得你的总体思路是对的,细节部分,随着信息的进一步充实,再作微调。[/QUOTE 说:
好贴 ,受益匪浅:wdb45:
我在sarnia,离你1小时车程的地方,偶尔会去伦敦买菜,希望有机会认识楼主。: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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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可能,人都想要个EASY LIFE,但是条件不具备时,我们的潜能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没有什么能与不能,只有愿与不愿。当年上山下乡,都是15、6岁的孩子给弄到缺吃少穿的农村去,每天干体力活,不是都生存下来了?而我们现在,移民大部分是为了孩子,16、7岁的孩子都还当宝宝似地娇惯着,也是条件使然,若是我们做家长的穷困潦倒,便没心境这样“孝子”。
回到伦敦的问题上,我家邻居,十年的老移民,来的时候夫妻两个既没孩子也没存款,英语从头学起。现在一个人工作,两个孩子,有房子,两辆车,挺好,苦过,但一切都是在伦敦建设起来的。
现在的伦敦中国移民中,我看大部分还是以技术移民为主,也就是说,相对而言,教育程度高、年轻,但是钱不多。投资移民近年逐渐增加,但估计巨富的不来,理由也简单,若有钱到一定程度,伦敦的房价就不成为优势因素,多伦多虽TOO BUSY,但是我看即便是DOWNTOWN,真正的豪宅区如同“世内桃源”,足够的金钱可以让你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童话世界里,同时,享受加拿大第一大都市的更多的投资升值机会,不过我想这样的人群比例极小,过那样的生活而无压力,财富等级至少在中国人中要非常TOP,象我等将血汗钱积少成多终于“投移”的,伦敦还是个适宜的选择。
今天上课正好老师让看一份本地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标题是:We're the nation's centre of attention,内容是说,由于从收入水平\文化特征(指当地人的民族文化构成)\性别三方面来衡量,伦敦都是个"微观加拿大",也就是说,这三方面的统计数据显示,伦敦是个"最具备代表性"的加拿大城市,所以,每当大公司要推出某个新产品或新服务,都把伦敦当实验地,因为在一个最典型的加拿大城市里做实验的成本最低、同时最具备实验价值。所以,伦敦是很多“第一”的发源地,比如,位与OXFORD与WONDERLAND交界处的LONDON MALL,是加拿大历史上的第一个SHOPPING CENTRE;加拿大历史上的第一个LOLIDAY INN HOTEL诞生于伦敦;北美的第一张DEBIT CARD问世于伦敦。
鉴于此,我认为,对新移民来说,你在伦敦生活过,至少表示说你在真正的加拿大生活过,你体验了一种“典型”加拿大生活。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会把这个看作人生的一种收获。
伦敦就是伦敦,一个典型加拿大城市,有人选择留下并热爱,有人因种种原因离开,都很正常。“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考场”的现象是亘古已有,原因在于,人一直在试图寻找适合自己的SITUATION。
对于移民来说,首先要能够正确理解、了解自己,然后,有足够的、真实的加拿大信息,两者结合,就比较容易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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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最近有好几个[/FONT]TX[FONT=宋体]要带上小学的孩子登陆伦敦,找房子碰到的问题基本相同,我整理一下最近的几个要点,类似情况的同学可以参考:[/FONT]
1[FONT=宋体]、[/FONT]
http://london.kijiji.ca/
http://www.realtor.ca/index.aspx?area=london&vs=VEResidential_2
[FONT=宋体]以上两个为本地常用的找房网站,需要的同学可以先在上面做做功课,看看自己的预算和设想与伦敦现实情况有多大距离,争取登陆前调整到最现实可行的轨道上来。[/FONT]
2[FONT=宋体]、[/FONT]MASONVILLE[FONT=宋体]小学学区,我查了下,包括的社区范围是:东至[/FONT]RICHMOND STREET[FONT=宋体],北到[/FONT]FANSHAWE PARK ROAD[FONT=宋体],西面及南面到[/FONT]THAMES RIVER[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一区域,基本没有公寓,只有[/FONT]HOUSE[FONT=宋体]。[/FONT]
3[FONT=宋体]、我的建议:一,如果坚持要读[/FONT]MASONVILLE[FONT=宋体],唯一的出路是在这一区域找[/FONT]HOUSE[FONT=宋体],我家附近有挂牌出租的,但是是否一定要整栋承租不清楚,如有人需要,我可以想办法问一下。二、如果觉得一家租整栋[/FONT]HOUSE[FONT=宋体]太费,与人合租又感觉不便,可以考虑其他小学。这一点,对于尚在国内的移友来说,不知道几人听得进,不过就我的观察,其实学校、尤其是小学,真的都差不多,与其挑学区,不如挑社区,只要所在居民区的邻居是正气的,他们的孩子的行为习惯也差不到哪里去,由这样的孩子组成的学校校风也应该不会差,至于硬件及教师水平,这里都是相差无几的。[/FONT]
4[FONT=宋体]、对孩子尚在小学阶段的家庭来说,如买房子,可以先不考虑中学的地段,因为伦敦的[/FONT]CENTRAL SECONDARY SCHOOL[FONT=宋体]入学是不限制地段的,入学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记得报名并提供孩子小学期间相对优良的成绩即可。这一点,想提前了解的家庭可访问下[/FONT]http://www.tvdsb.ca/Central.cfm[FONT=宋体]。[/FONT]

金玉良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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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那间比这个要大,位置更靠近大学,走路500米到著名的MBA的学院。相片在我的伦敦介绍的帖子上。

顺便小声打个招呼,我那间楼上的四个房间拿来做移民接待站了。正在申请家园网赞助商手续,也在申请开辟家园网伦敦板块。到时后来的就不必
折磨着急着找落脚的地方了。地下的一层还没有用上呢。地面一层的一半就够我家四口人用的了。

年底来伦敦一定找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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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可能在忙了,我今天又时间可以简单的回复你。
如果你能够搜索到谷歌的地图,上面显示很少几家小学靠近ambleside dr,可能是masonvilly是最近的了,需要做校车上下学,安全,没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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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区域的房子大多是20多年了,基本上都很大,社区成熟,有一定的风景,邻居多数是50多岁以上的人,快搬家或退休的家庭不算很少。
一般白人中上的家庭多是30多才结婚,40岁时候有两个6,7岁的孩子,55---60岁的时候,孩子们基本上离开父母开始自己的生活。65岁的前后开始搬家和退休,所以房子的年龄大多20多年。
提醒一下,没有在国外生活过或者没有修理和维护独立房屋以及前后花园的初来者,在国外安顿一段时间大约半年到2年的时间后再选择买房子,从感性转化到理性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最后编辑: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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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主写了一句我很认同的话,我们越来越像伦敦人了,也许有一天贴主会把它改成我们已经是伦敦人了。
出来18年了,回国生活已经是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了,既亲近又遥远。。。

建议新来的移民或者即将搬家到国外生活的移民家庭,一个家庭除了房子,学校,车子,福利等诸多因素以外,根本的根本是家庭本身。如果你们来到这里感受到的仅仅是价格的悬殊,清新的空气,学校的排名,优良的福利,这些因素只能让大家保持半年的新鲜;看看风景,串串教会,学学英文,可能你们又新鲜了半年,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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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跟great lakes lawn care签约,但后来自己查阅资料,发现他们的操作程序不对(只从公司操作的规模性便利出发,而非按单个客户家草地的最佳时机操作),担心越弄越糟,就中止了合同。我现在很庆幸自己的选择,因为我家前后院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aeration(用机器给草地打洞以达到让土壤通气、通肥的效果),然后拔草、洒草籽、施营养土,现在全部工作都已完成,面貌焕然一新,邻居纷纷表扬,:wdb19:俺很骄傲!
。。。我自己做,买材料只花了两百多,但是人工总计,按最低工资算都超过两千了,呵呵。好在我做到后来真做出味道来了,晚饭后端把小凳子,后院里一坐,看看风景,干干农活,真正的岁月静好。人到中年,智力衰退,好像特别适合这种简单劳动,比起纷至沓来的英语essay,院子里的活才是生命中的美好。:wdb5:

春天来了,整草坪的时候到了。于是翻出姐姐的帖子来学习,发现如果自己想整好还挺不容易的啊。请问姐姐,是不是你这个帖子上写的是必须的程序(前院和后院)?买的材料都是什么具体名字啊?(英文)
通气应该是找人通的是吧,大概多少钱啊?刚才有个小公司上门推销,也没有名片什么的,就没有让他做。他说大概40块,看院子大小。
我们的前院和后院去年搬过来之后就只割草,没有特别养护,今年想好好整整。

补充:刚才上网查查,大家说的施肥是不是就是姐姐说的营养土?有人推荐Homedepot卖的Turf-Builder,是肥料是吗?
谢谢姐姐!
 
最后编辑: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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