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得跟你普及一下常识。
联合国大会(简称
联大;)
領袖及組織定位
1946年,第一次聯合國大會於
英國倫敦卫理公会中央礼堂召開。
聯大由所有
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從成员国中推选一位大会主席,並由
秘書處負責籌備。并主席雖有大會領袖之名,實際上其執掌僅以主持議事進行為主;
秘書長才是實際上聯合國組織的核心人物,透過協調各國意見、組織具體工作以落實大會決議……等事務,可以在國際間發揮重大的影響力。
雖然各成員國在大會的授權,應是
聯合國行使各種決議的權力來源;然而實際上,特別是在涉及地緣政治的問題上,
安全理事會才 是真正握有決策權的組織。一個明顯的例子是,聯合國秘書長一職名義上雖由大會選舉產生,實際上在本屆大會開議之前,新任秘書長的人選已經由安全理事會各成 員國及各大區域組織透過協商產生,大會只是在形式上鼓掌通過而已。更為平常的狀況是,經大會多數決的決議,經常無法約束安全理事會成員國的行為,也抵不過 安理會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的否決。
會期及議程
2005年9月20日位於紐約的聯合國大會上,
西班牙首相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正在發言。
理論上,大會会期自每年九月中旬起,至下一個會期開議的前一天止,為期一整年。實際上,聯大通常在每年十二月底的
聖誕節假期前,即完成其主要議程。
每年九月上旬會期開始之際,聯合國透過秘書處籌備召開總務委員會(General Committee),以決定新會期將要討論的議題。
通常聯大在開議之後,第一項重大行事即為總辯論(General Debate),由各成員國的元首或高级代表發表演說。總辯論之後,多數議程即交付各主要委員會分別討論,然後於十二月份前陸續審議由各委員會提交的
決議案。聯大本身也會討論及審議一些議案。
除了審議決議案以外,聯大於九月底至十一月間,主要的議程為選舉各相關組織的成員國或職位,例如新任的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新任的某理事會(委員會)及相關國際組織的會員(國)或主席等等。
附屬委員會
聯合國大會的辦公室建築
大會召開之際,多數議題會被交付六個主要委員會討論,以形成決議或決定。這些決議案一旦在委員會中獲得通過,即會交付大會審議,以決定是否正式採用為聯大
決議。
附屬於聯合國大會的六個主要委員會分別為:
- 裁軍及國際安全委員會(第一委員會),負責處理關於限制及解除軍備以及國際安全等議題。
- 經濟及金融委員會(第二委員會),負責處理國際經濟議題。
- 社會、人道及文化委員會(第三委員會),負責處理關於社會、人道主義等議題。
- 特殊政治及非殖民化委員會(第四委員會),負責處理裁軍及安全以外的政治問題,以及關於消除殖民主義的問題。
- 行政及預算委員會(第五委員會),負責處理行政以及預算事務。
- 法務委員會(第六委員會),負責討論關於國際法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