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都给足了10%或15%,我看很多香港人留在桌上也就是2元多钱。如果给足15%,三人吃40元税后45.2, 再税后15%,五十多元!我没那么有钱!
其实楼主的意思不是不该给,而是不该强扣,主动给和被强扣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如果取消小费,直接将该给的小费部分加在消费总额里,应该就不会有这许多误解和委屈了吧
按照lz描述,即便是36刀的bill,照常理讲,白人也会再多放一个toonie在上边,即凑够42块钱,然后keep the change,这样才达到15%的小费惯例。
36刀bill给40,不仅不够标准,还抱怨server“私自扣下小费”,呵呵,难怪很多华人进餐馆不招待见,这个怨不得server们看碟下菜。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穷人,让别人不好过,别人也会冷言冷语报答你的。
这句话有意思。大多数给小费少的都是和一庐春秋说的,不明白本地情况的,或者对服务不满意的。很少有故意少给的。入乡随俗吧。小费给的不到10%,是会被人追出来要的。如果接受不了饭后给至少10%的小费,还是不要在外面餐厅吃饭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