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请问Jason,

1.对于现在国内银行中购买的理财产品这部份金额,应该算哪种收入?填在表中的哪一栏?

2.我是2012年5月中旬初次登录的,在报2012年个人税的时候没有勾选“海外资产大于10万加币”这一项,在明年报2013年个人税的时候申报有大于10万加币的海外资产,这样是否有问题?

谢谢!

1. 无法一概而论。可能全部是利息,也可能全部是外国红利,也可能全部是资本增值,也可能多种收入混合。我相信多数情况下是利息。要让银行出文件说明才能记账。具体填在税表中哪一栏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我自己的税表一向都是请我的会计师填的。

2. T1税表上并没有“海外资产是否大于10万加币?”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说的是:

Did you own or hold foreign property at any time in 2012 with a total cost of more than
CAN$100,000?

这个问题的准确翻译是:

在2012税务年度中的任何时刻,你是否曾经拥有或持有成本总值超过10万加元的特定外国资产?

这可与“海外资产是否大于10万加币?”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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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您好!请教:刚毕业的学生,已入籍加拿大,但应聘要去美国工作,应该怎样办手续成为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真的需要连驾驶证都注销吗?再有,我记得原来看到过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不够几年的以后回到加拿大,还要补报这几年的税,现在查不到这个年限了,请告知。谢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JASON:您好!请教:刚毕业的学生,已入籍加拿大,但应聘要去美国工作,应该怎样办手续成为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真的需要连驾驶证都注销吗?再有,我记得原来看到过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不够几年的以后回到加拿大,还要补报这几年的税,现在查不到这个年限了,请告知。谢谢!

只要你有美国的工作和居留许可,你离开加拿大去美国工作和生活,并不需要获得加拿大政府方面的许可,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相关的手续可办。

只有你去美国居住了,在税务意义上,在加拿大这边你就成为非居民。

加拿大驾照,比如BC省驾照,是给居住在BC省的人的,如果你去美国居住,就必须把BC省驾照换成所在州的驾照,这与税法无关,而是机动车管理法规定的。

第二个说法是个讹传。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这贴跟了很久,确实精华!请教jason:
1、自住房产一套,不管出售不出售,这肯定就是我们的指定主居所了,所以也不存在增值部分报税的可能,是这个概念么?
2、指定主居所,是只能有一处吗?若是夫妻名下分别各自都有房产,也一直都没有出售,将来也不打算出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报税的事宜?
3、有新闻说联邦税务局要求各大银行上报账户里单笔往来资金超过1万的账户,这又怎么解释税务局无权查看个人账户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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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跟了很久,确实精华!请教jason:
1、自住房产一套,不管出售不出售,这肯定就是我们的指定主居所了,所以也不存在增值部分报税的可能,是这个概念么?
2、指定主居所,是只能有一处吗?若是夫妻名下分别各自都有房产,也一直都没有出售,将来也不打算出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报税的事宜?
3、有新闻说联邦税务局要求各大银行上报账户里单笔往来资金超过1万的账户,这又怎么解释税务局无权查看个人账户呢?

1. 如果“报税”的定义是在T1税表上报告此交易的话,那么你出售任何一处房产后,都要把交易在T1税表上报告,即使结果并不会导致的应缴税款是0。如果“报税”的定义是缴纳税款的话,那么指定主居所的资本增值是免税的。

2. 一个家庭,在一个时间,只能指定一处房产为指定主居所。

3. 那个报告报的是EFT,而不是“往来资金”,而且,税务局是无权提出这个“要求”的,税务局既不是立法机构,也不是司法机构,而是一个行政机构。你的个人银行账户资料属于你的个人隐私,受隐私权法保护,别说是税务局,就是警察局,在没有法院签发的搜查令的情况下也从来没有权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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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有美国的工作和居留许可,你离开加拿大去美国工作和生活,并不需要获得加拿大政府方面的许可,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相关的手续可办。

只有你去美国居住了,在税务意义上,在加拿大这边你就成为非居民。

加拿大驾照,比如BC省驾照,是给居住在BC省的人的,如果你去美国居住,就必须把BC省驾照换成所在州的驾照,这与税法无关,而是机动车管理法规定的。

第二个说法是个讹传。
谢谢Jason答复!第一条我可能说的不全面,看到网上有些说法是:要想成为非税务居民,要把加国的银行账户、信用卡、图书馆借书卡、健康卡、驾驶证等都要办理销户,退回。才能成为非税务居民,就是您更正过的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我想还是您的说法权威,特来请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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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Jason答复!第一条我可能说的不全面,看到网上有些说法是:要想成为非税务居民,要把加国的银行账户、信用卡、图书馆借书卡、健康卡、驾驶证等都要办理销户,退回。才能成为非税务居民,就是您更正过的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我想还是您的说法权威,特来请教的。

您的说发对

补充一下Jason,我是在加拿大读的大学;04年毕业后回国工作,08年后移民批下并Landing

11年的时候CRA打电话给我,告诉我 05 06 07 年我没有报税。我说我没在加拿大工作,也没有任何加拿大的 Status,不用报税吧。

CRA说,我有加拿大的银行账号,信用卡;就算是tie to Canada; 就算是税务居民。这操蛋的加拿大! 居住不算我时间,税要算。

所以,你要成为 非税务居民的话;必须去CRA网站上查查。 有非税务居民的定义。据我所知,你不能有加拿大的任何账号,信用卡,房子。

话说回来,就算是税务居民,你报税就行了。很多国家都是与加拿大有税务协定的。你在美国交过税,加拿大不会再收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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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说发对

补充一下Jason,我是在加拿大读的大学;04年毕业后回国工作,08年后移民批下并Landing

11年的时候CRA打电话给我,告诉我 05 06 07 年我没有报税。我说我没在加拿大工作,也没有任何加拿大的 Status,不用报税吧。

CRA说,我有加拿大的银行账号,信用卡;就算是tie to Canada; 就算是税务居民。这操蛋的加拿大! 居住不算我时间,税要算。

所以,你要成为 非税务居民的话;必须去CRA网站上查查。 有非税务居民的定义。据我所知,你不能有加拿大的任何账号,信用卡,房子。

话说回来,就算是税务居民,你报税就行了。很多国家都是与加拿大有税务协定的。你在美国交过税,加拿大不会再收一遍。
是这样的,但加拿大税高,在美国交过税后,这面还得补不少的。谢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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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Jason答复!第一条我可能说的不全面,看到网上有些说法是:要想成为非税务居民,要把加国的银行账户、信用卡、图书馆借书卡、健康卡、驾驶证等都要办理销户,退回。才能成为非税务居民,就是您更正过的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我想还是您的说法权威,特来请教的。

当你事实上居住在另一个国家时,对于加拿大,在税务意义上,你就是非居民。

而你选择居住在加拿大,还是另外一个国家,在加拿大看来,这是你个人的权利,既然是权利,就不需要任何人,或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

这个逻辑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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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说发对

补充一下Jason,我是在加拿大读的大学;04年毕业后回国工作,08年后移民批下并Landing

11年的时候CRA打电话给我,告诉我 05 06 07 年我没有报税。我说我没在加拿大工作,也没有任何加拿大的 Status,不用报税吧。

CRA说,我有加拿大的银行账号,信用卡;就算是tie to Canada; 就算是税务居民。这操蛋的加拿大! 居住不算我时间,税要算。

所以,你要成为 非税务居民的话;必须去CRA网站上查查。 有非税务居民的定义。据我所知,你不能有加拿大的任何账号,信用卡,房子。

话说回来,就算是税务居民,你报税就行了。很多国家都是与加拿大有税务协定的。你在美国交过税,加拿大不会再收一遍。

《加拿大收入税法》对于居民和非居民并没有定义。税务局网站上关于居住状态判断的解释也并非“定义”,而是税务局关于他们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规则解释。这个规则并非法律,而只是税务局对于税务官的操作指引而已。

你自己最清楚自己在那几年并不居住在加拿大,当税务局因为看到你有加拿大银行账户和信用卡而误认为你居住在加拿大时,你完全可以跟税务局解释清楚,实际上你并没有居住在加拿大。在这个事情上你不用害怕挑战税务局,因为你清清楚楚知道税务局是错的,你是对的。

用一个不太雅的比方来理解一下这个概念:

假设有一个《厕所法》,法律规定,男的只能进男厕所,女的只能进女厕所,但是法律并没有对男性和女性有明确的定义。为什么没有定义呢?其实这个问题不用问,因为不需要定义。难道有谁不知道男性和女性的定义吗?

又假设,这里有一个厕所,厕所门口有看门人,看门人的职责就是依照法律管着不要让男的进女厕所,也不要让女的进男厕所。在厕所的网站上,公布有看门人如何判断来如厕的人是男还是女的规则,比如:看该人的身形,看该人是否长着胡子,头发是长还是短,穿的衣服是花还是素等等。

现在你来如厕,你是男的,但是你留着披肩长发,穿着件花衬衫,长得也很俊秀。看门人根据你的长发和花衬衫判断你是女的,所以不准你进男厕。

那么你该怎么办?你会向看门人妥协吗?会按照他的要求进女厕吗?

当然不会。你知道自己是男的,看门人误会你了,你只需要跟他解释清楚就行了。法律规定女的进女厕,并不是规定的留长发,穿花衬衫就必须进女厕。你告诉他你是男的就是了,如果必要的话,用你自己的方式证明给他看。

《收入税法》之所以对居民和非居民没有定义也是这个道理,因为不需要定义。你自己是居住在加拿大,还是居住另一个国家,你自己是知道的,所以不需要定义。但是你对于税务官来说是陌生人,他们判断一个陌生人是居住在加拿大还是不居住在加拿大,当然只能看你是否与加拿大有显著的居住联系,依据的就是税务局网站上那个关于居民和非居民判断规则的公告牌。但是一个不认识你的人判断你是否居住在加拿大,就像一个陌生人判断你是男还是女一样,他根据外表现象做出的判断实际只是一个猜测,不一定准确的,当他看错了时候,你跟他解释,更正过来就是了。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1. 如果“报税”的定义是在T1税表上报告此交易的话,那么你出售任何一处房产后,都要把交易在T1税表上报告,即使结果并不会导致的应缴税款是0。如果“报税”的定义是缴纳税款的话,那么指定主居所的资本增值是免税的。

2. 一个家庭,在一个时间,只能指定一处房产为指定主居所。

3. 那个报告报的是EFT,而不是“往来资金”,而且,税务局是无权提出这个“要求”的,税务局既不是立法机构,也不是司法机构,而是一个行政机构。你的个人银行账户资料属于你的个人隐私,受隐私权法保护,别说是税务局,就是警察局,在没有法院签发的搜查令的情况下也从来没有权力查看。

EFT是指电子转账么?现在大家从国内转钱过来不都是电子转账么,那么超过1万的很容易就被银行报告给税务局了。换句话说,其实账户一直都在税务的眼皮底下,除非每次都在1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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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说得够多了,根本就没有“海外资产申报”那么回事,所以也不存在“申报”你那套房子那么回事,你想告诉税务局你在中国什么地方有套什么样的房子人家都不会听。

2. 在你成为加拿大税务意义上的居民以后,你出售的房子如果不是指定主居所,其50%的资本增值必须计入你当年的应税收入,这跟钱打进谁的帐户没有关系,也跟钱从谁的手上打给你没有关系。你的计划不是避税,用中国的税务术语,那叫偷税。偷税是违法的。加拿大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在这里,违法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打心眼儿里佩服Jason的耐心和专业,很期待登陆后拜会唐兄。:wdb17::wdb17: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Jason, 拜读了帖子后受益匪浅。想登门当面求教,可否告知联系方式?

办公室地址电话已经悄悄话给你。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唐人兄:您好!


看了您的这个帖子,学到很多,对您的清晰专业与待人热诚甚为钦佩!我实际上是刚到美国定居不久,不知能否麻烦唐人兄帮助解答下美国有关海外资产申报的报税相关问题,具体是TDP90及8938表,非常感谢!


1、先介绍下基本情况:


家庭及以往报税:老婆是H1B签证,2013年初是以HEAD OF HOUSEHOLD报2012年税的,包括小孩,我由于12年仅短暂探访故没报。我目前持H4签证,13年在美居留时间超过了183天,而且准备以后也常住了。


本人:我目前在美国不允许工作,13年在中国也未工作,故无工资收入;在国内有境内银行账户及A股、B股账户,在香港汇丰银行有H股账户,在美国汇丰有银行账户及证券账户(目前持股为0,W8-BEN表有效期内),在美国SCOTTRADE有证券账户(W8-BEN表在13年8月到期,但SCOTT的人说实际到期日是13年底),以及未出租未办房产证的自住房屋及已办房产证的出租商铺。


2、我的问题是:


(1)、申报海外账户还需要报在美国国内机构(美汇丰及SCOTT)开立的账户吗?如果报,是因为这两个账户是海外账户,还是只报其中购买的加拿大、澳洲、中国公司股票,而不报其中的美国股票,抑或都要报?


(2)、由于总金额超过家庭免报金额,那是报曾经超过限额的那些账户还是都要报?(国内乱七八糟银行账户都要报?)


(3)、国内A股账户有个在老婆名下,但一直由我操作,故老婆没报过这个账户,这样如果明年报了,会否惹麻烦?还是把这个账户报在我名下,抑或干脆就不报了,估计也查不出来?


(4)、国内自住房暂未办证,但在老婆名下,这样会影响在美国的购买首套自住房税收优惠吗?(暂时还未在美购房,买房也会是在老婆名下,也可抵她的应税收入)


(5)、A股股票买卖较频繁,手上持仓浮赢、浮亏的都有,而且很多股票这些年来有送股配股分红加出出入入,这成本怎么确定?按先出先入很难算得很清楚。

(6)针对我这情况,有啥合适的主要避税方法?


不好意思跑到这来问美国的问题,主要是实在仰慕唐兄的的学识与人品,初次联系就提这么多问题,添麻烦了,非常感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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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兄:您好!


看了您的这个帖子,学到很多,对您的清晰专业与待人热诚甚为钦佩!我实际上是刚到美国定居不久,不知能否麻烦唐人兄帮助解答下美国有关海外资产申报的报税相关问题,具体是TDP90及8938表,非常感谢!


1、先介绍下基本情况:


家庭及以往报税:老婆是H1B签证,2013年初是以HEAD OF HOUSEHOLD报2012年税的,包括小孩,我由于12年仅短暂探访故没报。我目前持H4签证,13年在美居留时间超过了183天,而且准备以后也常住了。


本人:我目前在美国不允许工作,13年在中国也未工作,故无工资收入;在国内有境内银行账户及A股、B股账户,在香港汇丰银行有H股账户,在美国汇丰有银行账户及证券账户(目前持股为0,W8-BEN表有效期内),在美国SCOTTRADE有证券账户(W8-BEN表在13年8月到期,但SCOTT的人说实际到期日是13年底),以及未出租未办房产证的自住房屋及已办房产证的出租商铺。


2、我的问题是:


(1)、申报海外账户还需要报在美国国内机构(美汇丰及SCOTT)开立的账户吗?如果报,是因为这两个账户是海外账户,还是只报其中购买的加拿大、澳洲、中国公司股票,而不报其中的美国股票,抑或都要报?


(2)、由于总金额超过家庭免报金额,那是报曾经超过限额的那些账户还是都要报?(国内乱七八糟银行账户都要报?)


(3)、国内A股账户有个在老婆名下,但一直由我操作,故老婆没报过这个账户,这样如果明年报了,会否惹麻烦?还是把这个账户报在我名下,抑或干脆就不报了,估计也查不出来?


(4)、国内自住房暂未办证,但在老婆名下,这样会影响在美国的购买首套自住房税收优惠吗?(暂时还未在美购房,买房也会是在老婆名下,也可抵她的应税收入)


(5)、A股股票买卖较频繁,手上持仓浮赢、浮亏的都有,而且很多股票这些年来有送股配股分红加出出入入,这成本怎么确定?按先出先入很难算得很清楚。

(6)针对我这情况,有啥合适的主要避税方法?


不好意思跑到这来问美国的问题,主要是实在仰慕唐兄的的学识与人品,初次联系就提这么多问题,添麻烦了,非常感谢!


这位兄台,谢谢你的信任。抱歉,美国的税法我没有深入研究过,所以这些问题不敢贸然回答,建议你咨询美国那边的专业人士。

我曾经从一位美国CPA写的书里得到税务规划的启蒙教育,这位女士名叫Diane Kennedy。如果方便的话,建议与她的会计师楼联系。这是她的网站链接:

http://www.dianekennedycpa.com/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收到回复,多谢唐兄!一直两边跑,没怎么想过报税这事,到年底了才想起今年待的时间过线了,上网看了一些,属唐兄最靠谱、最专业,可惜不是加拿大,呵呵,但我一定会去加拿大转转的,方便的话请唐兄也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到时找机会一起坐坐,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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