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上次我说的太匆忙了,可能没太看明白你的问题,再回答一次, 12,RESIDENTIAL ADDRESS 一定要和户口本一致!!13,MAILING ADDRESS,即邮寄地址!也非常重要,因为以后和使馆的所有通信都会寄到这里,关系到以后一系列的问题,可以填你的家庭住址也可以填单位或者你认为比较可靠的邮寄地址,可以和12不同,如果相同,就填N/A,13,如果你希望电子邮箱和使馆联系,也可以在这里填上你的邮箱,不要的话就N/A.谢谢悦思之的回答! 也谢谢前几日大家的热情帮忙!
我还是有个小疑问, 请指点!
因为户口和身份证都写有住址, 我觉得这个住址才是法定的official residential address. 但是我若写新家的地址, 就和户口相矛盾. 但写法定地址, 事实上我和它已无任何关系了. 如果填新地址, 是否日后再递料时, 移民官会要我出什么证明材料的吗? 如果没有潜在的麻烦, 我就写新地址了.
关于你说的新家地址和户口本不同没有关系,如果以后搬家,即更改你的邮寄地址的话一定要及时通知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