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世界上第一个(所谓)“《海外资产申报表》”中文译本
非常感谢唐兄的解答,看来情况比我想的要复杂。
A, B, C, D这四个价格是依次升高的,即A < B < C < D。
今年第一次报税,请教唐兄或者有经验的同学两个有关海外收入的问题:
问题一、2013年长登前跟公司签署了股票期权协议,行权价格是A。2013年上半年长登,长登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是B。2013年下半年用行权价A从公司购买了部分实物股票,行权日股票的收盘价是C。随后将实物股票存入证券商,变成了可网上交易的电子股票。2013年底出售了部分该股票,售出价格为D。疑问:应税收入按照哪个价格计算成本?
我自己开始觉得成本应该是A,但是又考虑到这个价格是长登前签署的协议约定的,好像不应该算是成为税务居民时的市场公允价格,那么市场公允价格是B或C哪个呢?
问题二:长登前跟他人签署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把股权卖给他人,并且约定对方的付款日也是长登前,但是因为中国工商部门的原因,导致付款条件一直不能满足,到收到款时已经是长登后了,请问这笔款算应税收入吗?
1. 两笔交易需要分别计算资本增值(损失),计算方法取决于A, B, C, D这四个价格的高低次序,如提供此信息,我就可以告诉你怎么计算。
2. 如果交易发生在定居前,而只是交割发生在定居后,则此笔收入与加拿大无关。
非常感谢唐兄的解答,看来情况比我想的要复杂。
A, B, C, D这四个价格是依次升高的,即A < B < C <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