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白人青年站在路口找路,一港人老者主动上前热情指路,点头哈腰到了夸张的地步;待西人走后,我上前很有礼貌地想问下路,那港人立马鼻子朝了天,仰头背手走人。
这是96年我在香港的亲身经历,而且我上面写的内容,没有一个字写夸张了。
前面有个帖子还说,港人不会这样对待大陆的大学教授,当时我的技术职称已相当于大学教授。
从民众总体的文明素质来说,香港人确实比台湾人差太远。尤其是97回归时,走了一批精英,素质就差得更厉害。回归前回归后我都有跟香港的同行合作过,水平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为人就更别提了。
两个白人青年站在路口找路,一港人老者主动上前热情指路,点头哈腰到了夸张的地步;待西人走后,我上前很有礼貌地想问下路,那港人立马鼻子朝了天,仰头背手走人。
这是96年我在香港的亲身经历,而且我上面写的内容,没有一个字写夸张了。
前面有个帖子还说,港人不会这样对待大陆的大学教授,当时我的技术职称已相当于大学教授。
从民众总体的文明素质来说,香港人确实比台湾人差太远。尤其是97回归时,走了一批精英,素质就差得更厉害。回归前回归后我都有跟香港的同行合作过,水平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为人就更别提了。
你有?!你以为你比泼妇好到哪里去呀,起码的是非都没有.
【转评论】凤凰视频四宗罪:1、隐瞒了父母主动带小孩去厕所排队很久直到小孩终于憋不住的事实。2、隐瞒了小孩尿尿时母亲专门用纸尿布接住。3、隐瞒了母亲还把纸尿布装入行李袋提着。4、隐瞒了港人拉扯斥喝且拍了小女孩私处后父母才夺记忆卡。
你这个湖北人,以为住了几年香港还真把自己当香港人了?W
我在香港住了七年,比谁都清楚这些渊源!内地有些游客确实可恨又可怜!香港人也不是全是素质高的!还有,你那张臭嘴不人身攻击会死啊!
写的很客观!但是我担心只是浪费你的口水!中港口水仗渊源已久!希望能把他所谓的四段的视频能贴上来。其次,为了煽情,突然就变了小女孩了。
贴四宗罪的不妨回答我一下下面几个问题...
其实很简单的事,夫妇带上尿不湿很难么?帮宝适的卖得起吧?小孩子穿尿不湿需要脱下来兜着尿么?你可以试验一下,现在的尿不湿小孩穿着尿完都是干的。完全可以在合适的地方整体扔掉。换上新的。只是不愿意去准备一份尿不湿而已!父母在公众裸露小孩下阴就是很光荣?就是对的?你裸露了自己孩子的下体但别人不能看,看了就是儿童色情了?香港随地便溺是违法的,市民报警不可以取证么?如果他拍摄了在网上散播,那涉及儿童色情,但也等他散播了再说,在他取证时有什么过分?报警后企图逃离现场,被报警人阻止有什么错,你可以反诉他虚假报警并不当取证,要求删除照片或者提供赔偿,你有什么权利抢夺财物和攻击他人么?你要是觉得他涉及儿童色情也可以报警并限制他离开。有人又说打一下手叫攻击他人?在一个法制社会,你对他吐口唾沫都叫攻击。
香港人很较真,我和我的市场总监在芝加哥机场顺手买麦当劳,老外也有插队的,我尴尬地说,这些人素质真低。我的市场总监是的身材娇小的女士,她转身对着那群白人叫道 Please queue!Shame on you!人群很快就排好了队,我觉得他们香港人对待不公现象的勇气令我们汗颜。同样在海洋公园里,我们同胞笑嘻嘻的要插在里面,理由是她是我们一起的,她先来一步代表我们排队的,所以我们可以10多人一起插进去,结果香港人齐声指责,那些嬉皮笑脸的插队者只能退出队伍。对于这种丑恶,我们国内基本都是和稀泥,上海的月台上明明在广播请勿在月台上吸烟,还是有很多人在那里吞云吐雾,我确实会上去阻止,而且这样阻止很多时候是有效的,至少烟味不会飘进动车里。我的朋友都认为,又不是什么大事,万一他们打你怎么办。勇气!我们的国家就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不是什么大事或者说没有了基本的是非观,而变成了这么一个被人看不起的群落。
基本的是非观,在这个帖子里表现的淋漓尽致,谁能回答我第一段的那7、8个问号,说是他们不能做到的?或者香港“烂崽”做错的?
帖子里的很多表达,只能说我们的基本社会观念是凭自己的感性认识的,例如因为孩子哭的可怜就要放人家走;例如因为人家是来买东西的、养了你的就要放人家走;大陆和香港的矛盾是大陆是非标准判断和香港法制游戏规则的矛盾,我们还没有学会尊重一个成熟的法制社会的游戏规则。
你这个大陆人,以为住了几年香港就是香港人了吗?
你以为你就是香嘴,这么多人不骂,骂你,你就是欠骂!
你这个大陆人,以为住了几年香港就是香港人了吗?
你以为你就是香嘴,这么多人不骂,骂你,你就是欠骂!
呵呵,谁无知?我听到你这只狗在叫.对于你的幼稚无知的言论(我是说如果还能算是言论)你确定不是狗在叫?!我只是一笑而过!
你们是理屈词穷了吧!我赞成,你们确实是不同于人类的生物.对不同时空的生物不要奢求它们有同样的价值观。
举个例子,那天聊起长平之战,秦军坑杀数十万赵军。如果你能穿越,告诉他们2000年后我们人类立法会保护这些战俘,你估计会被嘲笑死。所以不同时空的沟通方式也是不同的。
你的时空的藐视就是呵呵二字,在别人的时空中就是叉起腰,露出泼妇的姿态,开骂。还不知耻。
按辛德勒名单中的台词:赦免他们吧,恶行的奴隶。
希望能把他所谓的四段的视频能贴上来。其次,为了煽情,突然就变了小女孩了。
贴四宗罪的不妨回答我一下下面几个问题...
其实很简单的事,夫妇带上尿不湿很难么?帮宝适的卖得起吧?小孩子穿尿不湿需要脱下来兜着尿么?你可以试验一下,现在的尿不湿小孩穿着尿完都是干的。完全可以在合适的地方整体扔掉。换上新的。只是不愿意去准备一份尿不湿而已!父母在公众裸露小孩下阴就是很光荣?就是对的?你裸露了自己孩子的下体但别人不能看,看了就是儿童色情了?香港随地便溺是违法的,市民报警不可以取证么?如果他拍摄了在网上散播,那涉及儿童色情,但也等他散播了再说,在他取证时有什么过分?报警后企图逃离现场,被报警人阻止有什么错,你可以反诉他虚假报警并不当取证,要求删除照片或者提供赔偿,你有什么权利抢夺财物和攻击他人么?你要是觉得他涉及儿童色情也可以报警并限制他离开。有人又说打一下手叫攻击他人?在一个法制社会,你对他吐口唾沫都叫攻击。
香港人很较真,我和我的市场总监在芝加哥机场顺手买麦当劳,老外也有插队的,我尴尬地说,这些人素质真低。我的市场总监是的身材娇小的女士,她转身对着那群白人叫道 Please queue!Shame on you!人群很快就排好了队,我觉得他们香港人对待不公现象的勇气令我们汗颜。同样在海洋公园里,我们同胞笑嘻嘻的要插在里面,理由是她是我们一起的,她先来一步代表我们排队的,所以我们可以10多人一起插进去,结果香港人齐声指责,那些嬉皮笑脸的插队者只能退出队伍。对于这种丑恶,我们国内基本都是和稀泥,上海的月台上明明在广播请勿在月台上吸烟,还是有很多人在那里吞云吐雾,我确实会上去阻止,而且这样阻止很多时候是有效的,至少烟味不会飘进动车里。我的朋友都认为,又不是什么大事,万一他们打你怎么办。勇气!我们的国家就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不是什么大事或者说没有了基本的是非观,而变成了这么一个被人看不起的群落。
基本的是非观,在这个帖子里表现的淋漓尽致,谁能回答我第一段的那7、8个问号,说是他们不能做到的?或者香港“烂崽”做错的?
帖子里的很多表达,只能说我们的基本社会观念是凭自己的感性认识的,例如因为孩子哭的可怜就要放人家走;例如因为人家是来买东西的、养了你的就要放人家走;大陆和香港的矛盾是大陆是非标准判断和香港法制游戏规则的矛盾,我们还没有学会尊重一个成熟的法制社会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