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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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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贵公司的拒签率在行业里排名第几?说吧,大家不会鄙视你的。
2、请教一下你平时是怎么误导你的客户的?让其他同学借鉴一下。
3、请问你是不是希望自己也能签到商业移民的单子?好在办理失败的时候也有人推你一把。
:wdb22:

我看要么你经常咬人,要么经常被人咬也要学着咬人

我的公司可不干中介,那是你们的饭碗,自己干好自己的事,我的行业里不存在据签这么一说。
我只是关注商业移民,如果技术移民有问题作个备份方案。看你们这些中介的表现,既失望,也担心。
你如果只是KBL的职员,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如果能代表KBL,那就要多一些反省精神。移民中介做得好的还有那么几家,没见到闹成这样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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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1:成功糟人嫉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中介是应该自律,一起规范把行业做好,而偏有些人自己没本事开发项目,又嫉妒人家做的好,自己手不干净,还老是往别人身上泼脏水,某些人哪。。。就是这么个是贱骨头。不过还好商业移民的申请人都是明白人,仔细看看就清楚了。:wdb9:
再不明眼的人也看你夜郎有些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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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安居基金(ASF)

移民申请人在获得省提名前将1.5万加币居住定金支付到政府指定的信托账号。申请人在获得移民签证,在纽省落地定居后,政府将通过基金在十个月的时间返回居住定金。同时在纽省定居的省提名计划项目移民申请人可以享受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
既然申请了NB,就应该在那里住下,否则中国人的信誉全没了,让我们这些后来者申请困难。打算在那里住下,反正这个大西洋安居基金是要返还的,而且还有“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这些优惠,我觉得没什么。只要保证在那里居住十个月后能全额返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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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申请了NB,就应该在那里住下,否则中国人的信誉全没了,让我们这些后来者申请困难。打算在那里住下,反正这个大西洋安居基金是要返还的,而且还有“十个月免费语言培训课程和免费安家服务及前三个月的住房补助”这些优惠,我觉得没什么。只要保证在那里居住十个月后能全额返还就行了。
:wdb10:这个观点我100%赞同。也支持不管是谁管理这个基金都可以无条件没收不诚实者的保证金: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基金出钱找红星社解决当事人:wdb23:维护中国人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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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这个观点我100%赞同。也支持不管是谁管理这个基金都可以无条件没收不诚实者的保证金:wdb10::wdb10::wdb10::wdb10::wdb10:如有法律纠纷,建议基金出钱找红星社解决当事人:wdb23:维护中国人信誉。


3.知道了NB原来也是12万加币,和那个强烈推荐NB的中介说的不一样(说办下来就6万),看来那个中介(起码是那个代理员)不值得信任

我原来在咨询其他中介NB的时候,提到的投资款都是12万加币,分两次支付。一些公司采取的是给前6万不给后6万的方式,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破坏中国人的信誉?
当时接触的那家中介说,基金公司也可以给你这样做,不过需要签一个附加协议,将来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我又转为做魁投了。
现在国内所知NB做得最大的KBL和和中两家,和中一律都是12万投资款,KBL则是推6万的,看过ROY版主也说过这样做的风险,KBL的员工能不能给具体解释一下。还有比其他中介多出的各项收费,我看完你们的讲解还是一头雾水,像是居住保证金,如果是政府收取,收据来自政府委托的金融机构,那没有问题,如果是中介收取,问题就大了,很多朋友都互相提醒过:除了中介费外,不要把任何钱交给中介。大多都是生意人,金银上的问题因该多少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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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咨询其他中介NB的时候,提到的投资款都是12万加币,分两次支付。一些公司采取的是给前6万不给后6万的方式,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破坏中国人的信誉?
当时接触的那家中介说,基金公司也可以给你这样做,不过需要签一个附加协议,将来因此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我又转为做魁投了。
现在国内所知NB做得最大的KBL和和中两家,和中一律都是12万投资款,KBL则是推6万的,看过ROY版主也说过这样做的风险,KBL的员工能不能给具体解释一下。还有比其他中介多出的各项收费,我看完你们的讲解还是一头雾水,像是居住保证金,如果是政府收取,收据来自政府委托的金融机构,那没有问题,如果是中介收取,问题就大了,很多朋友都互相提醒过:除了中介费外,不要把任何钱交给中介。大多都是生意人,金银上的问题因该多少有了解。

多谢提醒!
还请问你中介有没有提到支付12万加币的是不是能拿到投资对象的股份或者有经营权呢?今后是否有机会撤股或转让投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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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一下我的身份:我是KBL公司工作人员。以前我以浏览者的身份看过ROY的网站几次,觉得网站办得比较中性。今天化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看了有关“泼冷水”的帖子,觉得一定要说几句。

1. 首先说说杨少民:
n 杨少民先生是KBL公司的一个个案,是至今我们公司代理移民申请十一年来处理的唯一一个移民申请人的诉讼,我们的律师会积极进行应诉程序。
n 我公司与杨先生的主要的争议在于投资定金六万加币问题(投资总额十二万加币)。
投资定金是申请人在移民成功前存放到省政府监管的信托帐号上的,移民成功后,申请人有权力决定其后期投资,但一旦决定不进行后期投资,投资定金是不可以退回来的。杨先生在落地纽省后,没有进行后期投资,而想把先前的投资定金要回来。如果已落地的中国新移民都这样不遵守约定,中国新移民在政府和当地企业家会很快失去信誉,将有非常负面的影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进程,所以这个官司我们公司一定要打的。
n 法律诉讼结果由法官最后定论,但我认为需要说明两点:1. 杨先生说他签的合同中英文不符,这一点让我很费解。我们纽省PNP的申请人有超过50%的申请人是懂英文的(部分有硕士学位),所有申请人都会签同一个版本的合同,看同一个版本的翻译,不可能存在不同版本翻译的问题。这一点我想稍有常识的人可以分辨杨先生所说的是否属实; 2. 移民成功后投资项目因为情况发生变化可能有所改变,这完全是一个商业行为,杨先生把这点作为诉讼理由我更费解了。

2.再说说大家的反映:
n 每个公司需要面对不同的客户;每个公司都需要花一定的精力处理客户的投诉(当然越少越好);而杨先生这个行为,我们一定就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的。
n 问题是这样一个事件得到大家这么多关注是很值得研究一下的。我想关注的人无非分为两类:
1)对这个项目不太了解的人想要通过此非正式渠道了解不同的移民项目。对第一类网友,我想说的是多看多听多分析是了解移民项目的最好的方式,如果您已是KBL公司客户,不妨直接联系您的顾问,问一下事情的经过;
2)有些网友本身对此移民项目不了解,也不想做深入了解,但认为这是一个攻击同行和竞争对手的绝好机会。对此类网友,我无话可说,因为说了也是白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改变了。最近我在重读鲁迅的著作,看到他老人家提到“中国人的悲哀”和“中国看客的悲哀”。他说的是70年以前的话,但好象在说今天的事。
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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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你真的要好好学习自己的业务,你看看人家给你的解释,让我也了解更多的信息,你改名字吧“张学习”比较合适,然后再补一个叫“市场道德课”主体叫:同行业共同发展,做大蛋糕。国内公司的同行经常使用的推销手段就是:诋毁,实在是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没有消除,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并不高明,班上好多商业高手有时间给“张学习”上上课,公司如何培训你的?我都怀疑你们公司的管理。
希望你拿些斑竹这样有水平的回答和贴,我看到你名字就“戳气”。
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又不是马甲,没必要学习!
 

第22条军规

商业移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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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l的小锣锣们:

决策层中干的坏事,只是一、两个人所为,你们都是无辜的。不想与你们多计较。希望从此开始要擦亮眼睛,多动脑筋,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又不是马甲,没必要学习!


是的,你这种人是没必要学习,无耻的家伙,改个名字叫岳不群更合适,你这个伪君子!:wdb22:
 

第22条军规

商业移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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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提醒!
还请问你中介有没有提到支付12万加币的是不是能拿到投资对象的股份或者有经营权呢?今后是否有机会撤股或转让投资呢?

[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第22条军规

商业移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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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上面是KBL个做法。投资资金要不就是在纽省政府的信托帐户里,后期资金是在申请人自己的口袋里的,没有采用基金的方式,能比较好的保证申请人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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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还是不太明白,前6万投资款没问题,后边的两个3万投资款是可以不给的吗?为什么咨询别的中介这样做计划都要签后果自负的补充协议?还有不超过2万4千加币的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这个说得也很含糊,如果说不少于多少,那就很清楚。再有就是上边问的各项费用问题,为什么KBL比别家中介多出这么多?能解答一下吗?
你们公司员工在这里发言最好用一个id,中介马甲到处飞,已经很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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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纽省政府要求中国申请人在当地的投资要达到[/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申请人在获得纽省政府的预提名函时,需要将[/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直接交纳到政府的信托帐户上,信托帐户的开户单位――纽省省会城市福来德里克市政府企业发展署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定金后,会向申请人收款收据。[/FONT]
[FONT=宋体]这[/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定金将在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所签发的移民纸时转到申请人在纽省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人的申请被拒,该[/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将在[/FONT]4[FONT=宋体]周内被全款返还给申请人。[/FONT]

[FONT=宋体]申请人获得签证后,一般需要在9个月内登陆加拿大去履行报到手续(从体检开始算是1年)[/FONT]
[FONT=宋体]在申请人登陆到加拿大纽省之后的三个月之内,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2[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这时候开始,[/FONT][FONT=宋体]申请人将获得一年期的总额不超过[/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每个月[/FONT]2[FONT=宋体]千加币。在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纽省之后的六个月内,如申请人向合作项目投入第[/FONT]3[FONT=宋体]笔投资款[/FONT]3[FONT=宋体]万加币,申请人将获得合作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

[FONT=宋体]在取得股份之后,至于可以不可以退股的问题,一般来说,要你的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项目,那是可以的。关于股份转让,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权。:wdb9:[/FONT]

呵呵,解释的真清晰呀,太谢谢了

还想请教:
1. [FONT=宋体]合作项目是自己选的还是KBL或政府给任意指定的?是已有的企业还是自投资开始新设立的?[/FONT]
2. 为什么是[FONT=宋体]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这个企业总市值会有多少?3[FONT=宋体]万加币换40%[FONT=宋体]的股份,总不会这个企业很大或者很小吧[/FONT][/FONT][/FONT]
3. 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6万元,也就是说不要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第22条军规

商业移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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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解释的真清晰呀,太谢谢了

还想请教:
1. [FONT=宋体]合作项目是自己选的还是KBL或政府给任意指定的?是已有的企业还是自投资开始新设立的?[/FONT]
2. 为什么是[FONT=宋体]企业[/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这个企业总市值会有多少?3[FONT=宋体]万加币换40%[FONT=宋体]的股份,总不会这个企业很大或者很小吧[/FONT][/FONT][/FONT]
3. 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6万元,也就是说不要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1[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申请人在跟随[/FONT]KBL[FONT=宋体]的考察团去加拿大的时候会参加一些商业合作论坛,申请人会接触到不少有意向合作的加拿大企业家。当然,由于政府要求中国的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合作方在商业背景和项目上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来说,申请人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由选择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据我所知道,许多合作项目是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他们有合作机构在当地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合作项目。[/FONT]

[FONT=宋体]每个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加拿大合作方在中国申请人获得签证后,需要向[/FONT]KBL[FONT=宋体]或[/FONT]KBL[FONT=宋体]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支付不超过[/FONT]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作为[/FONT]KBL[FONT=宋体]帮助他们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回报。每个[/FONT]KBL[FONT=宋体]的客户在跟顾问咨询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这个费用的存在。这个费用是不是由中国申请人承担的。[/FONT]

[FONT=宋体]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察的过程中自己找到了很合适自己的项目,那么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FONT]KBL[FONT=宋体]这么大的公司是不会向合作伙伴这[/FONT]14400[FONT=宋体]的费用的。有劳动才收费用嘛,没劳动当然就不收费用了。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自己的项目,确实是要碰运气的。[/FONT]


[FONT=宋体]投资纽省有三种方式,刚才说的合作方式是开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是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开始启动的。目前来看,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资金是最安全的,也是绝大多数申请人采用的方式。[/FONT]
[FONT=宋体]另外,极少数申请人会选择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因为缺少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且移民资金在申请人成功之前资金就已经被动用,因此,这不是[/FONT]KBL[FONT=宋体]推荐的方式。[/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人独立在纽省开办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被政府认可的,但通常来说,申请人如果没有非常好的英语或者法语水平,同时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北美有经商的经验,这个项目被批准的可能性将非常小。[/FONT]


2[FONT=宋体]、[/FONT]40%[FONT=宋体]的企业股份是申请人在投入了全部[/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之后才能够获得的企业股份。在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为了保持当地的经济秩序,一般来说,最初的时候,都是由加拿大企业家来对新企业控股,所以,中国企业家只持有[/FONT]40%[FONT=宋体]股份。但是,当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如果企业运做又比较好,中国企业家想增加投资,获得更大股份比例,也并不是不可以,这个是两个股东之间来协商的事情了。当然了,这是后话。[/FONT]

3[FONT=宋体]、你的说法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这肯定不是[/FONT]KBL[FONT=宋体]的做法。[/FONT]KBL[FONT=宋体]推广的是[/FONT]12[FONT=宋体]万的投资方式[/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纽省这个项目,对于前期的[/FONT]6[FONT=宋体]万投资定金,各家公司,包括申请人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后期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是不是必须要投入?[/FONT]
[FONT=宋体]作为纽省项目在中国最主要的推广机构,[/FONT]KBL[FONT=宋体]希望他们签约的客户需要有意愿在纽省至少投资[/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他们不欢迎任何企图只投[/FONT]6[FONT=宋体]万加币,而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没有意向进行后期投资的客户通过[/FONT]KBL[FONT=宋体]去申请[/FONT]NB[FONT=宋体]省项目。[/FONT]
KBL[FONT=宋体]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这个项目的纯洁性和完整性。无须隐讳,诚信缺失是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跟潜在客户进行交流的过程中,[/FONT]KBL[FONT=宋体]如果发现部分的客户确实是抱着只扔[/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拿绿卡的目的来咨询,他们是不会签这个单子的。[/FONT]
[FONT=宋体]从小处讲,申请纽省项目的申请人都进行持续投资,这个项目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从大处讲,这是在尽力维护中国企业家的形象,毕竟,每一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着中国的形象。[/FONT]

[FONT=宋体]楼上刚才讲的“[/FONT][FONT=宋体]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FONT]6[FONT=宋体]万元,也就是说不要[/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宋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明显是不准备投后面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又个一个诚信问题啊。:wdb24:[/FONT]

[FONT=宋体]然而,任何的生意都是伴随着风险的,作为投资者,申请人同时享有着控制商业风险的权利(关于移民项目中,投资的商业风险,我会在后面的专题中来阐述这个问题)。这体现在,申请人可在登陆加拿大之后,有权利根据项目的运做情况,与其在境外的合作方来协商具体的企业经营和投资方式。[/FONT]
[FONT=宋体]当然,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话又说回来,如前所述,如果申请人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商业风险,继续投入则必定会导致亏损的扩大,那么申请人绝对是有权利不进行后期[/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的。同时,对于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移民身份、以及以后转公民身份,都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FONT]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wdb5:[/FONT]
 
最后编辑: 20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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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申请人在跟随[/FONT]KBL[FONT=宋体]的考察团去加拿大的时候会参加一些商业合作论坛,申请人会接触到不少有意向合作的加拿大企业家。当然,由于政府要求中国的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合作方在商业背景和项目上要有一定的关联性,所以,一般来说,申请人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自由选择合作项目的可能性并不是太大,据我所知道,许多合作项目是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他们有合作机构在当地帮助申请人寻找合适的合作项目。[/FONT]

[FONT=宋体]每个由[/FONT]KBL[FONT=宋体]牵头的加拿大合作方在中国申请人获得签证后,需要向[/FONT]KBL[FONT=宋体]或[/FONT]KBL[FONT=宋体]在当地的合作机构支付不超过[/FONT]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作为[/FONT]KBL[FONT=宋体]帮助他们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回报。每个[/FONT]KBL[FONT=宋体]的客户在跟顾问咨询的时候,都会被告知这个费用的存在。这个费用是不是由中国申请人承担的。[/FONT]

[FONT=宋体]当然,如果申请人在考察的过程中自己找到了很合适自己的项目,那么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我相信[/FONT]KBL[FONT=宋体]这么大的公司是不会向合作伙伴这[/FONT]14400[FONT=宋体]的费用的。有劳动才收费用嘛,没劳动当然就不收费用了。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合适自己的项目,确实是要碰运气的。[/FONT]


[FONT=宋体]投资纽省有三种方式,刚才说的合作方式是开办新企业,这个新企业是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开始启动的。目前来看,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资金是最安全的,也是绝大多数申请人采用的方式。[/FONT]
[FONT=宋体]另外,极少数申请人会选择购买已经存在的企业,因为缺少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并且移民资金在申请人成功之前资金就已经被动用,因此,这不是[/FONT]KBL[FONT=宋体]推荐的方式。[/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人独立在纽省开办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被政府认可的,但通常来说,申请人如果没有非常好的英语或者法语水平,同时申请人如果没有在北美有经商的经验,这个项目被批准的可能性将非常小。[/FONT]


2[FONT=宋体]、[/FONT]40%[FONT=宋体]的企业股份是申请人在投入了全部[/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之后才能够获得的企业股份。在设计这个项目的时候,为了保持当地的经济秩序,一般来说,最初的时候,都是由加拿大企业家来对新企业控股,所以,中国企业家只持有[/FONT]40%[FONT=宋体]股份。但是,当申请人移民成功后,如果企业运做又比较好,中国企业家想增加投资,获得更大股份比例,也并不是不可以,这个是两个股东之间来协商的事情了。当然了,这是后话。[/FONT]

3[FONT=宋体]、你的说法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这肯定不是[/FONT]KBL[FONT=宋体]的做法。[/FONT]KBL[FONT=宋体]推广的是[/FONT]12[FONT=宋体]万的投资方式[/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对于纽省这个项目,对于前期的[/FONT]6[FONT=宋体]万投资定金,各家公司,包括申请人都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后期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是不是必须要投入?[/FONT]
[FONT=宋体]作为纽省项目在中国最主要的推广机构,[/FONT]KBL[FONT=宋体]希望他们签约的客户需要有意愿在纽省至少投资[/FONT]12[FONT=宋体]万加币以上!他们不欢迎任何企图只投[/FONT]6[FONT=宋体]万加币,而在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后没有意向进行后期投资的客户通过[/FONT]KBL[FONT=宋体]去申请[/FONT]NB[FONT=宋体]省项目。[/FONT]
KBL[FONT=宋体]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这个项目的纯洁性和完整性。无须隐讳,诚信缺失是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跟潜在客户进行交流的过程中,[/FONT]KBL[FONT=宋体]如果发现部分的客户确实是抱着只扔[/FONT]6[FONT=宋体]万加币拿绿卡的目的来咨询,他们是不会签这个单子的。[/FONT]
[FONT=宋体]从小处讲,申请纽省项目的申请人都进行持续投资,这个项目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从大处讲,这是在尽力维护中国企业家的形象,毕竟,每一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都代表着中国的形象。[/FONT]

[FONT=宋体]楼上刚才讲的“[/FONT][FONT=宋体]看到有人说签了什么合同就可是不投后[/FONT]6[FONT=宋体]万元,也就是说不要[/FONT]2[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千加元的工资和[/FONT]40%[FONT=宋体]的股份[/FONT][FONT=宋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明显是不准备投后面的[/FONT]6[FONT=宋体]万加币,又个一个诚信问题啊。:wdb24:[/FONT]

[FONT=宋体]然而,任何的生意都是伴随着风险的,作为投资者,申请人同时享有着控制商业风险的权利(关于移民项目中,投资的商业风险,我会在后面的专题中来阐述这个问题)。这体现在,申请人可在登陆加拿大之后,有权利根据项目的运做情况,与其在境外的合作方来协商具体的企业经营和投资方式。[/FONT]
[FONT=宋体]当然,除非是投资项目产生了不可预期的、巨大的商业风险,进行后期的投资会导致必然的亏损扩大,申请人可以决定不进行后期的投资。其他任何理由,都不应当成为申请人拒绝进行后期投资的合理解释。[/FONT]
[FONT=宋体]话又说回来,如前所述,如果申请人的投资项目产生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商业风险,继续投入则必定会导致亏损的扩大,那么申请人绝对是有权利不进行后期[/FONT]6[FONT=宋体]万加币的投资的。同时,对于申请人已经获得的移民身份、以及以后转公民身份,都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FONT]


[FONT=宋体]打字都打的累了。。。。。。:wdb5:[/FONT]

你是否能全权代表KBL公司?可否说一下你在KBL的具体职务?
因为你所说14400加币手续费和12万投资款的问题,与KBL对外宣传的口径不一致。因为当初咨询过和中亨瑞和KBL三个公司的NB项目,KBL的顾问和我说的就是只用给前边6万,后6万不用给,还和我说选择KBL推广的NB项目优点在于比任何项目都省钱,在这里有关于NB的帖子里也有KBL的客户在讨论,都是说可以不投后续6万投资款。和中和亨瑞都是要求我如果这么做,一定签约后果自负。其他公司也没有这14400加币手续费,你在上面所讲的道理也不能成立,都是经商者,基本会对移民基金公司的运作有些许了解,在加这样一个公平的商业环境中,如果给14400加币手续费就能比不给更快找到投资项目,这不成了商业贿赂?据我所知所有省提名项目均是通过基金公司寻找投资渠道,怎么其他公司都不收取这笔费用?
 

第22条军规

商业移民专家
回复: NB项目争吵中的中介请进

你是否能全权代表KBL公司?可否说一下你在KBL的具体职务?
因为你所说14400加币手续费和12万投资款的问题,与KBL对外宣传的口径不一致。因为当初咨询过和中亨瑞和KBL三个公司的NB项目,KBL的顾问和我说的就是只用给前边6万,后6万不用给,还和我说选择KBL推广的NB项目优点在于比任何项目都省钱,在这里有关于NB的帖子里也有KBL的客户在讨论,都是说可以不投后续6万投资款。和中和亨瑞都是要求我如果这么做,一定签约后果自负。其他公司也没有这14400加币手续费,你在上面所讲的道理也不能成立,都是经商者,基本会对移民基金公司的运作有些许了解,在加这样一个公平的商业环境中,如果给14400加币手续费就能比不给更快找到投资项目,这不成了商业贿赂?据我所知所有省提名项目均是通过基金公司寻找投资渠道,怎么其他公司都不收取这笔费用?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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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这14400[FONT=宋体]加币的费用,羊毛出在羊身上。名义上是加方合作企业支付这笔费用,但肯定会记入双方的合作企业相应的融资成本,是合资企业支付的费用。更要命的是如果好的商业合伙人因为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而吸引的合作项目都是空手道高手,可能最终买单的还是中方投资人,甚至买单费是所有的投资。[/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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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代表我自己。我相信KBL的顾问不会误导你,如果顾问这样误导你不进行后期投资,你可以向KBL的高层投诉。
你代表和中还是代表亨瑞?你怎么知道没有项目费用?
关于14400的费用,是加拿大的法律许可的。有服务,有收费,天经地义。况且这个费用不是中国申请人承担。
其他公司的做法,请教你一下,你能写出来其他公司是怎么操作的供大家讨论?

关于最后一点,我想你还是不了解省提名的要义,省提名计划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申请人要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至于你说的,所有省提名计划均通过基金公司操作,我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你不能代表KBL还在这里絮叨什么?你拿你的命来担保KBL的顾问不是这样误导我吗?我都不在你们公司办了,还投诉什么,投诉也是去工商和出入境了,向你们高层投诉?你们高层还吃着官司呢吧?和中和亨瑞有没有项目费用,打个电话就能知道了,说和中、亨瑞和KBL,因为本地只有这三家公司在做NB项目,全咨询过,有什么问题?还说了KBL呢,怎么不说我也代表KBL?KBL公司还开着呢,打个电话去底下的代理处问问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论坛这里的帖子也还在,可以自己去看。

中介的马甲真让人恶心!够胆骗人没胆认的鼠辈!-------此话给这里的所有人对号入座,包括正反双方。祝中介的马甲们出门被车撞死,在家被雷劈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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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代表KBL还在这里絮叨什么?你拿你的命来担保KBL的顾问不是这样误导我吗?我都不在你们公司办了,还投诉什么,投诉也是去工商和出入境了,向你们高层投诉?你们高层还吃着官司呢吧?和中和亨瑞有没有项目费用,打个电话就能知道了,说和中、亨瑞和KBL,因为本地只有这三家公司在做NB项目,全咨询过,有什么问题?还说了KBL呢,怎么不说我也代表KBL?KBL公司还开着呢,打个电话去底下的代理处问问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论坛这里的帖子也还在,可以自己去看。

中介的马甲真让人恶心!够胆骗人没胆认的鼠辈!-------此话给这里的所有人对号入座,包括正反双方。祝中介的马甲们出门被车撞死,在家被雷劈死,谢谢!

老兄别上火,论坛里的事哪有那么严重。该鄙视的鄙视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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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别上火,论坛里的事哪有那么严重。该鄙视的鄙视一下而已。

多谢!我是认为这挺严重的,商业移民如果谁运气不好碰到骗局,可能意味着数十上百万的损失,不是小数目,更可能影响移民进度浪费宝贵的时间。这里除了那些捣乱中介的马甲,大家都是为了同一个理想同一个目标而奋斗的。:wd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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