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我在多伦多在线上读到<< “民主”乱了加拿大普通话华人联合会>>一文, 本人不是该协会的会员, 也不认识协会中的各位领导人, 根据文章的介绍, 我有两点想法和朋友们一起分享.
一. 一套严谨的制度和其严格切实的执行是任何组织顺利发展的基础
从该文章中看出, 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关键点在于该组织是否具有严谨的制度和是否其被严格执行的问题.
第一, 矫海涛说他组织的选举是 “应会由广大会员的要求决定的”, 我理解这次选举实质上涉及到一些会员对理事会启动了不信任或者说是弹劾程序. 问题的实质不在道德和信用层面上, 而在于该协会章程对此类程序有无规定和说明?
第二, 文章中提到该会发展前期高层职位的安排是走选举形式, 我觉得这实质上是制度被当成了形式, 在制度之外又形成了一些大家默认的 “规矩”. 但是否安排职务者和被安排者, 当时对这种走形式的制度,通过制度的程序提出过改革或修正的动议呢?
第三, 对常务理事的除名和加添,双方强调了离去和加添理事的个人秉性和贡献,但决策程序怎样? 是否符合任免制度规定? 或者, 是否存在一 套文字上明确清晰的任免制度?
第 四, 常务理事会与执委会的功能介定. 我们知道, 在股份制企业的高层中, 有董事会, 总经理室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反过来看该协会的常务理事会, 是决策机构? 是执行机构? 还是监督机构? 还是几者兼而有之? 如果几者兼而有之, 或是某个人能几个角色兼而有之, 规章制度上是否有提及或说明?
第五, 慰问同胞有道义上的理由, 但问题的实质还是一个是否按制度办的问题, 如果按制度和程序来办了, 就是对的, 如果没有按此来办, 还是不对.
第六, 新闻稿把关的事涉及到一个人是否可以兼几个角色的问题. 如果制度上确定可以兼, 问题变成了怎样兼才合理? 如果制度上没有明确说明, 首先需要完善的是制度.
二. 感情不能取代理性, 民主不能取代法治
可 以看出, 该组织最初的发展和运作主要是以感情和信任为基础, 而不是以理性思维和制度为基础的. 一个组织以感情因素为主来维系组织运作, 各种制度不健全, 不严格执行, 又无定期检查制度执行和评议修正制度的机制, 不健全的制度下掩盖的矛盾总爆发, 是正常的. 最初的越权者可能因此推动了事业尽快发展, 但最终可能专权; 而习惯于因感情因素迁就人的人其实也在助长组织中不正常的运作方式.
民主是活跃组织的重要因素, 但一个组织凡事首先要以法治观念规范其行为. 每一个领导者在做事时, 首先应考虑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法规和组织内的规章制度, 是否超越了经营管理权限, 而不是他感情, 道义, 道德或社会舆论上的立场或偏好.
一 个组织的发展不能主要靠 “奉献精神”. 它必须要有制度和通过制度形成的领导集团来作保证. 所以从心态上来讲, 每个组织成员都应该有帮助或推动日常制度建设, 提出组织结构合理化建设的心态和义务. 在个人恩怨累积基础上产生的人事巨变和制度革命, 不应是一个现代组织的明智之举, 也不应是现代组织中领导者们和群众所应具备的心态选择.
以大陆同胞为主的华人组织现在如雨后春笋般地起 来了. 我们突然间有了许多领导者和组织者. 组织里和组织间互相帮助, 维护自身权益, 更高目标走进主流社会政治舞台, 真是令人高兴的事. 但七十年代前鲁迅提出的 “国民性”问题, 我们还是要警醒,现代观念也不应浮在表皮. 不谅解, 不包容, 不从历史眼光看问题, 不把散乱的小面粉粒揉在一起, 最终还是谁都吃不上大面包的.
一. 一套严谨的制度和其严格切实的执行是任何组织顺利发展的基础
从该文章中看出, 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关键点在于该组织是否具有严谨的制度和是否其被严格执行的问题.
第一, 矫海涛说他组织的选举是 “应会由广大会员的要求决定的”, 我理解这次选举实质上涉及到一些会员对理事会启动了不信任或者说是弹劾程序. 问题的实质不在道德和信用层面上, 而在于该协会章程对此类程序有无规定和说明?
第二, 文章中提到该会发展前期高层职位的安排是走选举形式, 我觉得这实质上是制度被当成了形式, 在制度之外又形成了一些大家默认的 “规矩”. 但是否安排职务者和被安排者, 当时对这种走形式的制度,通过制度的程序提出过改革或修正的动议呢?
第三, 对常务理事的除名和加添,双方强调了离去和加添理事的个人秉性和贡献,但决策程序怎样? 是否符合任免制度规定? 或者, 是否存在一 套文字上明确清晰的任免制度?
第 四, 常务理事会与执委会的功能介定. 我们知道, 在股份制企业的高层中, 有董事会, 总经理室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反过来看该协会的常务理事会, 是决策机构? 是执行机构? 还是监督机构? 还是几者兼而有之? 如果几者兼而有之, 或是某个人能几个角色兼而有之, 规章制度上是否有提及或说明?
第五, 慰问同胞有道义上的理由, 但问题的实质还是一个是否按制度办的问题, 如果按制度和程序来办了, 就是对的, 如果没有按此来办, 还是不对.
第六, 新闻稿把关的事涉及到一个人是否可以兼几个角色的问题. 如果制度上确定可以兼, 问题变成了怎样兼才合理? 如果制度上没有明确说明, 首先需要完善的是制度.
二. 感情不能取代理性, 民主不能取代法治
可 以看出, 该组织最初的发展和运作主要是以感情和信任为基础, 而不是以理性思维和制度为基础的. 一个组织以感情因素为主来维系组织运作, 各种制度不健全, 不严格执行, 又无定期检查制度执行和评议修正制度的机制, 不健全的制度下掩盖的矛盾总爆发, 是正常的. 最初的越权者可能因此推动了事业尽快发展, 但最终可能专权; 而习惯于因感情因素迁就人的人其实也在助长组织中不正常的运作方式.
民主是活跃组织的重要因素, 但一个组织凡事首先要以法治观念规范其行为. 每一个领导者在做事时, 首先应考虑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法规和组织内的规章制度, 是否超越了经营管理权限, 而不是他感情, 道义, 道德或社会舆论上的立场或偏好.
一 个组织的发展不能主要靠 “奉献精神”. 它必须要有制度和通过制度形成的领导集团来作保证. 所以从心态上来讲, 每个组织成员都应该有帮助或推动日常制度建设, 提出组织结构合理化建设的心态和义务. 在个人恩怨累积基础上产生的人事巨变和制度革命, 不应是一个现代组织的明智之举, 也不应是现代组织中领导者们和群众所应具备的心态选择.
以大陆同胞为主的华人组织现在如雨后春笋般地起 来了. 我们突然间有了许多领导者和组织者. 组织里和组织间互相帮助, 维护自身权益, 更高目标走进主流社会政治舞台, 真是令人高兴的事. 但七十年代前鲁迅提出的 “国民性”问题, 我们还是要警醒,现代观念也不应浮在表皮. 不谅解, 不包容, 不从历史眼光看问题, 不把散乱的小面粉粒揉在一起, 最终还是谁都吃不上大面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