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不是很有资格来评说肉夹馍,因为一来我自己不会做,二来我也并非出生在那个盛产肉夹馍的陕西,但是我毕竟在西安待过4年,也算是和肉夹馍有了些亲近的关系。
之所以说到肉夹馍,是因为一个也曾在交大待过的校友勾起来的。他看了我的《怀念西北的那些小红灯》一文,因此勾起了对肉夹馍的回忆,尤其是交大对面兴庆公园旁那一溜卖肉夹馍的小摊子。
其实肉夹馍在我的记忆里倒没有留下特别的深刻印象,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我来说,一吃就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吃了的结果是别的美食我就只能眼观了,对 于我这样一个杂家来说,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况且我的先生,当时的男朋友也没有特别爱吃,所以肉夹馍对我的意义完全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
这么说有点故弄玄虚,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时我从西安回家,在那个肉夹馍还远不如现今这么风靡的年代,说到肉夹馍这三个字时,所有的人都纠正我:“错了,是馍夹肉吧。肉怎么可能夹馍呢?”我自己也糊涂了一下,可是想想就是肉夹馍呀,硬要说成馍夹肉也很是别扭。
仔细研究一下,当时喜欢文绉绉的我很得意地向别人介绍:“这个肉夹馍是古语,西安是历代皇朝的都城,至今留传的很多方言都是古语,肉夹馍就是如此。”“真 正的说法是肉夹于馍,于字被省略了,这在我们古汉语中常有呀!……”听的人往往恍然大悟,觉得西安无比神圣,竟然一个小小的面饼和肉块这么俗的食品里,都 有这么深奥的道理。我们中国人都如此崇拜西安的小吃,外国人就跟不在话下了。以至于一个老外在吃了西安的老孙家泡馍后,发出“我竟然吃到了 500年前的汤”这样的感慨。
形而上是我年轻时候经常爱干的,往俗里说也就是找出道理,教育人,并且那时的我为此而经常得意洋洋。现在的我大了,对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不再感兴趣,倒是越来越热衷形而下了。比方此刻我信手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纪念前几天我在开车的时候吃肉夹馍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朋友开了美容店,让我去体验一下,我盛情难却,也就去了。结果在那里和我同去的校友找到了慕名以久的陕餐,真正的好吃呀。地道的米皮! 纯粹的肉夹馍!真正无法形容!一口咬下去,就让我重新看到了西安交大,甚至眼前还出现了那些一闪一闪的小红灯,一种叫做忧伤和幸福的感觉混在一起,从我的 眼里直往外流。我和朋友相视一笑,立刻埋头狂吃起来,淑女风范就此报销。那个好吃的肉夹馍可不是大家在北京一般摊子上看到的那种。是纯粹的小馍夹着纯粹的 带着腊汁的肉,一点其他青菜或香菜或青椒都没有。吃起来,小馍是干净的脆,里面的腊汁和肉是软软的香。一口下去,简直让我重返了18岁的校园。
我一个根本不爱吃猪肉的朋友看到和闻到了,竟然也食指大动。地道的肉夹馍,真正做到了色香味俱全,而且是那种小家碧玉的美,让我突然领会到中国菜的精神: 纯粹和简单。而这些是需要功力的,我自己不就是在做很多不擅长的菜时拼命加佐料和配菜吗?真正的好吃就应该像肉夹馍,决不花哨,决不繁杂,真正的简简单 单,纯纯粹粹。
两天后我终于忍受不了相思之情,又一次打着别的招牌直奔陕餐而去,结果刚到那里,就接到返回的电话,只好将肉夹馍和米皮打包。但即便如此,我也一样在开车 的空隙中忙里偷闲,竟然在从建外现代城出来,到国贸中间的3个红灯里,恶狠狠地干掉了一个肉夹馍。以我一向从开花吃到败月也吃不完饭的这么一个喜欢细嚼慢 咽的人来说,这个速度可能真的会吓着那些熟悉我的人。
写到这里,我真的写不下去了,只好匆匆几笔就此收手了,否则我真的想立刻追随那肉夹馍的香味,从北京城最西边穿越8个环到达肉夹馍的所在地。而最可怜的是,这个时段辛辛苦苦地到了那里,恐怕我最爱的这两样也已然卖完了。
(来源:陕西在线 作者:甜夏)
之所以说到肉夹馍,是因为一个也曾在交大待过的校友勾起来的。他看了我的《怀念西北的那些小红灯》一文,因此勾起了对肉夹馍的回忆,尤其是交大对面兴庆公园旁那一溜卖肉夹馍的小摊子。
其实肉夹馍在我的记忆里倒没有留下特别的深刻印象,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我来说,一吃就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吃了的结果是别的美食我就只能眼观了,对 于我这样一个杂家来说,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况且我的先生,当时的男朋友也没有特别爱吃,所以肉夹馍对我的意义完全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
这么说有点故弄玄虚,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时我从西安回家,在那个肉夹馍还远不如现今这么风靡的年代,说到肉夹馍这三个字时,所有的人都纠正我:“错了,是馍夹肉吧。肉怎么可能夹馍呢?”我自己也糊涂了一下,可是想想就是肉夹馍呀,硬要说成馍夹肉也很是别扭。
仔细研究一下,当时喜欢文绉绉的我很得意地向别人介绍:“这个肉夹馍是古语,西安是历代皇朝的都城,至今留传的很多方言都是古语,肉夹馍就是如此。”“真 正的说法是肉夹于馍,于字被省略了,这在我们古汉语中常有呀!……”听的人往往恍然大悟,觉得西安无比神圣,竟然一个小小的面饼和肉块这么俗的食品里,都 有这么深奥的道理。我们中国人都如此崇拜西安的小吃,外国人就跟不在话下了。以至于一个老外在吃了西安的老孙家泡馍后,发出“我竟然吃到了 500年前的汤”这样的感慨。
形而上是我年轻时候经常爱干的,往俗里说也就是找出道理,教育人,并且那时的我为此而经常得意洋洋。现在的我大了,对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不再感兴趣,倒是越来越热衷形而下了。比方此刻我信手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纪念前几天我在开车的时候吃肉夹馍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朋友开了美容店,让我去体验一下,我盛情难却,也就去了。结果在那里和我同去的校友找到了慕名以久的陕餐,真正的好吃呀。地道的米皮! 纯粹的肉夹馍!真正无法形容!一口咬下去,就让我重新看到了西安交大,甚至眼前还出现了那些一闪一闪的小红灯,一种叫做忧伤和幸福的感觉混在一起,从我的 眼里直往外流。我和朋友相视一笑,立刻埋头狂吃起来,淑女风范就此报销。那个好吃的肉夹馍可不是大家在北京一般摊子上看到的那种。是纯粹的小馍夹着纯粹的 带着腊汁的肉,一点其他青菜或香菜或青椒都没有。吃起来,小馍是干净的脆,里面的腊汁和肉是软软的香。一口下去,简直让我重返了18岁的校园。
我一个根本不爱吃猪肉的朋友看到和闻到了,竟然也食指大动。地道的肉夹馍,真正做到了色香味俱全,而且是那种小家碧玉的美,让我突然领会到中国菜的精神: 纯粹和简单。而这些是需要功力的,我自己不就是在做很多不擅长的菜时拼命加佐料和配菜吗?真正的好吃就应该像肉夹馍,决不花哨,决不繁杂,真正的简简单 单,纯纯粹粹。
两天后我终于忍受不了相思之情,又一次打着别的招牌直奔陕餐而去,结果刚到那里,就接到返回的电话,只好将肉夹馍和米皮打包。但即便如此,我也一样在开车 的空隙中忙里偷闲,竟然在从建外现代城出来,到国贸中间的3个红灯里,恶狠狠地干掉了一个肉夹馍。以我一向从开花吃到败月也吃不完饭的这么一个喜欢细嚼慢 咽的人来说,这个速度可能真的会吓着那些熟悉我的人。
写到这里,我真的写不下去了,只好匆匆几笔就此收手了,否则我真的想立刻追随那肉夹馍的香味,从北京城最西边穿越8个环到达肉夹馍的所在地。而最可怜的是,这个时段辛辛苦苦地到了那里,恐怕我最爱的这两样也已然卖完了。
(来源:陕西在线 作者:甜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