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警察队伍里也有好人,比如我们社区的片警“老白”杨佳报复刺警案zt--- Not verified....
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局长应该对杨佳报复刺警案负责,知法犯法的派出所有关人员要依法严办.该谁的事谁跑不了.炮制惨剧的导演决不能放过 杨佳被法办了,为什么被法办了?因为他杀警察了,为什么杀警察了,因为他去上海租了辆自行车,被误认成偷车贼了,而且身体还被打致残了,为什么被打?因为他以为有理走遍天下,没偷车自然心里没有怯,被认为态度不老实,这就是被打的理由.有人说他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解决呀,对呀,他都试了,先找督察,后找纪检,都没用呀,闸北分局局长还警告他,一分钱赔偿都不给,再闹就抓他.属下刑训逼供,致人伤残在先,知法犯法.作为上级领导分局长袒护下属不追究,对受害者不积极做好善后工作,还激化矛盾.没点职业责任心和人性.促使受害者杨佳被逼走上绝路和六个无辜的闸北分局警察一起走向毁灭.分局长和肇事的派出所应该付什么责任?本来没有事,错搞成个事,最后升级成惊天大血案,这就是纳税人养活的一些警察业务素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事后不自检,还千方百计想从杨过去历史里找污点,以此想转移舆论的导向,掩人耳目,上海公安局还想把此戏演到什么程度?把公众骗多久?(人民网强国论坛)
之前说的酷热难当,饥饿难耐,气味难闻,所有的种种难受,比起一样事情来,根本就不算什么-----那就是失去自由。
在有自由的时候,根本不能体会到自由价值几何,当失去自由,身处斗室,一举一动都受到限制,根本不被当成人看待,每天重复又重复做完全一样的事情,过一天等于一年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之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甚至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是多么多么的珍贵!这就是自由!有时候甚至听到远处飘来《一号皇庭》(香港的一个关于法制的电视连续剧)的主题曲,都听得心旷神怡!在里面更是深深到体会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含义!跟失去自由比起来,失去爱情又算几何?,甚至有人愿意为其献出生命!
不过直至之后踏出监狱,虽然当是感到热泪欲脱框而出,但是其实没有“完全自由”的感觉。因为正如南方都市报的总编说,只是从一个小的监牢转到更大的监牢而已。因为区区随便一个的警察,就随时可以把你再投进监牢!进去了之后除了花钱之外,却没有任何一个上诉的渠道!
说实话,直到踏入了加拿大的土地,除了呼吸道生平第一口最新鲜的空气之外,才真正体会到完全自由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