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来加拿大四年,第一次给人骗了,给自己信任的同胞骗了
你非不愿意提供报案单,是为什么?你如果有,扫一个上来也没有什么嘛,你把别人照片都扫上来了,报案单扫一下好象也没有什么吧?哪报案的,重要吗?不重要,你扫上来就都清楚了.你这不是又开始打太极,和稀泥嘛?
其实,你报不报案,在我分析似乎也不重要.并不能掩盖你的忽悠行为.只是有一点,我没有去过加拿大,所以,我不太明白那边的报案程序,但如果按逻辑来走的话,我认为你说的这种事不应该被立案.因为,你收了钱,并且把车过了户.过户的概念是什么?难道只是如你所说,是责任的转移?no,过户不仅仅是责任的转移,也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明白.你和对方办理了过户,收了钱,然后单方面地说,那车还是我的,是我借给他的,那钱不是卖车的钱,是租车的押金.你也太把这世界当成你家的后花园了,这社会的秩序都是你家定的?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还有你所说:
这里面有以下几个意思的表示:
1.你对这车其实有一个价值评估---它是一个垃圾.所以当你在收了对方1000元后,还会在要求下主动返还500元.你可以说是对方找了一个女友埋怨的借口,诱使你主动还回500元,我们也可以认为是对方可能以解除交易为要挟,迫使你将1000元主动降为500元.这样的假设不是不可能.而且符合逻辑的推断是,对方在开了一天后,对你的垃圾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意识到1000元买它,是一件非常不划算的事,而你在对车况了如指掌的情况下,很快在新价格上达成共识.
2.这个车再还给你时,是一个别人不要的资产,也可以说它还回你的东西价值其实应该是零,否则别人不应该不要.以你的风格更不应该心安理得地接受.对吧?
3.如果对方现在还没有还给你,那就说明对方还没有到不要的地步.因此,此时没有还给你是正常的.而你此时就跳出来喊着别人没还你车啊,是不是有点太急了?
4.最后一点,是你没有表述清楚的一点,你所说的500元押金,是指租车的费用,还是如果别人把车还回后,你再把钱退还给对方?是免费租车,还是有偿租车?当然,按照你一贯标榜的个性,应该是免费租车吧.那么,你的意思
开到不要了,是指开到还剩500价值时,就应该不要了,然后还给你?还是开到没有价值再还给你?这个还剩500元价值很不好把握啊.但是如果是还剩500价值还给你,如果没有还的话,你也得500元,这好象是个比较公平的交易吧?如果开到没有价值再还给你,那么,也就是他拿个价值为0的东西,来换你手中的500元,不知道你怎么想,你肯定是会还的,对吧,以你的个性应该不会占别人的便宜的,对吗?那么,现在虽然说,那个价值0的东西还没有还回来,可你手上还拿着多出来的500元呢,你是不是应该寄给对方,如果你说联系不上对方,那以你不愿意贪小便宜的,高尚的个性,你应该把它捐给慈善机构嘛,这样你可以缩小一下与李嘉诚的距离,而拉远一些与李登辉私生子的距离!
你非不提供报案单,也行!
能不能请楼主及那些支持者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包括前面所提的6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