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请问要想保住移民身份,是“每”5年住够2年?还是“满”5年住够2年?还是“头”5年住够2年?

多谢ZHZNAN的转载。
 
freespirit 说:
对啊,我也有相同问题,应该不会那么死吧。请高手回答。
关注中!

我想应该有个时间限制的,比如离开一个月内不返或一年累计一个月不返加的。
 
加拿大移民常识:你老人家不经过登陆这个动作,是不能成为“加拿大移民”的。
因此,说你是移民,当然只能从你的登陆这天算。


如何算自己是否符合移民身份要求?

1,如果你移民超过了5年,当你想返回加拿大的时候,往前推算5年,如果你在过去5年里没有住够2年,你完了。
2,如果你移民压根就没满5年,从登陆那天算5年,这5年你,你有没有可能住够2年,如果怎么都凑不够了,你完了。

以上就是最基本的计算时间。
 
最后编辑: 2006-02-22
要当心每五年住满两年的条款,可不是五年五年算的,比如2000年到20005年,然后2006年到2010年,也许还会是2003年到2008年呢。所以,若你不得不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国内,最好是平均分配每一年,每年呆满150天才行。
这是我对条款的理解。
 
小猪爸爸 说:
要当心每五年住满两年的条款,可不是五年五年算的,比如2000年到20005年,然后2006年到2010年,也许还会是2003年到2008年呢。所以,若你不得不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国内,最好是平均分配每一年,每年呆满150天才行。
这是我对条款的理解。

我与楼上的理解不同,这个5年正好是枫叶卡换发的时间,只要在旧卡使用中的5年中累计在加拿大住满2年应该就可以换发新卡了,如果还只是想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那只要在新卡的5年中累计居住满2年又可以再次换新卡了。
 
zhinan 说:
转载原澳际大侠 lucyw的文章,在此向 lucyw致敬

≮关于保留移民身份和入籍的详细说明≯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5年之内累计住满2年,可以永久保留住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如果你想在最短的时间内申请入籍,必须在这个5年中的连续4年里住满三年否则,你将另外住满一个连续的3年,才能提出入籍申请。请大家注意,这个连续的4年不是任意的,而是你提出入籍申请的那天之前的连续4年。下面的时间,请大家仔细推敲

比方说:

1、你2000年1月1日登陆,那么在2005年1月1日之前,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累计满2年,你就是永久的永久居民;

2、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2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并且一直住到2005年1月1日,那么,你可以马上申请入籍;

3、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3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并且一直住到2005年1月1日,那么你保留住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还不能申请入籍,要到2006年1月1日之后才可以;

4、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4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截止到2005年1月1日,你将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 

5、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那么,你可以马上申请入籍;

6、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你可以申请入籍但是你没有,并且回国了,那么你在2004年1月1日之前的任何一天回加拿大,你仍然可以马上申请入籍;不过如果你在2004年1月1日之后回加拿大并且一直居住在加拿大,你最早只能在2007年1月1日之后才能申请入籍;

7、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那么你保留住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如果在这之后你回国了,并且一直到2004年1月1日之后才回加拿大并且一直居住在加拿大,那么,你最早只能在2007年1月1日之后才能申请入籍;

8、如果你2005年1月1日那天提出入籍申请,那么你必须在2001年1月1日到2005年1月1日之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累计满3年;依此类推……



晕了吧?

谢谢,打算以后慢慢研究.
 
zhinan 说:
转载原澳际大侠 lucyw的文章,在此向 lucyw致敬

≮关于保留移民身份和入籍的详细说明≯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5年之内累计住满2年,可以永久保留住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如果你想在最短的时间内申请入籍,必须在这个5年中的连续4年里住满三年否则,你将另外住满一个连续的3年,才能提出入籍申请。请大家注意,这个连续的4年不是任意的,而是你提出入籍申请的那天之前的连续4年。下面的时间,请大家仔细推敲

比方说:

1、你2000年1月1日登陆,那么在2005年1月1日之前,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累计满2年,你就是永久的永久居民;

2、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2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并且一直住到2005年1月1日,那么,你可以马上申请入籍;

3、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3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并且一直住到2005年1月1日,那么你保留住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还不能申请入籍,要到2006年1月1日之后才可以;

4、假如你2000年1月1日短登之后回国了,一直到2004年1月1日你才回加拿大居住,截止到2005年1月1日,你将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 

5、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那么,你可以马上申请入籍;

6、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3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你可以申请入籍但是你没有,并且回国了,那么你在2004年1月1日之前的任何一天回加拿大,你仍然可以马上申请入籍;不过如果你在2004年1月1日之后回加拿大并且一直居住在加拿大,你最早只能在2007年1月1日之后才能申请入籍;

7、假如你2000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那么你保留住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如果在这之后你回国了,并且一直到2004年1月1日之后才回加拿大并且一直居住在加拿大,那么,你最早只能在2007年1月1日之后才能申请入籍;

8、如果你2005年1月1日那天提出入籍申请,那么你必须在2001年1月1日到2005年1月1日之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累计满3年;依此类推……



晕了吧?

好象挺清楚啦
 
小猪爸爸 说:
要当心每五年住满两年的条款,可不是五年五年算的,比如2000年到20005年,然后2006年到2010年,也许还会是2003年到2008年呢。所以,若你不得不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国内,最好是平均分配每一年,每年呆满150天才行。
这是我对条款的理解。
不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无畏的乱分析,只有官方人员才有解释权。我的解释来自官方翻译,入境官员就就是用我的方法作计算的,简单但绝对符合要求
 
jennifer_0825 说:
我与楼上的理解不同,这个5年正好是枫叶卡换发的时间,只要在旧卡使用中的5年中累计在加拿大住满2年应该就 可以换发新卡了,如果还只是想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那只要在新卡的5年中累计居住满2年又可以再次换新卡了。
这也是个乱猜的人,谁移民身份跟枫也卡,一个是皮,一个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你可明白,谁是皮谁是毛?

枫也卡从施行到现在不到5年,就跟护照一样,旅行证件而已,有效期为5年,你护照有用2年就更新的哇?
 
官方网站上有详细的说明:

比如你准备2006年4月1日返加,那么五年的概念就是从该日倒推五年 也就是 2001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是否满足住满两年的限制。
 
是否可以累计,比如2005年1月登录去了一个月,2006年去了一个月,2007年又去了一个月,那么是否这三个月可以算是五年中已经住了三个月,可以在2008年4月才去登录呢?还是要求一年中要住满半年才可以累计呢?

算得这么仔细~~~~
 
大家是越解释,看的人也越糊涂啊!
其实我个人理解很简单, 譬如说,.我本人是2006.3.16登陆,从这天开始往后推5年,也就是到2011.3.15之前我在加累计待满2年,就可永久保留身份了. 那么在以后的每四年当中,也包括我登陆之日起的任何一个四年当中,我累计待满3年就可以提出入籍申请了.
 

游客

Guest
realpangxie 说:
加拿大移民常识:你老人家不经过登陆这个动作,是不能成为“加拿大移民”的。
因此,说你是移民,当然只能从你的登陆这天算。


如何算自己是否符合移民身份要求?

1,如果你移民超过了5年,当你想返回加拿大的时候,往前推算5年,如果你在过去5年里没有住够2年,你完了。
2,如果你移民压根就没满5年,从登陆那天算5年,这5年你,你有没有可能住够2年,如果怎么都凑不够了,你完了。

以上就是最基本的计算时间。

完全正确!
 

游客

Guest
guy_hu 说:
我有一个问题,如果我在连续3年内都住在加拿大,只是中间,比如说春节回家了一个星期,难道说也要重头开始,

这种情况属第6条. 不用重头来.
 

游客

Guest
子又 说: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在加连续住满三年后,申请入籍了,入籍之后就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吗??就是我可以回中国住几年也不会把收回加拿大籍吧??

入籍之后就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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