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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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楼主和各位,这次是第一次报税,知道不必报T1135,但在中国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是否这次仍需申报?谢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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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楼主和各位,这次是第一次报税,知道不必报T1135,但在中国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是否这次仍需申报?谢谢!

自你定居加拿大的那天起,你要为你在全世界范围所获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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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你定居加拿大的那天起,你要为你在全世界范围所获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谢谢您!还是那句话,帖子超精彩,楼主人超好!追随您的帖子很久,非常喜欢,非常受用,致敬前辈!

冒昧请求前辈悄悄话给个联络方式,盼望能拜访,当面聆听前辈对财务规划的建议,再谢!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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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还是那句话,帖子超精彩,楼主人超好!追随您的帖子很久,非常喜欢,非常受用,致敬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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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可不敢当。

办公室地址和电话已经悄悄话给你。欢迎你来做客,我们有咖啡招待。
 
回复: “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来打个100万加元的赌吧

如果家里的情况是:当初先生把你和孩子送到加拿大,你和孩子定居下来,他回中国继续做生意,并且继续定居中国的话,那么先生即使已经取得枫叶卡,他也不属于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他根本就不用在这里报税,他在中国的收入不用给加拿大交1分钱的税,他从中国汇给你还孩子的钱你也不用给加拿大缴税,因为加拿大没有赠与税。


但如果该孩子申请牛奶金的话,政府要求提供家庭的全球收入,这就包括先生在海外的收入吧? 报了他的收入,他就得报税吧,如果收入够交税的话,是不是就得交税?

我的先生也是在中国做生意,十几年了都没回加居住,有的会计说他必须报税,有的会计说不用报税但必须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对吗?

有的会计说,如果你长期住在国外,也必须每年向政府报税,否则必须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申请不下来你就得报税,除非你在国外收入很低,够不上报税的标准,可以不用报税,这种说法属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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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报税也不懂,帮我报税的会计说,只要从你登陆的那天起,你就算税务居民,每年就得报税,没有什么长登短登直说,照她的说法是,你第一次登陆了,在加拿大住了半个月就回中国了,即使你一直住在中国,每年也必须向加拿大政府报税,否则要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证明,政府批了,你就 可以不报税,不批的话,每年就得报税?如果不报的话,将来政府会按每个月25块钱罚款,真的是这样吗?那我先生都十几年没在加住了,也一直没报税,那光交这个罚款都不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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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今年在向政府申请孩子的牛奶金的时候,政府要求我提供我去年的家庭的全球收入,目前我和孩子在加,先生在中国,这个家庭全球收入就包括先生的吧?如果提供家庭的全球收入,是不是就是要填这个T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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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2009年6月短登不到一个月,然后回国后年底将国内房子卖了,2010年3月底长登。登录前国内存款超过10万加币。当年4月底在这里买房,首付10万多,因此从国内汇款过来。之后国内的资产就不足10万加元。2011年第一次报税,没有报海外资产。从2010年到2011年由于生活和读书学费需要,又陆续从国内汇款过来。这种情况在今年报2011年的税(第二次报税),如何处理曾经的国内资产。按报海外资产要求,显然2011年不够10万,是否就不报了。那2010年那段时间呢?还有2011年期间的国内银行利息是否需要报呢?以前听说新移民登陆后要申报超过10万海外资产,不知是否是指登录前的?烦请解惑,谢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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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该孩子申请牛奶金的话,政府要求提供家庭的全球收入,这就包括先生在海外的收入吧? 报了他的收入,他就得报税吧,如果收入够交税的话,是不是就得交税?

我的先生也是在中国做生意,十几年了都没回加居住,有的会计说他必须报税,有的会计说不用报税但必须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对吗?

有的会计说,如果你长期住在国外,也必须每年向政府报税,否则必须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申请不下来你就得报税,除非你在国外收入很低,够不上报税的标准,可以不用报税,这种说法属实吗?

加拿大儿童福利金和消费税退税这些福利都是给低家庭收入的加拿大居民的。

首先,申请者必须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居民,而不包括不居住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然后,福利发放标准是基于申请人的家庭总收入计算的,即使申请人的配偶是非居民,也要把配偶的全球收入计入家庭总收入,但这并不意味着配偶要为他/她的全球收入向加拿大纳税。

你家先生是否税务意义上的加拿大居民,要用国际税务协定的tie-breaker rules来做判断,而不能简单地说“是永久居民就一定要报税”,或“有老婆孩子住在加拿大就一定要报税”。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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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报税也不懂,帮我报税的会计说,只要从你登陆的那天起,你就算税务居民,每年就得报税,没有什么长登短登直说,照她的说法是,你第一次登陆了,在加拿大住了半个月就回中国了,即使你一直住在中国,每年也必须向加拿大政府报税,否则要向政府申请非税务居民证明,政府批了,你就 可以不报税,不批的话,每年就得报税?如果不报的话,将来政府会按每个月25块钱罚款,真的是这样吗?那我先生都十几年没在加住了,也一直没报税,那光交这个罚款都不少钱啊

“从你登录的那天起,你就算税务居民”,这个说法一定是错误的。

你在税务意义上属于居民还是非居民,这是由你的事实居住状态决定的,而不以任何人(包括政府)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自由选择个人居住地,这是加拿大宪法赋予你的权利,并不需要谁来批准。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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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今年在向政府申请孩子的牛奶金的时候,政府要求我提供我去年的家庭的全球收入,目前我和孩子在加,先生在中国,这个家庭全球收入就包括先生的吧?如果提供家庭的全球收入,是不是就是要填这个T1135?

牛奶金福利发放所看的申请人家庭总收入,是与纳税无关的夫妻两人的全球来源收入的总和,与T1135更没有直接关系。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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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2009年6月短登不到一个月,然后回国后年底将国内房子卖了,2010年3月底长登。登录前国内存款超过10万加币。当年4月底在这里买房,首付10万多,因此从国内汇款过来。之后国内的资产就不足10万加元。2011年第一次报税,没有报海外资产。从2010年到2011年由于生活和读书学费需要,又陆续从国内汇款过来。这种情况在今年报2011年的税(第二次报税),如何处理曾经的国内资产。按报海外资产要求,显然2011年不够10万,是否就不报了。那2010年那段时间呢?还有2011年期间的国内银行利息是否需要报呢?以前听说新移民登陆后要申报超过10万海外资产,不知是否是指登录前的?烦请解惑,谢谢!

如果你是在2010年定居加拿大,那么你不需要为2010税务年度填报T1135。

如果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你的特定外国资产(而不是“海外资产”)的成本总值(而不是市值)曾经(而不是现在,也不是2011年12月31日)超过10万加元,你就要为2011税务年度填报T1135(而不是“报海外资产”),否则不用。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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