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BJ的
仔细看ME的信,还有点问题想请教下各位,信中说了4件事。
第一,体检。
第二,日本的无刑证明。我和LP在日本呆了4年,需要这期间的无刑证明。但是附件中并没有办理无刑证明的介绍信,我正在问大使馆,还没给出答复。而且LP是副申,能不能把她的介绍信一起要出来啊,比较担心。
第三,重新开资金证明。有点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时间太长?
第四,最后一个雇主的信。这个比较让我头疼。
因为去年10月我从原来的公司辞职,12月补料时写的是无职。今年我又从北京重新找了工作,但是一直没有补料,最糟糕的前不久7月份,因为搬家我更新了地址,但是也没有提及现在的工作。
这次补料我是不是要提及现在的工作啊,如果不提,会不会成为可疑点啊。这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啊,谁能指点下。
班长,给分析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