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一家四口去年登陆多市,他和小儿子(8岁)短登后回国内,老婆和大女儿(12岁)留在国外。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准备协议离婚。:wdb24: :wdb5: 问题是孩子的归属和国籍,初步是决定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但是他不想放弃国内的事业,也就是无法长期呆在加拿大,但又希望儿子能有加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委托一个在多市的监护人,让儿子能长期在多市取得加国籍?:wdb2: 有没有了解这方面法律问题的筒子,给个解释哈??????????:wdb10: :wd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