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先生可能住不满移民监时间而失去枫叶卡,中介公司以及其它渠道都曾听说过可以在妻子住满3年入藉后,失去枫叶卡的丈夫再以夫妻团聚理由申请身份――应该是枫叶卡吧。但最近忽然听说有一对夫妻,妻子入藉后丈夫申请身份被拒了,理由是当初投资移民申请时丈夫是主申请人,移民官认为是他主动放弃了身份,所以再申请时拒绝。因为这事也是转了两个弯听说的,不知各位线上朋友有没听说过类似情况?你们了解的信息如何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