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说是卖房子的收入,是不是只要最后一次卖出时候的资料就可以了,还是要追溯整个过程,比如房子买入的文件,买入时候的资金来源等等。
2. 如果我手上有些基金,市值大约有350万,赎回了拿交易清单就能证明资金来源,但是我并不想赎回。可不可以这样:比方说,我提供一张2010年末基金公司给的我名字的对账单,上面有持有份额市值等信息,然后我实际转过去的钱从另外的途径筹集,这样可以吗?
2. 如果我手上有些基金,市值大约有350万,赎回了拿交易清单就能证明资金来源,但是我并不想赎回。可不可以这样:比方说,我提供一张2010年末基金公司给的我名字的对账单,上面有持有份额市值等信息,然后我实际转过去的钱从另外的途径筹集,这样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