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

游客

Guest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大家应该分清概念:

1)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和 货劳税的退税(GST Credit) 是有很大不同的!!!......虽然在中文里都叫做“退税”.

2)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其实也属于退税的一种,性质与GST退税相似.

收入税对交税人的身份要求更加严谨一些,只有与加拿大有“居住联系”的人才需要报收入税(什么是“居住联系”在别的帖中讨论很多了),报了收入税的人可以享受收入税的退税(Income Tax Refund);

货劳税(GST - Goods and Service Tax)是大家买东西时即时交纳的税,它的退税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特别是关于“居住联系”的要求基本没有提及,只需要申请人确认是否公民或永久居民就可以,甚至对于短期探亲旅游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申请手续不一样);

货劳税退税(GST Credit)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卖大包”,只要申请了就一律补贴相同数额的钱不管你实际交纳的税是多还是少.另外一个好处是尽管你之前一年不在加拿大居住,只要你来到加拿大了,政府还是立即给予你退税的享受,等同于你之前一年在加拿大之外的购买行为也受到了退税的关照.

牛奶金和GST退税的道理一样!

那么,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究竟该不该拿GST退税和牛奶金呢?

结论就是:
1)如果想切实地做一个honest的人,你应该在长登后再申请GST退税(或牛奶金);

2)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没报收入税,那么你的GST退税(或牛奶金)只能拿到第二年6月,之后就没有了,你是honest的(想不honest也不行);

3)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而且在2年之内长登,这样你还算是honest的;

4)如果你短登后离开加拿大,短登时申请了GST退税(或牛奶金),第二年开始报收入税,但快3年了才来长登,你多赚了一年GST退税(或牛奶金),那你就不够honest了!!!

5)如果你短登后超过3年不来长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呵呵......
 
厉害, 感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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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Guest
xunmike 说:
还有一种情况:LP和孩子长登;LG短登。
如何?
这种情况当然可以拿,只要家庭成员在这里生活,你们(家庭)已经通过在这里消费而交纳过GST,因此可以享受GST退税。

加拿大的GST退税是按家庭为单位的,收入税是按个人为单位(也有考虑家庭的因素不过不是关键因素)的。

一楼的情况是指短登后全家离开的case。
 

游客

Guest
卉樱果 说:
实事求是,明了,好, Rubin 有好多实用有用的信息
谢谢果子姐姐的夸奖,谢谢各位支持,我会努力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给大家。

礼轻情义重,楼上的都加纷纷。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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