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移民部长:移民即已经选择丢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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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在暗示,年老的父母们应该想办法以某种方式流落到加拿大,再“符合”一下难民条件,出于人道主义,你不会有异议。不是吧,有必要搞这么复杂吗:wdb43::wdb25::D

这位朋友明显是在抬杠了。没有人完全反对父母团聚,问题的关键在于优先顺序和等待时间的长短。如果你认为申请难民比父母团聚更容易,时间更短的话,不妨一试。

还是那一句,如果让你选择配偶,儿女,父母谁先过来加拿大团聚而你的选择不是父母的话,那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父母比别人的配偶儿女优先。每年的名额就那么多,肯定是有快有慢的。自己的配偶,儿女在这边了就要求别的人让路给自己的父母先到,这也太自私了。自私也没关系,人都这样,但大庭广众地以自私作公理要求别人就不那么地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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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明显是在抬杠了。没有人完全反对父母团聚,问题的关键在于优先顺序和等待时间的长短。如果你认为申请难民比父母团聚更容易,时间更短的话,不妨一试。

还是那一句,如果让你选择配偶,儿女,父母谁先过来加拿大团聚而你的选择不是父母的话,那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父母比别人的配偶儿女优先。每年的名额就那么多,肯定是有快有慢的。自己的配偶,儿女在这边了就要求别的人让路给自己的父母先到,这也太自私了。自私也没关系,人都这样,但大庭广众地以自私作公理要求别人就不那么地道了。
我基本赞同你的看法。但是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配偶、子女优先,父母排在后面,这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父母可以被押后的度是多少呢,如果以夫妻大概等候期半年为准,父母应该被押后到1年?3年?5年?算是合理的?这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的诉求。对于我来说,如果父母真要等13年这么长,我是不能接受的。
再者,同是申请父母(甚至配偶也有类似情况),不同国家,甚至地区的申请,处理时间大为不一致,这难道公平吗?如果说保守党现在的移民政策不是针对某些族裔,我打死也不相信!他们明明是睁着眼镜说谎,在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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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题外话。

我做货运已经有6年时间了。刚开始那几年,私人物品加拿大海关都没有查过,每次都是差不多只花5--10钟办理清关手续。

然而我知道,我们的客人都是信誓旦旦说我带过来的东西都是在中国用过半年以上的东西,海关官员从来都是信任了这些人,但是几乎绝大多数的同胞是整货柜运来全新的物品,这违背了加拿大海关允许免税运输used物品的规矩。

从2010年开始,温哥华海关对中国来的物品查得很厉害。这股风现在刮到了多伦多。过去的一周,我们经手的3单货物全部被查。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加拿大海关发现中国来的货物很不可信!

古人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那么,如果前人砍树,后人会怎么样呢?

尽管我才浅学疏,嘴拙口笨,但我还是时刻想象着我们这些华裔将来在这片土地上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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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团聚这个问题,对于国内有兄弟姐妹的人和独生子女来说,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我父母国内还有子女,因此移民不移民,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
我老公是独生子女,他父母在国内当地也没什么亲人,年龄也比较大了,他们就非常恐慌,担心当两个老人中有一个不在,另一个健康状况也不好的时候,谁来关心和照顾他。如果不办团聚,80多岁的时候,探亲签证很难了,医疗保险很多都买不了了,我们作为工薪阶层也根本不可能承担高龄患病老人的医疗费用,唯一的办法就只能回国。这又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因此这就是矛盾所在。


并不是每个办团聚移民的人都是为了福利,有时候实在是无奈之举。其实对于不同家庭不同状况的人来说,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情况来考虑这个事,康尼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也没错,大家需要互相体谅而已。


人在江湖有所得必有所失,一个人不能指望把所有的好处都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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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题外话。

我做货运已经有6年时间了。刚开始那几年,私人物品加拿大海关都没有查过,每次都是差不多只花5--10钟办理清关手续。

然而我知道,我们的客人都是信誓旦旦说我带过来的东西都是在中国用过半年以上的东西,海关官员从来都是信任了这些人,但是几乎绝大多数的同胞是整货柜运来全新的物品,这违背了加拿大海关允许免税运输used物品的规矩。

从2010年开始,温哥华海关对中国来的物品查得很厉害。这股风现在刮到了多伦多。过去的一周,我们经手的3单货物全部被查。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加拿大海关发现中国来的货物很不可信!

古人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那么,如果前人砍树,后人会怎么样呢?

尽管我才浅学疏,嘴拙口笨,但我还是时刻想象着我们这些华裔将来在这片土地上的命运!

:wd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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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赞同你的看法。但是这里有个度的问题。配偶、子女优先,父母排在后面,这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父母可以被押后的度是多少呢,如果以夫妻大概等候期半年为准,父母应该被押后到1年?3年?5年?算是合理的?这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的诉求。对于我来说,如果父母真要等13年这么长,我是不能接受的。
再者,同是申请父母(甚至配偶也有类似情况),不同国家,甚至地区的申请,处理时间大为不一致,这难道公平吗?如果说保守党现在的移民政策不是针对某些族裔,我打死也不相信!他们明明是睁着眼镜说谎,在忽悠。

主要是中国移民的比例太多了。首先举个简单的例子,每年申请团聚的有100人,但名额只有50个,那么多出来的50个就只能够往后推了,如果年年如此的话,那么等待时间只有越来越长。要根治的唯一手段就只有增加名额。撇开有没有针对某些族裔的政策不管,关键就是僧多粥少,中国人比例多了,其他国家的人也一样会喊冤。最后要说的是,说到底这里是人家的地盘,想要左右国家的政策?入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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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一句,如果让你选择配偶,儿女,父母谁先过来加拿大团聚而你的选择不是父母的话,那你就没有资格要求你的父母比别人的配偶儿女优先。每年的名额就那么多,肯定是有快有慢的。自己的配偶,儿女在这边了就要求别的人让路给自己的父母先到,这也太自私了。自私也没关系,人都这样,但大庭广众地以自私作公理要求别人就不那么地道了。

红字部分的问题,似乎跟那个媳妇问老公的问题很像:我跟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如果我是老公,我有三个选择:1,不找会提类似问题的老婆。2,为老妈老婆好,教会她们自救。3,如果不幸遇上让我左右为难的老妈老婆,为了不辜负任何一个,让我先去死好了,不想烦。

所以,对你的问题,我回答如下:如果我的父母很想跟我生活在一起,我在移民时会考虑清楚。如果配偶,儿女,父母三者中,必须要丢下一个,我会选择原地不动。

你说得对,因为自己的父母想移民就希望别人的配偶让出指标,是自私。那么,因为自己的配偶想团聚,就让别人的父母让出指标,是不是也算自私呢?我们总不能因为自己跟父母感情没那么浓,就要求别家父母跟子女的感情也比较淡。每家情况不一样,不能搞大呼隆。压缩指标,是最没有水平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做法。

不希望你误会我的意思,我知道你不存在配偶团聚问题,我也不存在父母团聚问题。另,父母团聚是不占夫妻团聚指标的吧,好像它们各有各的指标,是分开的:wdb2:
 

Michelle Libra

流金歲月 感恩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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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同是申请父母(甚至配偶也有类似情况),不同国家,甚至地区的申请,处理时间大为不一致,这难道公平吗?如果说保守党现在的移民政策不是针对某些族裔,我打死也不相信!他们明明是睁着眼镜说谎,在忽悠。
每个地区的工作人员有限,如果案子多,那么导致积压的情况增多、累计的时间就更长了。这个情况在中国人反映的更明显,恰恰说明了中国人申请父母过来的案例非常多的现实。

楼上有人提过英国人申请自己的父母很快就批了,其实很有可能,他的国家一年也就那么几十单申请案例,再慢也慢不到那里去。而且,这几年里,英国移民究竟能有多少?其中又有多少申请了自己的父母过来呢?

有人说优待英国人不优待中国人,这是非常片面的论断。我在卡城结交到一个朋友,她的老公是英国人。一说起移民这件事,她就非常生气,大叹加拿大政府歧视英国人。这个中国mm很早就申请移民了,她老公邂逅她的时候,追她被拒绝了,因为她已经拿到加拿大移民身份,准备长登。于是她来了加拿大,她老公为了追她,把英国的事业都放弃了,一直追到卡尔加里找到她。她住basement,他也跟着住,终于把她给打动了两个人结了婚。因为没几个英国人申请移民,所以他也不用排n年队,很快拿到移民身份了,但是也暂时找不到工作,因为加拿大不承认他的学历,堂堂大律师沦落成一个labour了,为此把她那个身在英国的婆婆气的跟儿子划清界限不再往来。

不管怎么说,总要找工作养家啊。朋友在上学,没有收入,所以拉他去参加移民就业班,他不肯去,说别人会嘲笑他的blabla... 还是被她硬拉去了。结果,当着很多其他移民的面,接待工作人员不但把他拒绝了还委婉地冷嘲热讽了一轮,理由就是他是白人移民,还英国来的、连找个工作都要协助吗blabla。他本来是陪老婆折腾的,这一来把他惹的生气了,干脆把所有当地的移民机构都试了一轮(学法律的人的坏毛病啊),所有的工作班workshop都被拒了;他去向政府部门投诉,也被婉言请出...这个案例证明了朋友婆婆先前放出的“加拿大人太杂,而且严重歧视白种人尤其是英国人”的话

当然了,英国人不肯放弃他的老婆,所以非赖在加拿大不肯走,做了一段时间的labour,跟她在一个中国人的basement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找到了非labour的工作,顺利搬到了两个人能负担的起的公寓了。他工作非常勤奋,找到更好的工作后又跳槽了,所以两个人的日子几年下来,就没问题了。在他奋斗的过程中,那个恨中国人抢走了她的宝贝儿子的恶婆婆,也终于忍不住来加拿大嘘寒问暖探望儿子和媳妇了,也不恨中国儿媳了.... 所以这个故事算是喜剧收场的。不过听说她的婆婆还在努力动员儿子回英国继续去混,但中国儿媳的态度仍然是必须呆在加拿大,只要他敢回国就离婚,所以这个夹在老妈和老婆之间的英国人,继续留在了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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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陷入死循环。。。:wdb6:

现在是我们生意一年当中最淡的季节,所以有大把的闲时间需要消磨,这不就跑到论坛上耗上了。

其实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想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想法无疑于癞蛤蟆吃到天鹅肉。

同意你想法的,来个High Five,不同意你想法的,也尊重一下。不是大家都说加拿大是个自由社会么?
 

bbjj

无官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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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有的父母探亲,机票还要靠出去打黑工来赚。有个朋友的老爹就是在元明超市里负责周围找自己超市的车推回来,每小时5块钱,大雪天12小时的在室外捡车,因为生活要花钱的,原来是子女说孝顺不需要付出钱的。我以前就住那附近,看到总有一种心酸的感觉。有多少父母是财迷?大多数都为了子女的前途牺牲自我的多。听国内朋友说国内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是最庞大的,年轻职员基本没用多少。为了国家效力一辈子,鞠躬尽瘁,不用浪费国家庞大的医疗支出,转给别的国家负担也是再次为国家贡献了,为国贡献一生啊。



另不愿意牺牲公司假期去探亲父母的总的来说是孝心的动力不大,不愿意付出太多来表达孝心。
我觉得你好像误解了我的意思,
第一我压根没说你上面的例子那些人孝顺,我对他们反感得很。
第二我没说孝顺父母是不需要钱,我说很有钱和不怎么有钱的都可以让父母感觉他们的好,举个例子,我有个姑姑很穷,没人要求她付钱赡养爷爷,但她是很孝顺的,没钱她就过来帮爷爷的房间搞清洁,看爷爷有什么要她帮忙做的,每次来都带些爷爷爱吃的乡下特产,相比另外几个比她有钱的兄妹,她惦记爷爷比他们多的多,她花在爷爷身上的钱不如他们多,但我爷爷会知道谁比较孝顺的。
第三我没说父母都是财迷,我只说父母是财迷的例外,在这里我不大留意八卦新闻,但记忆中我看过一个台湾女星和家人因钱失和的新闻,大意就是已离婚的父母以及舅舅一同谴责这位女星没有给他们更多钱。我看完后感觉就是这对父母很财迷,所以有财迷女儿不肯再给他们一个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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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题外话。

我做货运已经有6年时间了。刚开始那几年,私人物品加拿大海关都没有查过,每次都是差不多只花5--10钟办理清关手续。

然而我知道,我们的客人都是信誓旦旦说我带过来的东西都是在中国用过半年以上的东西,海关官员从来都是信任了这些人,但是几乎绝大多数的同胞是整货柜运来全新的物品,这违背了加拿大海关允许免税运输used物品的规矩。

从2010年开始,温哥华海关对中国来的物品查得很厉害。这股风现在刮到了多伦多。过去的一周,我们经手的3单货物全部被查。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加拿大海关发现中国来的货物很不可信!

古人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那么,如果前人砍树,后人会怎么样呢?

尽管我才浅学疏,嘴拙口笨,但我还是时刻想象着我们这些华裔将来在这片土地上的命运!

看不出这个和我们讨论的话题有什么关联。你的意思类似never said那种情况严重拖累了加拿大经济,破坏中国移民父母团聚的形象,因此不应该给他办理?但还有很多可以自己承担费用的怎么办呢?也必须同样处理?再说我也不觉得因为他不能负担,他的父母就不应该来加拿大,最少在顺序上,或许应该排在可以自己承担费用的人后面,但应该排在难民前面。

前面我说让移民自己支付团聚的费用吧,你那位支持者never said说,这不公平,这样就成了富人能来,穷人不能来。然后OK,既然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大家都能来,那大家就争取自己的权利吧,然后人家又说,不行,这个要看加拿大政府的恩赐,如果人家不恩赐了,穷的不能来了,那有能力支付自己父母生活的也不该来。我真的看不懂这里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另外你那个所谓的贡献理论,更是连自己的例子都直接就反驳掉。

华人在这里形象是什么,不是说靠不敢发言,对政府唯唯诺诺就能获得正面形象的。就拿你的货运的例子来说,你觉得有些客人破坏了中国来的货物的形象,你可以不作他们的生意,如果你的生意主要依靠类似的货运,那么这种生意恐怕难以长久。但如果现在政府决定所有来自中国的货物一律要13年的审核期,你觉得合理吗? 什么地方有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而不是说一个中国人有了问题,于是中国人都成了罪人。遵纪守法,并不代表就没有自己的政治主张,也不代表就要对政府的决定唯唯诺诺。 Government is nothing more than expression of our des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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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优待英国人不优待中国人,这是非常片面的论断。我在卡城结交到一个朋友,她的老公是英国人。一说起移民这件事,她就非常生气,大叹加拿大政府歧视英国人。这个中国mm很早就申请移民了,她老公邂逅她的时候,追她被拒绝了,因为她已经拿到加拿大移民身份,准备长登。于是她来了加拿大,她老公为了追她,把英国的事业都放弃了,一直追到卡尔加里找到她。她住basement,他也跟着住,终于把她给打动了两个人结了婚。因为没几个英国人申请移民,所以他也不用排n年队,很快拿到移民身份了,但是也暂时找不到工作,因为加拿大不承认他的学历,堂堂大律师沦落成一个labour了,为此把她那个身在英国的婆婆气的跟儿子划清界限不再往来。

比较的话,需要compare apple with apple.

如果这位律师是个中国律师
1 他得申请签证才能来加拿大;
2 排队申请申请移民就得好几年,来了以后估计女朋友的小孩都会打酱油了。
3 据我所知,加拿大承认英国的法律学历,不过要拿律师资格,需要另外考试,如果和对加拿大律师比,应该算歧视,但和中国律师比,被歧视的其实是中国律师。

当英国人说被歧视的时候,其实人家说的是和加拿大人比,人家被歧视了,当我们说被歧视的时候,很多时候其实我们比的是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这个太不一样了。

其实在加拿大的英国律师不少,很多人都重新取得了律师资格,并没要求在这里重新上学。 下面是一封在加拿大的英国律师给将要来加拿大的英国律师的回信,大体上可以反映这种情况。

XXXX2

Don't be too put off by this although I have to admit it gave me a heart attack when I first read it.

I know many UK Solicitors that have re-qualified in Canada - One of them has also been offered Articles with a Government Department (Criminal) in Calgary.

From speaking to them it would appear that firms don't really "recruit" until you are in country. They want to make sure you are committed before giving Articles to you. It's alot easier to sit over here and say "I will only come over if you offer me "X" position and agree to pay me "Y" salary because I'm earning "XY" over here and must be good, than it is to get yourself over there (in a permanent capacity) and actually show them that you are committed.

I'm not totally dismissing everything that "Discouraged" has said but you must accept you are very unlikely to walk straight into a position that is comparable to the one you may have over here. A certain amount of "taking a backward step before going forward again" has to be expected.

Good news is that, without exception, they have all stated that, with the appropriate application, the exams over there are not as difficult as the ones over here !!

I am 16 months from my AOR and am waiting for my medical requests before submitting my application to NCA.

Don't be put off by the experience of others (but of course take it into account) and stay positive. If you check out the NCA site you will see how many ex-UK solicitors successfully requalified last year - if it was that difficult, they wouldn't have been able to do it.

Feel free to PM me if I can assist further

XXXXX1
 
G

GarfieldCai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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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人家我可不敢当,还是没看出来为什么用这个例子来驳我的论点,所以还是您老人家见多识广啊,我自叹不如。

算了,没必要和你争。你认为加拿大不好,too bad,你现在在加拿大生活。要不就天天抱怨,继续在加拿大生活,要不就搬家去更好的地方,各方面政策都符合你这个纳税人的意愿的地方。

Good luck.
: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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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这个和我们讨论的话题有什么关联。你的意思类似never said那种情况严重拖累了加拿大经济,破坏中国移民父母团聚的形象,因此不应该给他办理?但还有很多可以自己承担费用的怎么办呢?也必须同样处理?再说我也不觉得因为他不能负担,他的父母就不应该来加拿大,最少在顺序上,或许应该排在可以自己承担费用的人后面,但应该排在难民前面。

前面我说让移民自己支付团聚的费用吧,你那位支持者never said说,这不公平,这样就成了富人能来,穷人不能来。然后OK,既然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大家都能来,那大家就争取自己的权利吧,然后人家又说,不行,这个要看加拿大政府的恩赐,如果人家不恩赐了,穷的不能来了,那有能力支付自己父母生活的也不该来。我真的看不懂这里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另外你那个所谓的贡献理论,更是连自己的例子都直接就反驳掉。

华人在这里形象是什么,不是说靠不敢发言,对政府唯唯诺诺就能获得正面形象的。就拿你的货运的例子来说,你觉得有些客人破坏了中国来的货物的形象,你可以不作他们的生意,如果你的生意主要依靠类似的货运,那么这种生意恐怕难以长久。但如果现在政府决定所有来自中国的货物一律要13年的审核期,你觉得合理吗? 什么地方有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而不是说一个中国人有了问题,于是中国人都成了罪人。遵纪守法,并不代表就没有自己的政治主张,也不代表就要对政府的决定唯唯诺诺。 Government is nothing more than expression of our desire.


请允许从我货运的例子说起。前面来的人作假太多叫加拿大海关发现了,于是海关官员有了惯性思维:中国来的货作假多,我们应该多查。老乡,你认为海关官员错了吗?

现在说父母团聚移民。我的观点很明确:给原居住国做了一辈子贡献的老人应该由原居住国养老送终,这个养老送终的责任不应该由加拿大承担。即便我有这样观点,我不能左右加拿大移民政策,它仍然有一些父母团聚移民的配额,但是加拿大为什么会减少给中国的配额呢?我经常搬家送货,见过很多担保父母移民的客户,有一些向政府承诺除了医疗以外的负担全部由他们自己承担,但是登陆不久,以各种理由把负担推给政府,送老人去政府出钱的老人福利院。老乡,试想一下,这样的事情发生多了,政府会不会运用各种手段去减少、去拖延、去阻止来此中国的团聚移民?


我似乎不是对政府的决定唯唯诺诺的人,加拿大庇护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贪官,我就很反感。一个大户人家,有一个偷了别人家东西的贼人找到门上说,我把我偷的东西都带来还给你们分一点,你们就收留我吧,这大户人家就喜笑颜开的收留了这贼人。我觉得这大户人家的脸也没地方搁了。我几天前还发过一个这样的帖子,表达了“加拿大大量收留世界各地贪官是认贼作父”的观点,老兄你好像还跟贴了。

至于谈到作假了的货运生意我是否应该接手的问题,我认为老乡您过激了。我为什么不接呢?海关报关是客户的事情,向海关承诺也是客户的责任,我们只是协助清关。那你意思是我去举报?其实我也无法确定客户的物品究竟什么呀!这一政策海关是很明确的,客户携带违禁品或者违章运输与货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那么多客户被查了,我们阳光快运没有因为客户作假而得到任何的惩罚。你知道,一单货从中国起运,正常要经手9家公司才能到最终目的地。难道这些公司都会因为一个客户作假而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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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从我货运的例子说起。前面来的人作假太多叫加拿大海关发现了,于是海关官员有了惯性思维:中国来的货作假多,我们应该多查。老乡,你认为海关官员错了吗?
大错特错,以国家,种组来JUDGE,属于典型的歧视,纽约黑人犯罪率高,你问问警察敢看见黑人就大查特查吗? 正确的做法是,哪个货运公司或者个人以前作过假,就应该多查。明白了,这才叫credit.

现在说父母团聚移民。我的观点很明确:给原居住国做了一辈子贡献的老人应该由原居住国养老送终,这个养老送终的责任不应该由加拿大承担。即便我有这样观点,我不能左右加拿大移民政策,它仍然有一些父母团聚移民的配额,但是加拿大为什么会减少给中国的配额呢?我经常搬家送货,见过很多担保父母移民的客户,有一些向政府承诺除了医疗以外的负担全部由他们自己承担,但是登陆不久,以各种理由把负担推给政府,送老人去政府出钱的老人福利院。老乡,试想一下,这样的事情发生多了,政府会不会运用各种手段去减少、去拖延、去阻止来此中国的团聚移民?
这就更错了, 原因和上面一样,以种族来judge,属于典型的种族歧视,如果不明白这点,我觉得你真的重新学习什么叫民主自由。 政府可以针对各种团聚移民发生后发生的吃政府费用现象进行罚款或者在案件中加强审核,但以此为理由进行种族歧视,是不可原谅的,还记得那位被加拿大警方按照恐怖嫌疑移交给美国的利比亚移民阿拉尔吗?如果他和你一个想法,他就不会获得赔偿。

我似乎不是对政府的决定唯唯诺诺的人,加拿大庇护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贪官,我就很反感。一个大户人家,有一个偷了别人家东西的贼人找到门上说,我把我偷的东西都带来还给你们分一点,你们就收留我吧,这大户人家就喜笑颜开的收留了这贼人。我觉得这大户人家的脸也没地方搁了。我几天前还发过一个这样的帖子,表达了“加拿大大量收留世界各地贪官是认贼作父”的观点,老兄你好像还跟贴了。
很简单,因为加拿大政府也不敢说自己就庇护贪官。

至于谈到作假了的货运生意我是否应该接手的问题,我认为老乡您过激了。我为什么不接呢?海关报关是客户的事情,向海关承诺也是客户的责任,我们只是协助清关。那你意思是我去举报?其实我也无法确定客户的物品究竟什么呀!这一政策海关是很明确的,客户携带违禁品或者违章运输与货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那么多客户被查了,我们阳光快运没有因为客户作假而得到任何的惩罚。你知道,一单货从中国起运,正常要经手9家公司才能到最终目的地。难道这些公司都会因为一个客户作假而受到惩罚??
如果你认为你的客户作假,作为货运货运公司,你都不该被牵连的话,你又凭什么认为某些移民作假,其他的移民仅仅是因为和他们是同一个国家同一个种族就应该被牵连呢? 另外,如果你的客户被查的多了,我不认为海关就不会因此而不提高对你的货运公司的警惕,提醒你这个,也是为你的公司着想。 我的朋友在卡加里也从中国进货,但他们委托的货运公司就很少被查,所以被查的事情未必仅仅是从中国进货被查的次数才突然增加,也有可能是海关觉得既然这家公司的客户别查出来的比较多,那就多查查好了,难道没有这个可能吗? 当然,我不认为因此你就违反了法律,也不认为你就该负什么责任,但被查的原因未必就是货物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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